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社保頭半年交和後半年交還有說法嗎
入職新單位後,新單位自你入職之日起幫你繳納社保,不會幫你補繳之前版半年的。這關繫到合權同期的問題,即日後若離職涉及到補償金,所以單位不會幫你補繳。
自2013年4月起,規定個人不得辦理補繳社保了。
你半年失業期間有無領取失業保險金?若未領取則是個損失。個人建議不要補,因為社保金累計繳費年滿15年即可享受,你之前斷掉的半年對你的個人賬戶金額不構成影響。而且現在規定累計年滿就可以,不注重連續性。
2. 公司要半年以後才給交社保,有法律依據嗎
公司要半年後才給交社保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2)半年後買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3. 以前上班公司給買了社保,半年後沒去上班了,然後自己買了,但是年份沒加上怎麼辦
你要把公司給交點社保的證據都准備好,直接到社保里去咨詢,有工作人員會為你辦理的。這個應該是累加的。
4. 社保買了半年停了12年,現在還能續交嗎
社保停止一年還可以續交。
社保續保不需要任何材料,只需要帶著本人的身份證專去社保局繼續繳納社保就行屬。
如果選擇不想參加工作,可以將社保轉為個人繳費,只需繳納社保的養老和醫保,這樣不至於醫保失效,重新計費,以後有了新工作還可以繼續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
社保養老只要累計最少繳費滿15年,即可享受社保養老待遇,中間如果有斷交,將來需要補交。參保後有90天的等待期,滿90天之後才能夠享受醫保待遇。 參保後中斷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從次月起停止醫保報銷。停繳醫保保費在3個月以上的,不能續保,要重新參保,重新計算等待期。
5. 社保買了半年之後沒買,現在又想買要把之前沒買的幾年補交嗎
個人社保:無欠費記錄的可以直接續繳,繳費記錄是繳費當月,前期停繳的,無需補繳。
職工社保:繳費單位如果有欠費記錄的,由原欠費企業單位負責清繳。與參保職工無任何責任。
6. 公司入職後半年才開始交社保,少交了半年社保,怎麼辦
首先向公司協商申請補繳半年社保,如果協商不成,向當地社保局投訴要求公司補交。
社保是強制險,公司必須要為員工買下,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給你交社保,若公司無買社保或無按事實上工薪水交社保,員工能夠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補交過去2年的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第八十六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6)半年後買社保擴展閱讀:
鄭州市民趙女士去年年初跳槽到了一家新單位,她翻開工資條,指著社保繳納數額說,單位今年才剛剛給繳納了社會保險。
趙女士:一開始公司都沒有交,後來才開始交,現在有些人也沒有交 ,滿一年的才交,不滿一年的不交。
趙女士的遭遇隨著今天《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的實施將會改變。規定明確,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限定時間內單位未補繳社保費將被查賬,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並可最高罰款3倍,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7. 我的社保停了半年可以繼續交嗎
可以續交。更換工作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可按規定隨同轉移至新單位繼續參保。
補繳後,要等待一定的期限才能使用,有些地區等3個月,有些等6個月,各地區不一。繳納中斷不超過3個月的,可以補繳,累計計算,但停交期間不能享受醫保待遇;繳納中斷超過3個月的,不得補繳,只能重交,也累計計算。
醫保繳費和待遇享受相關,企業在職人員在參保繳費的下月起就可以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停保後相關醫療保險待遇也停止,但系統數據和繳費年限不會清零。
如果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轉移,本人帶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養老保險手冊,到社保中心填寫《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轉移窗口辦理轉移;
如果在統籌地區內或同一市內,當從某單位辭職後,只需該單位辦理退工停保手續,新單位辦理用工參保手續,社保關系自動轉入新單位。
(7)半年後買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財務制度:
隨收即付制
隨收即付制度是指當期所收保險費用於當期的給付,使保險財務收支保持大體平衡的一種財務制度。除養老保險項目外,一般社會保障項目都是採用的這種財務制度。
養老保險採用這一制度有利有弊。隨收即付制度最大的優點是費率計算簡單,同時因為沒有巨額基金,不會有保值增值的壓力,不會受到貨幣貶值的不利影響。但這一制度的缺點也是明顯的。
必須經常重估財務結構,調整費率,而一般地由於人口結構趨於老化、福利水平的剛性等原因,費率一般是日益提高的。同時,從分配關系看,在退休金保險方面,隨收即付制度實質上是代際間的再分配關系,日益上升的費率,會加深代際矛盾,造成政治問題。
完全積累制
這種制度是在對影響費率的相關因素進行長期測算後,確定一個可以保證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收支平衡的平均費率,並將所收保險費(稅)全部形成社會保險基金的一種財務制度。企業年金制度中及社會保險制度框架下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劃下較多採用這種財務制度。
這一制度最明顯的長處是由於有基金的積累,在人口老齡化的情況下能保持保險費率的相對穩定。但這一優點是以基金收益率高於工資增長率為前提的。這一制度的缺陷也是明顯的,一是在制度運行初始就要求較高的費率;
二是基金受通貨膨脹的壓力較大,如果基金運用得當,不但社會保險制度能從中受益,而且整個經濟將由於基金的有效配置而受益,反之,如果基金不能保值增值,這一制度比隨收即付制度的成本更高。
部分積累制
這種制度是隨收即付制度和完全積累制度的混合物。在初始時,它的費率高於隨收即付制度而又低於完全積累制度,在准備金方面,它會多於隨收即付制度而低於完全積累制度。
這一制度是要在迎接人口老齡化和初始的高保費制度中尋找一條中間道路。通常的做法是將原來隨收即付制度所交保費中的一小部分積累於個人賬戶制度,或在原來制度之上提高費率,並將增量部分全部積累於個人賬戶制度。這一制度也同樣面臨基金的管理和保值增值問題。
中國1997年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就採用了這種混合財務制度,稱之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8. 社保停交半年後,現在要重新交怎麼補交之前的。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補繳手續
1、廣東省內戶籍非東莞戶籍,申請人在原來單位所在地社保機構辦理一次性繳費手續,如在不同單位工作過到工作時間最常的原單位所在地社保機構辦理手續。
2、東莞戶籍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原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或現居住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繳費手續。
【補充說明】
1、繳費基數為不低於申請一次性繳費時我市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不高於申請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
2、繳費比例為20%,其中繳費基數的12%計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繳費基數的8%計入個人賬戶。
3、一次性補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收取利息、滯納金。
4、辦理一次性繳費前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繳清全部費用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到一次性繳費受理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基本養老金。
(8)半年後買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斷繳,不一定需要補繳。
對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社保是算累計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計繳納相應的年限,就不需要再進行補繳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購房、買車搖號、子女上學等待遇需要外來居民的社保連續繳納一定時間的記錄,其中有的待遇在計算社保連續繳納時間時,補繳的月份是算作連續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現斷繳,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來實現社保的連續繳納。
9. 4月6號開始上班滿半年才能交社保10月是不是就可以交社保
糾正一下。從上班開始,單位應為員工交納社保。否則,涉嫌違法。你應要求單位從4月起補交社保。
10. 公司財務說轉正半年後才給我買社保,可以申請勞動制裁嗎。
可以申請,法律規定試用期就要給職工繳納社保,可以先保留錄取文件、工資流水、工作內容等資料,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如果不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社保局會強制單位為員工補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