⑴ 關於未購買社保問題
不可以申請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了。勞動法規定,如果一年內單位未與你簽勞動合同,未買社保,你提出辭職,可向勞動仲裁申請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堂。你已超過五六年了,所以不可以。
⑵ 未購買社保的仲裁申請
社保問題可以直接要求社保部門追繳,否則可以起訴社保部門不作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發生勞動爭議,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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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公司以前沒買社保,可以告嗎
可以申請賠償或者勞動仲裁。
1、如果你從06年開始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公司至13年才給你買社保的話是違法的。
2、可以以這個為由向單位提出辭職,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關鍵自己要有證據證明與公司勞動關系從06年開始建立並持續至今。
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社保未買擴展閱讀: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受理本市行政區域內以下的勞動爭議案件:
(一)位於本市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陽、石景山、豐台區的中央和市屬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
(二)外省、市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駐京辦事機構或分支機構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
3、用人單位、勞動者及與該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結果有密切關系的第三人,為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的一方為申訴人,另一方為被訴人。
4、申訴人應當自勞動者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仲裁委提出書面申請。
5、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准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二)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三)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復印件;
(四)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
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
⑷ 請問沒買社保怎麼辦
可以的。
單位有義務為員工辦理社保。如果未辦理的話員工有權要求單位進行補繳
⑸ 沒工作的人怎麼買社保醫保
沒有工作的人可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保,可以按你們當地的最低基數交費到社保中心和醫保中心去辦理。
本地人需要購買社保的,可以直接去當地的地稅局購買,個人掛靠單位辦理社保,是以人力資源公司的名義去購買。個人與人力資源代理公司簽訂代理合同,提交相關資料,繳納社保費與服務費(社保費:由企業繳納部分、個人繳納部分組成)。辦理時需要持本人身份證及照片就可以辦理了,自由職業者參保是一年一交。
未就業者,可以參加戶籍所在地的新農村合作醫療或者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該兩個保險都是在當事人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參保時應攜帶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參保費用,該項工作每年集中時間辦理,請注意當地辦理時間。
(5)社保未買擴展閱讀:
個人掛靠單位購買,總的社保費都是由個人支付。代理公司就按月為個人繳納社保。個人可以上社保局網(或者地稅網)查詢自己購買的社保明細,並在次月領取社保卡(以前是)。需要掛靠單位購買社保的人群:自由職業者,創業者,靈活就業者,暫時失業或者短期工作的人。
以個人名義掛靠到人力資源公司購買社保的,主要也是為了享受:養老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工傷與失業保險也是享受不到的(工傷與失業保險都是單位為員工承擔費用的,但個人只是掛靠人力資源公司購買,是不存在勞動關系的,代理公司無法證明個人是出現工傷,或者是非本人意願失業)。
任何人的失業險都是要在:非本人意願下失業,如企業倒閉,企業裁員,合同到期企業不續簽,等。工傷險也是在正常單位上班狀態,因工負傷,才可以享受到工傷險的待遇。
雖然國家大力推行社會保障體系,但是它僅僅是一種社會福利,無法滿足個人需求。對於個人醫療保障體系來說,社會醫療保險是根本。
社會醫療保險優勢在於按統一標准享受待遇。同樣的准入條件,收費標准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別。員工門診費用可從個人賬戶中扣除,扣完以後由員工自行付費。員工住院費用按比例報銷:1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86%;1萬至2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88%;
2萬至4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92%。如果員工連續幾年不生病個人賬戶資金可以累計滾存。社會醫療保險中每一次住院有一個基本起付線的免賠額,分別為:一級醫院500元,二級醫院750元,三級醫院1000元,這些費用需要員工自行承擔。甲類葯和乙類葯按比例報銷,進口葯不予報銷,超過4萬元保障額度就得自行付錢。
因此,個人醫療保障需要商業醫療保險做補充。商業醫療保險優勢在於有較強的選擇性。單位可以根據員工從事不同的工作類型,參保不同類型的商業保險,而遵循的原則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