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蚌埠社保卡激活異地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如果沒有找到工作就沒有必要把合版肥的社保關權系轉到蚌埠來!因為在蚌埠利用手機綁定銀行卡,完全可以異地繳納養老金。待找到工作單位後再轉移社保關系也不遲。記住,正常繳納,別斷檔就行!
㈡ 我是合肥退休人,長住蚌埠市請問醫保卡在蚌埠市劇卡買葯嗎
不能。你只有在合肥醫保定點醫院辦理長期轉診證明,轉診備案後,在蚌埠選擇具有醫保異地結算資格的醫院醫保定點,在此可以住院治療,開葯刷卡。
㈢ 不是說全省15個城市都可以刷合肥通的嗎為什麼我在蚌埠刷合肥通沒反應
合肥通卡在省內其他城市公交刷卡成功須滿足以下2個條件:
1、「合肥通」內須為金融IC卡,且為金融標准,容住建部標准不行。其他合肥通的普通卡、特種卡和優惠卡不行。
2、在除蕪湖、池州、滁州、巢湖外,省內其它城市已經銀聯升級的公交車機具上。
詳情可咨詢「合肥通」服務熱線:62851595。
㈣ 在合肥買五險一金,在蚌埠到葯店開葯能刷醫保么
醫保可以異地結算使用
㈤ 在合肥買的社保現在要怎麼轉入蚌埠的單位呢需要哪些證件和手續
首先:你到蚌埠的社保中心開個接收證明,上面有你在蚌埠的社保賬號,要專求合肥市社屬保局把合肥的賬戶上的社保轉移到你在蚌埠的社保賬號上
然後你帶著接收證明到合肥市社保中心辦理轉移
合肥市社保中心會把這邊賬戶上的錢給你打到蚌埠的賬戶上
就類似於銀行合並賬戶,只不過不讓你接觸到現金而已
你要帶著自己的身份證和社保卡去
㈥ 合肥社保局:合肥社保卡在蚌埠可以用嗎
應該可以,這個你問一下醫院收費處就行了。
㈦ 合肥社保卡能在省內其他城市用嗎
你在合肥參保,在銅陵是不可以用的,除非你在銅陵屬於急診,經過合肥醫保審核同意,回到合肥報銷。
㈧ 醫保及社保都在蚌埠交,在合肥可以使用醫保及社保嗎
首先,醫療保險只能在參保地使用,不支持異地使用的。
因此在就醫前,徵得當地回醫療管理機構批答准很是必要,同意之後其報銷比例會比參保地報銷略低一些.
其次,社保,也就是養老保險,可以轉移關系之後在異地享受養老金或續交。
國家政策,從2010年1月1日開始,養老保險不允許退保,只能轉移關系。
現目前政策只能轉移養老保險,而醫保只能在參保地使用。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預計今年7月,國家將施行醫保的異地轉移了。
所有手續需要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㈨ 在合肥工作並交了合肥的社保,但金融社保卡是蚌埠的,已激活
把社保卡拿到合肥醫保局制卡部窗口辦理關聯手續
然後撥打12333 自動語音查詢
㈩ 合肥社保卡蚌埠可以用嗎
社保卡只能在社保繳納統籌地區直接使用,在統籌地區以外都是不能直接使用的,需要在異地使用的話,需要提前辦理異地就醫手續,之後可回社保繳納地進行結算。在省內部分醫院也開通的直接異地就醫結算的功能。
異地就醫並沒有十分明確的法律定義,在社會醫療保險范疇內,「異地」一般是指參保人參保的統籌地區以外的其他國內地區,「就醫」則是參保人的就醫行為,異地就醫可以簡單定義為參保人在其參保統籌地區以外發生的就醫行為。
「異地就醫」主要分為三種情況。一是一次性的異地醫療,包括出差、旅遊時的急性病治療以及病人主動轉移到外地就醫,所產生的問題是不能及時結算醫療費用。二是中短期流動、工作崗位不在參保地的人員的異地醫療,包括單位在各地的派駐人員、派駐機構在當地的聘用人員,還有一種情況是整個單位都處在流動狀態,如建築業等職工的就醫,所產生的問題要麼是不能參加醫療保險,要麼是要墊付醫療費用。三是長期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的醫療。包括退休後戶口從工作地遷移到安置地的人員,也包括托靠子女無戶口遷移的人員,所產生的問題表面上是就醫結算不及時、不方便,個人負擔重,實質是安置地的醫療待遇往往要好於參保地,異地安置人員感到就醫待遇不平等。
申報原因
1、限於本地醫療水平的限制,一部分重病人和經本地定點醫療機構長期治療效果不明顯的病人轉外就醫。
2、一部分人員在本地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但平常在外地工作,生病時在工作所在地就醫。
3、部分職工退休後,懷念故土回家鄉養老,在家鄉當地醫院就醫。
4、一些企業在外承包工程或在外地設立營銷機構,職工長期在外地工作、就醫。
申報標准
1、退休異地安置的參保人員;
2、退休後在境內同一異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參保人員;
3、常駐境內異地工作的參保人員。
申報程序
1.參保人辦理異地就醫確認手續後,方可在經認定的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其個人醫療帳戶金額可憑醫保卡的任一營業網點支取,用於支會門診一般疾病費用及在葯店購葯配葯的費用。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項目治療)可到已認定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治療,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自出院之日起1個月內,憑以下資料由參保單位向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
1) 醫療保險卡的正反面復印件;
2) 已確認的《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
3) 出院或診斷證明,屬門診特定項目的醫療費用需附經市醫保中心審批的《門特申請單》復印件(急診留觀除外);
4) 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 醫療費用的正式了票(背後有報銷人簽名);
2. 參保人員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區)出差、學習、探親期間患急病時,可到當地公立醫院就醫,門診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自理;經核準的住院(含急診留觀治療)所發生的費用,由參保人現金墊付後,由單位經辦人憑經下資料到市醫保中心申請零星報銷:
1) 參保人單位證明;
2) 醫療保險卡正、反面復印件;
3) 出院或診斷證明;
4) 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 醫療費用發票(背後有報銷人答名);
6) 住院病歷復印件。
《關於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工作的指導意見》
三、規范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各省要按照國家統一規范,建立完善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台,支持省內統籌地區之間就醫人員信息、醫療服務數據以及費用結算數據等信息的交換,並通過平台開展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
各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險政策的指導,按照國家要求建立統一的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信息標准庫,完善與異地就醫相關的結算辦法和經辦流程。要完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建立並維護支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資料庫。定點醫療機構名單應向社會公布。
異地就醫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執行參保地政策。各統籌地區要建立規范的異地就醫報送辦法。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經同意異地就醫後,參保地經辦機構應將人員信息通過省級平台傳送給就醫地經辦機構。就醫地經辦機構負責為異地就醫人員提供經辦服務,對相關醫療服務行為進行監管,並將相關信息及時如實傳送給參保地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