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換了工作單位,社會保險基數按什麼標准確定
根據國家規定,職工的繳納養老保險基數,是根據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但是由於調入新的工作單位,沒有辦法計算上年月均工資,可以暫按調入月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等待下年調整繳費基數時,按照上年度月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1、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2、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
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
3、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1)社保調整工資標准擴展閱讀:
相關法條: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導致勞動者無法享受相關社會保險待遇的或是享受保險待遇有差異的,勞動者有權請求民事賠償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⑵ 社保工資表怎麼做符合標准
社保要求提供工資表就是為了核實單位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繳費基數,當事人上一年度月收入(實際上是按照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結合當地上下限確定本年度繳費基數)應與其本年度繳費基數差不多,否則就會被稽核出少報基數,有可能被處罰、責令改正。
工資表的格式因各單位不同,有所差異,通常有出勤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項,扣款欄有病事假、養老、失業、醫療、公積金等項。
(2)社保調整工資標准擴展閱讀:
工資表的社保費怎麼做會計分錄?
工資單: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如果是老制度的話就直接是應付工資科目)
其他應付款--應交四金(這是個人工資中的部分,一般稱個人部分
發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如果是老制度的話就直接是應付工資科目)
貸:銀行存款
交社保、公積金:
新制度: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這是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四金(這是單位部分。老制度不用做
借:其他應付款--應交四金(這是個人工資中的部分,一般稱個人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四金(這是單位部分。老制度不用做
貸:銀行存款
老制度:
借:其他應付款--應交四金(這是個人工資中的部分,一般稱個人部分
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這是單位部分。
貸:銀行存款
⑶ 比如職工拿的是最低工資標准,企業應該給繳納社保的金額是多少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3)社保調整工資標准擴展閱讀: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⑷ 社保繳費基數上調是不是工資就會上漲
繳費基數上調,只能說明當地往年社平工資上漲了,不代表退休工資就上漲
⑸ 社保繳納基數國家強制規定必須按實際工資繳納嗎
社會保險是五險合一、一票征繳,用人單位只能申報一個繳費基數,也就是需要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繳納社會保險。因此,網傳所謂以前按照「最低工資」扣社保的說法不成立,職工社保費用一直是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交多交少,始終都只跟工資總額有關。
1、養老保險:
①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
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錢。
1、單位按照上年度工資總額確定繳費基數上報,不能低於社保部門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
2、仲裁現在不受理社保費爭議。即使之情受理時,也只管單位與個人是否繳納社保費,而不裁繳費多少的問題。
3、可以咨詢下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單位這樣是否適合。
4、工資標准,發放工資是現金領取還是銀行代發。銀行卡明細應該可以證明自己的實發工資數額。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此外,也可以通過第三方軟體查詢全國的社保基數
⑹ 深圳最低工資標准上調社保怎麼調整
按照上調的社保繳費基數的最低標准調整,深圳的最低標準是社保繳費基數的60%。
⑺ 社保基數和工資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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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基數和繳費有密切關系。
社保基數是員工的上年度平均工資,是交納社保費的標准,交費比例由政府部門規定。
社保交費/每月=社保基數X交納比例
2,社保中心規定了社保基數的上下限。因為個人工資有高低,規定了工資再高,社保基數不能大於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這是對高收入人的限制。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這是對低收入員工的保障。
3,社保基數每年調整一次,全年不變。
社保基數每年由單位自查,申報,配合社保基數的調整工作。
社保基數的申報,要實事求是,不能應高調低,也不能應低調高。社保中心有審核過程。若與工資總額不匹配,或有員工舉報單位不是實事求是調整,社保中心會派出人員上門核實,單位要提供工資表等資料。
不實申報,一拆就穿。單位領導和有關經辦人員要承擔法律責任。
供參考
⑻ 六安市社保中心2020年普調工資標准
像安徽六安這樣的城市,這這樣的二線城市,它的普調工資基本都是4500塊錢左右。
⑼ 北京調整六項社保待遇標准後最低工資增至多少
7月1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北京市2017年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准集中調整方案,包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與企業最低工資標准,進一步提升了社會保障待遇水平,促進民眾增收。其中,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每月2000元。
2017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調整,當年受益人群為85.2萬人,其中享受基礎養老金的人數為43.7萬人,享受福利養老金的人數為41.5萬人。
據了解,北京市自2011年起,建立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每年隨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其它社會保障待遇標准進行調整。今年是連續實施的第七年和第八次調整。基礎養老金已由最初制度建立時的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560元,福利養老金也由最初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475元,均實現了待遇翻番。
感謝政府感謝黨,讓老百姓生活水平連年上升,幸福感越來越強了!
⑽ 社保現在最低工資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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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所有應扣項目之前的應發工資標准,也就是說扣掉社保個人部分等款項後,是拿不到最低工資標準的。包括個人應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