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幫非公司的員工購買社保,應該如何操作
1、單位應該在注冊後一個月內到所在區社保局辦理社保登記證. 這是單位在社保的"戶口". (帶營業回執照副答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銀行開戶許可證,公章)
2、 辦好社保登記證後,你在社保局就知道應該怎樣給單位員工辦理社保手續了,他們的工作人員會按不同的社保項給你各種表格.回來後向勞資索要填報數據.
3、 如果有的員工以前在別的單位有社保,你要向社保局索要社保轉移單,以便使員工原有社保轉移到你單位.
4、繳納社保不能挑著上,必須(也只能)五險全繳.
繳費金額按工資總額算,大約為公司繳納工資總額的34%, 個人繳納個人收入的11%.(既如果個人月收入4000元的話,約繳納450元)各地也許略有區別,但不會差很多.
② 非職工繳納社保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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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行為法律上面沒有相關的規定。《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均明確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法》雖然強制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社保費,這是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但並沒有禁止用人單位為非本單位職工繳納社保費用。這種行為並不損害國家和第三人的利益。職工和企業創造條件,符合繳納社保費的要求,並不損害他人的利益。
其次,用人單位為非本單位職工繳納社保費有其合理性,有利於實現部分人員的社保權利。參保人員由於戶籍限制等原因,無法在工作地參保,以個人身份參保也受到諸多條件限制,掛靠單位參保是實現社保權益的唯一途徑。如果法律禁止單位為非單位職工參保,將這唯一途徑堵死,參保人員無法參保,自身社保權益也就不能實現,不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
再次,事實上無法禁止。從實踐操作層面來講,如果將此行為界定為非法,社會保險部門就應當查處,不能允許參保。社保部門如何舉證證明不存在勞動關系?即使能夠否定勞動關系,面對成千上萬的參保人員,基層社保經辦機構要從中甄別出哪些是單位員工,哪些不是單位員工,這種工作簡直是無法進行開展。現行的社保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禁止此種行為,根據行政法律的一般原理,即「法無規定即禁止」,因此,在現實情況下,社保部門無權進行查處。
因此,掛靠繳納社保並沒有被我國法律明令禁止。
③ 什麼時候國家正式規定單位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
國家規定單位在入職30天內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回社會保險答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3)非職工買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對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④ 非公司員工代買社保有什麼風險
對於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法》的代辦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當提出整改建議,依法作出處理決定或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提出處理建議。社會保險基金檢查結果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查閱、記錄、復制與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相關的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滅失的資料予以封存;
(二)詢問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問題作出說明、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對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予以制止並責令改正。
第九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社保代辦是勞動保障事務代辦中的一種代辦方式,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個人或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及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的費用。
(4)非職工買社保擴展閱讀
代辦對象:
(1)外資企業和異地企業駐本地分支機構;
(2)各商業連鎖加盟企業常駐經營網點;
(3)不設人事管理崗位的中小企業;
(4)沒有企業為其繳納社保的個體工商戶;
(5)自由職業者;
(6)因工作變動,暫時沒有公司為其繳納社保的人員;
(7)其他符合政策規定的單位和個人。
⑤ 非公司員工代為購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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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員工代買社保風回險:
1、除非是非同一答般的特殊關系,單位不會擔心非公司員工會有什麼訴求。否則,單位同意這樣做,不僅增加公司人力資源工作量,而且單位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2、如該員工以事實勞動關系為由向勞動部門投訴,單位部分的費用需單位支付;
3、若干年後,非公司員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也是單位面臨的風險。
4、目前,大多城市,都可以辦理個人社保;或可以到專門做人力資源的公司,可以通過這樣的社保代理公司購買社保。
⑥ 單位必須給員工買哪些社會保險,可以只買養老保險嗎
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所有的社會基本保險,不可以只繳納養老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6)非職工買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⑦ 幫非本公司員工購買社保是違法行為嗎有什麼風險
你是本公司老闆嗎?這叫掛靠,不違法,但有風險。是老闆你說了算,與對方簽個免責協議,內容把能想到的,各種風險都分清。
你不是老闆,不要自找麻煩,除了親近人沒有辦這事的。
⑧ 想咨詢下,公司如果為非本公司工作人員代繳社保,存在什麼風險或會引起什麼糾紛嗎
一、代繳社保,社保是強制性的,一旦形成社保關系,同時就確定了事實勞動關系。國家認定你錄用他,可以享受國家的一切職工待遇,很容易引起勞動糾紛
二、用人單位名下繳納社保人員均視為本公司員工,意味著與企業存在著勞動關系法律事實,這些人員就「有權」要求單位支付工資,甚至還可以索取經濟補償金,尤其在參保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的時候風險就更大了。
發生此類風險一般是非員工要求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員工通過提供社保繳納記錄或者社保繳費憑證等證據,從而證明勞動關系的事實存在。
(8)非職工買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代繳是社保代理服務的主要內容,指代理公司為企業或個人提供代辦或繳納社會保險的服務,是人事代理服務中眾多項目之一。
社保代繳作為一種中介服務,隨著各地相關配套政策落實到位,越來越受到社會關注,並已成為一種產業。
社保內容
根據最新的,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名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的說明,社會保險包括五大險種:
一、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為了保障公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
二、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納,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三、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針對工傷而設定的一項社會保險。工傷保險通過社會統籌,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歸屬其保險范圍內的勞動者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或在規定的某些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職業病導致勞動者暫時或永久性喪失勞動能力時,
以及因上述兩種情況而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能夠從國家、社會得到必要物資補償,以保證勞動者或其遺屬的基本生活,以及為受工傷者提供必要的醫療救助和康復服務。
四、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轉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五、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確定的,在勞動婦女因生育子女而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對生育的職工婦女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國家通過建立生育保險制度為生育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待遇,保障其身體健康,並為嬰兒的哺育和成長創造良好條件,因此生育保險對社會勞動力的生產與再生產具有十分重要的保護作用。
⑨ 幫非公司的員工購買社保,應該如何操作
按原則上講,必須按公司入職員工那樣操作,即向當地社保局申請增加人員,然後按工資計算交納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