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一致。
社保的繳費基數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不包括獎金、福利等。常規來看,公積金繳納基數比社保繳費基數更高一點。
在我國,公積金和社保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保和公積金一起即常說的五險一金。隨著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合並,人們熟悉的「五險一金」或將變「四險一金」。
公積金繳存--網路
社會保險--網路
㈡ 按底薪作為基數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怎麼辦
這在許多公司都這樣的。
1、社保局根據當地平均工資計算出,當地社保的最低基數,和幾個等級,供企業參考。
2、社會保險條例,規定,按實際工資交納社保,而公積金是參照社保基數來交的,但,在實際參保中,許多企業,特別是小公司,所有員工參保都是以最低基數參保的,只要資料做全,社保局就是知道有問題,也不查的。
3、員工社保資費的糾紛,在勞動仲裁的司法解釋中,仲裁和法院是可以不受理的,由勞動部門下屬的勞動監察處理,和協調。
4、按底薪,只要高於最低社保基數,公司問題不大的,如果實在不服,就去當好的勞動監察咨詢一下,最好不要因這個事,跟公司關系搞僵,不好。
㈢ 社保基數和公積金基數一樣嗎
一般來說是一樣的,因為社保法規定,個人實發工資高於最低繳費基數的,按實發工資繳納社保費;住房公積金也是要求按照實發工資,不能所有的人都一個標准,一刀切。有個別單位按照統一標准,實際上是不作為的懶政。
㈣ 企業能否不按職工應發工資為基數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嗎
不可以,如果不按應發工資繳納則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第六十三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4)公積金和社保按工資基數交嗎擴展閱讀:
明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欠繳金額30000元以上的,將按三倍標准罰款。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公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准》。
而此次制定的新標准涉及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違反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文件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等26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處罰事項。將近幾年新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內容統一納入並加以細化。
據介紹,在一些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經常會設定行政處罰幅度,在行政執法活動中,執法機關則會視違法情節輕重和社會危害程度的具體情況,行使行政處罰的自由裁量權,即在允許的范圍內確定最終的處罰額度。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隨著近幾年《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一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頒布實施,新增加的一些條文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執法內容更加豐富和具體,行政處罰事項數量也不斷增加,但原先所設定的自由裁量權標准已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的執法工作。
為保證全市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行政處罰時行使自由裁量權的一致性,規范自由裁量行為,防止濫用自由裁量權現象的發生,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了新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准》,
㈤ 社保基數和公積金基數怎麼算的,和工資有比例嗎
社保繳費基數通俗點的說,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社保繳費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但是如果你的每個月工資超過了 1847x3=5541元,那你的社保繳納基數是 5541 元;如果你每個月工資少於 1847x60%=1108.2 元,那你的社保繳納基數是 1108.2 元。如果工資在1108.2 至 5541 元之間,那基數就是你的工資。公積金月匯繳額是每月存入到公積金帳戶中的金額。住房公積金月匯繳額=繳存基數x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合同工按月聘用工資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個人和單位各為8%-15%,具體由單位根據其經濟承受能力在規定的繳存比例幅度內確定。稅前工資指交納個人所得稅之前的總工資,即可以直接拿來套用國家稅法進行計稅的部分。稅前工資=所有收入總和-(社保+公積金)。該部分稅前工資計算結果3500元,則按征稅制分級征稅。也就是說不需要計稅的工資=3500+社保+公積金,但這3500是應計入稅前工資的。
㈥ 社保繳納基數和公積金繳納基數必須一致嗎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住房公積金基數和社保基數必須一致。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6)公積金和社保按工資基數交嗎擴展閱讀:
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目前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6%的省份可降至16%,同時,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
自2019年目前低於16%的,要研究提出過渡辦法。各省具體調整或過渡方案於2019年4月15日前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㈦ 社保和公積金都是按基本工資交嗎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式: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版一年度月權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㈧ 社保和公積金的繳納基數按照基本工資是否合法
不合法。
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均是按職工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計內算。工資總額應按國家統計局容規定列入的項目計算。以不低於當地上年度工資總額的60%為最低限,如果高於當地上年度工資總額的60%按實際工資計算,高於當地上年度工資總額3倍的,以3倍計算。你的公積金和社保基數均應以5000元為繳費基數。
㈨ 社保和公積金繳納基數可以不一樣嗎
一般情況下可以不一樣。因為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是上年平均工資。這裡麵包括獎金、福利、加班工資等,而社保繳納基數是你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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