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要簽保密協議,可條款上居然是工資中包含了保密費用!這個正常嗎
可以,保密協議不額外支付費用也是可以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只有離回職後競業禁止義務才必須有答額外的費用,並且必須在離職後按時支付。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B. 公司只給我買社保,需簽保密協議,不能告訴同事,這份協議違法嗎,告我到法院是否
公司給你買社保,讓簽保密協議,這樣是不對的,那就是說公司一部分是沒內有社保的,公司很器重容你給你吧社保買了,要求你不要聲張,並要求你簽下保密協議,公司這樣做是違規的,按正常,公司應該給參見三個月以上的人,夠買社保,但他只給個別人夠買社保,就是說不承認其他人是他的員工,可以向講他起訴要求購買社保,不夠買社保說明非法用功,所以必須要求給員工夠買社保,不讓你聲張,害怕別人要求購買社保,他告你,你可以反告他,他是違規的
C. 公司不買社保但簽了保密協議和工作協議
沒有法律效率,就不繳納社保一條你就不用賠償他們什麼。
D. 工資保密協議合法嗎,HR為什麼這么做
法律對公司員工薪資是否保密沒有規定,公司與員工之間簽訂公司員內工薪資保密協議,沒有違容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只要是雙方自願的,該協議有效。
現在,社會上有專業的調查公司員工的公司,所以,雙方自願的,作為公司的保密條款未必不可。
E. 公司和員工簽訂工資保密協議怎樣才算有效
《保密協議》只復要不違法法律法制規的強制性規定,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署後,都是有效的。但我估計你要問的是怎樣才能有實效,實現保密的作用。一般來說,《保密協議》在實踐中很難履行,主要體現在如果要求保密的信息泄露了,你如何證明是對方泄露的,在這一點上,不作特殊約定的話是很難實現充分證明的,我建議的解決方式是:在協議中約定「只要被保密的信息泄露,就視為保密人泄露了該信息」這樣的條款。
F. 一個月工資4500,還有五險一金,還要簽保密協議,是什麼工種
五險一金各有怎麼用?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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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險一金就是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還有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而工傷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個人不需繳納。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具體比例要向當地的勞動部門去咨詢。
一、養老保險的作用
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因此,交養老保險的好處是繳納養老保險滿足最低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可以一直領取到去世,而且隨著社會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只增不減」,每年會調整增資,可以使老年得到穩定可靠保障。
二、參加醫保的作用
基本醫療保險的好處是能讓參保人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設立了歸個人所有的個人醫療賬戶,個人賬戶金在規定范圍內可自由支配,在不發生醫療費用的時間里,可為參保人積蓄一定的資金,並可依法繼承。
另外,如果在職繳費累計滿足最低年限後,退休後能夠不用再繼續繳納基本醫療費而可以享受比在職報銷水平更高的醫保待遇。就醫時發生的醫療費,個人繳上自負部分,其餘部分由醫療保險經辦。
三、失業保險的作用
繳納失業保險可以在失業時獲得失業保險金等補助。而失業保險這樣的險種屬於政策性保險,通常在商業保險公司是買不到的。
四、生育保險的作用
建立生育保險制度的作用是使生育女職工在生育和哺乳期間享受保障,不至於因生育停止工作和陷入生活困境。實行生育保險,可以從根本上解決婦女因生育而產生的醫療費用和產假期間的生活津貼,從制度上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保障婦女勞動權益的一項有力措施。
五、辦理工傷保險的作用
參加工傷保險後,企業可以有效抵禦風險,工傷者可獲得醫療救治、工傷康復治療,還能獲得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應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當職工發生工傷,單位將要依法承擔全部工傷賠償費用,其賠償標准與參保職工也一樣,不同之處在於工傷賠償全部由單位負責而不是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六、交公積金作用
公積金是單位的個人共同繳納的,歸職工所有。繳納公積金後可以用公積金買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租房,遇到重大疾病也可以提取公積金,公積金繳存者還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G. 公司剛給我們所有員工簽了份工資保密協議,一般這么做是為什麼
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內權利人帶來經濟容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在我國,法律允許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通過合同約定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法》第23條第一款也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因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保密約定,既可以以保密條款的形式寫入勞動合同,也可以單獨訂立一份保密協議。兩種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
H. 公司員工薪資保密協議這個是合法的嗎
法律對公司員工薪資是否保密沒有規定,公司與員工之間簽訂公司員工薪資保密協議,沒有違專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屬定,只要是雙方自願的,該協議有效。
現在,社會上有專業的調查公司員工的公司,所以,雙方自願的,作為公司的保密條款未必不可。
I. 與公司簽了保密協議,有沒有寫工資里包含了保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版約定保守用權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二年)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J. 勞動法:(勞動)保密協議:保密津貼在含在工資內有效嗎
1、有效。
如果勞動者對公司出具的保密協議以及保密津貼與工資一同發放的約定是知曉,而且已經簽字確定,則該保密協議就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2、如果公司認為勞動者違反了競業限制,則需要由公司舉證證明,而如果公司在競業限制方面沒有向勞動者支付作為遵守競業閑置的補償,則勞動者不必承擔競業限制的約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10)工資和社保信息可否加入保密協議擴展閱讀
競業限制約定是保護商業秘密的重要手段,企業需要認真對待,在各種細節方面進行有針對性的設定。當然,一個好的競業限制協議,並不是條款完美,更主要是的企業要與員工平等協商,在保護企業權益同時,也要充分考慮競業限制給員工帶來的經濟損失,補償到位。
在競業限制協議或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中,要明確員工在限制期內履行相關的細節,比如將員工每月工作情況報告,將提供證明材料與領取補償金掛鉤。如果之前的競業限制沒有約定清楚的,也可以在解除協議借機明確,以便雙方對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