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員工生病期間病假工資怎麼算
依據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專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屬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由企業發給本人工資的70%的病假工資,超過180天的,發給本人工資的60%的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㈡ 新勞動法請病假怎麼算工資的
病假工資的計算,首先要確定兩個變數,一是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二是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
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准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准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
2、計算系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以上海為例(各個地方的規定不同,有的病假工資比例沒有規定這么細致):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系數確定後,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2)交了社保住院請假工資怎麼算擴展閱讀:
根據上海市勞動局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知(滬勞保發[1995]83號)第五條之規定,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支付標准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3、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4、勞動法第四十八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㈢ 請事假工資如何計算呢
請事假工資的計算:本月工資=基本月工資÷21.75×本月實際工作天數。
其中,本回月基本工資答指正常情況下一個月的工資金額;21.75指月計薪天數,本月實際工作天數是指除去事假的天數,本月實際一共工作了多少天。
相關法律規定:
1、《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㈣ 請病假工資社保怎麼結算
請病假工資社保結算:
社保個人應付的款項從你的薪資裡面扣除,最低不能低於當地內最低工資標準的80%,包含社保公積金,扣完了不夠自己再添錢補。
社保應該由公司繼續購買的,容直到你離職。
同時,病假工資由單位支付,社保繳費同正常上班相同。
㈤ 員工病假期間社保和病假工資問題
你好,在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員工自己提出的除外。醫療期根據內員容工的連續工齡及在本單位工作時間而定。就你公司這們員工在本單位工作不滿五年的實際情況而言,如果他的工齡是10年以下的,醫療期是3個月;如果他的工齡是10以上,醫療期是6個月。
醫療期內,單位應當支付病假工資,病假工資也是根據他的工齡計算。工齡不滿10年的,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為本人工資的60%,以此往上類推。病假工資最低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杭州市區2013年度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470元。
在醫療期內,單位應當給員工正常繳納社保。
㈥ 職工病假期的工資怎樣計算,社保怎樣扣繳
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基數計算,但約定的基數不能低於對應內的職位的工資標容准。在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有工會的或者職工代表的,可以在集體勞動合同中約定病假的工資計算基數,如沒有工會的,則之間按照當前的工資的70%計算工資,單位是不能隨便扣職工工資的。
㈦ 大病請假工資該怎麼算
1,根據
上海市勞動局
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回間生活的通知
滬勞保發答(95)83號
第四條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連續工齡
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
疾病救濟費
,其中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本人工資按職工正常情況下
實得工資
的70%計算。
2,假設月薪3000,連續工齡5年,2011年7月
病假
→3000*70%*80%=1680,其他工齡你按照公式套。
3,各地關於系數的設定可能會有不同,詳細請咨詢當地的勞動部門。
4,由於年初繳費基數已經設定,病假期間社保繳納不變。
㈧ 生病住院期間工資怎麼算
員工生病期間工資計算:
月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
日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當月計薪日×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病假工資(又稱疾病休假工資)是按照連續工齡分別確定的:
(1)連續工齡不滿兩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60%;
(2)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70%;
(3)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80%;
(4)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90%;
(5)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100%。
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病假工資(又稱疾病救濟費)也是按照連續工齡分別確定的:
(1)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疾病救濟費為本人工資的40%;
(2)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疾病救濟費為本人工資的50%;
(3)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濟費為本人工資的60%。
一、請病假的步驟:
要以單位合法的,經過民主程序的制度為准;單位有權依據制度規定病假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審核材料,同時要求與員工隨診或復查。申請病假要符合單位程序性要求,並得到批准。但本人處於緊急情況,可以假後補正,或由家人代辦。
二、開病假條需要的材料:
員工如果身體不舒服,想請假,那麼就要到醫院找診斷醫生,醫院會開具的《病假證明書》,證明書要由主治醫生簽名並加蓋醫院公章才能有效。憑借 《病假證明書》找診斷醫生開具病假條。
三、勞動法病假工資規定: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3、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4、勞動法第四十八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㈨ 住院請假影響社保結算嗎11
保險公司的性質必須參加當地勞動局看看需求和業務決定。
付款,除了數量的比版例,而且也取決於繳費權基數,繳費基數由工資總額的年平均而得。公司應遵循員工的稅前實得工資繳納社會保障費用的員工。 0.5%,1%或1.5%取決於0.008單位
個人養老保險單位20%的8%
有限公司
生育保險單位失業保險單位2%,1%
人身傷害保險股根據當地的社會保障
國家的要求%或3%有不同的標准,醫療保險,但原則上要付出更多的個別單位,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屬於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