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職了,但是社保卡還沒辦出來,原單位不給領怎麼辦
1,急也沒用,社保中心管理發卡。
2,為什麼社保中心不讓領,你有身份證。
3,與原單位無關。
4,是否現在無單位?若是,無法領社保卡。要恢復交納社(醫)保才能領。
供參考
⑵ 社保卡沒有辦出就已經離職,到了新單位還會繼續給交社保嗎
社保卡沒有辦出就已經離職,到了新單位是還會繼續給交社保的。
社保卡勞動者讓原單位的人事如果辦好了通知勞動者過去拿就可以了,不影響你新單位的辦理社保,如果你原單位不給你社保卡,也沒有關系,你就把你身份證復印一份給你新單位的人事去社保局再補辦一張就可以了,不用擔心。
社保的繳納方式是:
一、如果勞動者在公司上班,可以要求公司為你繳納社保,繳納的比例按照用人單位和員工各自承擔的比例來繳納。
二、如果勞動者是個體工商戶或者自由勞動者,勞動者可以選擇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或者是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具體操作方法是:
1,可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及失業證明、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原在市本級參保企業人員到市社會勞動保險局辦理。
2,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後,繳費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業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由保管檔案單位代其辦理退休手續,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⑶ 社保卡沒有辦出就已經離職,到了新單位還會繼續給交社保嗎
原單位是會在你離開公司的當月月末就辦理人員減少的,因為他們也不能白給你交錢啊。
社保卡你就你原單位的人事如果辦好了通知你過去拿就可以了,不影響你新單位的辦理社保,如果你原單位不給你社保卡,也沒有關系,你就把你身份證復印一份給你新單位的人事去社保局再補辦一張就可以了,不用擔心。
⑷ 要離職了社保卡還沒辦下了怎麼辦
社保卡可以自己補辦。因各地方實際情況不同,社保卡補辦資料依據本地規定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集成電路卡。
社會保障卡作用十分廣泛。持卡人不僅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時結算,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事務;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就業培訓;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發行社會保障卡的地區應建立規范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流程,各項業務間具有較強的綜合協調性,能夠保證社會保障卡的有效應用。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技術條件:
(一)建立為社會保障卡應用提供後台支持的業務管理系統、資料庫和適於用卡方式的信息網路;
(二)具備支持社會保障卡管理和應用的技術力量,包括人員、設備等,能夠快速完成社會保障卡應用的系統布局;
(三)制定規范可行的實施方案,包括應用設計方案、費用解決方案、信息採集方案和具體發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學完善的社會保障卡發行、管理制度和明確的內部控製程序,並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
(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⑸ 社保卡還沒拿到就離職怎麼辦
離職後公司必須將社保卡交給離職員工,因為社保卡涉及到員工離職後專的保險轉移問題,屬沒有社保卡和養老保險手冊是不能辦理保險轉移的,這是違反《勞動法》的。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79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經批准發行社會保障卡的省級、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制定明確的社會保障卡應用管理規程,並通過在服務場所明示、政府網站公示等方式向社會發布。社會保障卡應用管理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社會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會保障卡的發行對象、申領條件、申領手續;
(三)社會保障卡的使用范圍、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會保障卡損壞、遺失後的掛失、補發程序;
(五)發卡機構、持卡人及其他有關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
⑹ 要離職了,社保卡還沒下來,辭職的時候社保這部分都要什麼交接手續。。
你的工資公司給你扣社保扣到哪個月,給你就得繳納到哪個月,這個要明確.還有你下一內份工作繳納社保容的時候,你原來的公司那邊要做社保減員,否則你的新公司也不能給你繳納,那邊做減員,這邊要做增加.
還有記得一定要拿到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很多公司會要這個.
就失業證和養老保險手冊問清楚是跟著你的檔案呢,還是在你公司那,要記得收回.
⑺ 社保卡還沒辦下來辭職了,社保卡會怎麼樣有什麼影響嗎
社保卡不會有影響。
一般社保卡是在開始參保3個月之後可以辦理下來,辭職之前如果社保卡寫的地址是公司的地址,可以與公司的人事溝通,等社保卡卡到了,麻煩人事聯系您。
如果著急領卡,您可以詢問公司人事辦理的社保卡是屬於哪家銀行的,您可以去那家銀行出示自己的身份證領取。
(7)社保卡沒搬出來辭職了擴展閱讀:
辭職後,職工可帶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和養老保險手冊,到參保所在地的社會保險局,辦理續保手續(外地職工可以辦理轉移社保關系)將個人社保關系轉移到個人帳戶(部)後,有經濟條件的可以繼續繳納社保費,沒有經濟條件的可以暫停繳費(以後可以申請繼續繳納)。
達到退休年齡後可以領取養老金,但累計繳費年限必須滿十五年以上,如果到退休年齡累計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只能一次性退個人所繳納的社保費用。繳納社保費用的多少會影響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
社保卡辦理注意事項:
1、只能參加養老、失業、醫療保險三險,不能參加工傷、生育險。
2、申領銀行「醫保借記卡」時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證,請及時到銀行變更並到職介或人才進行登記,否則社保中心無法正常劃款。
3、保證銀行「醫保借記卡」中存款足夠劃帳且在劃帳後留有至少10元的余額。
4、辦理完參保手續後請於2個月後領取《市醫療保險手冊》,超過6個月未領取醫療手冊的,需重新申請領取(需要1-2周時間)。
5、每年4月開始保險基數變更,收費會有變化,建議在每年4月前使銀行「醫保借記卡」中余額不少於400元,可在4月底去銀行列印對帳單以了解新一年度繳費標准。
6、個人存檔人員在連續三個應繳費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內出現欠費,根據政策,第二和第三個月的基本醫療待遇暫中斷。如在連續第三個應繳費月的最後一個月的10日前,足額繳清所有費用後,被暫中斷的醫保待遇重新恢復。
7、因個人原因,在連續三個應繳費月的10日前未能在銀行「醫保借記卡」中存入足夠現金,連續欠費三個月,醫療保險待遇自動中斷,所簽訂的《個人委託存檔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協議書》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