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是進公司以後就開始買還是試用期轉正以後才開始買
進入公司就購買。因進入公司就與單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1)剛轉正沒有買社保嗎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⑵ 試用期不買社保可以告公司嗎
試用期不繳納社保違法的,《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從以上規定可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有享受保險,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隔離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另外,企業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於當事人的意思或自願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險也不行,而且商業保險不能替代社會保險。
1、如果試用期單位不給你繳納社保的,你可以先與其協商處理,如果不行則可以向社保中心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在員工轉正後為其補交,以免潛在的法律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⑶ 試用期和轉正有什麼關系,沒有轉正就真的沒有勞動保障嗎
試用期內如果沒有轉正,不繳納社保可以嗎?試用期間不交這個社保,那麼是很多企業單位的一個做法,實際上這個員工作為勞動方群體,是沒有改變這一現狀的辦法的。
那麼我們最需要改變的問題,就是一定要在轉正之後就立馬給員工繳納社保,這個是我們員工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本身來講,有些單位在試用期間是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那麼既然沒有勞動合同的約束,所以說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沒有任何的效力,所以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是不行的,也就是說只有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購買社保才是符合相關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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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在所在公司轉正可以不買社保嗎急!
根據國家的規定,你只要是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就是必須要繳納社會保險的,他不是自願的行為,一般的公司也不太願意你不繳納社會保險,因為對於公司來說是有風險的。你如果在別的地方已經繳納著社會保險需要你開你現在繳納的證明,在公司填寫不在公司繳納社會保險的說明,才可以。
(以下只是我的個人建議哈,社會保險雖然平時沒什麼作用,可是在以後看病還有養老還是有一定作用的,國家政策一直在變,繳納的話比不繳納對於自己會有一定的保障。)
⑸ 轉正後一直沒有購買社保,怎麼辦
這個也來不能說的太絕對的違法,自因為法律也要保護企業一方,這樣的事太多了,公司都是過了試用期,才給交。既然公司說下個月,那你繼續和公司領導協商,每天都去找,每天都說這個事。就不信不給你交。
如果你今天去了,過一月你才想起這個事,那就晚了,人都有懶惰心理,能偷懶就偷,你不找,誰管你呀!!!這事還是以協商來的穩妥。。。最壞的就是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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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想辭職,轉正後還沒買社保
直接去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去告就行,一告一個准。不是說勞動合同里約定有社保,而是勞動法規定企業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他們既然沒給你繳納社保,社保局裡面你的社保數據就沒有,而你又有事實的勞動關系,他們就違法。手上沒有勞動合同,有工資記錄也可以,定期給你的銀行卡上打工資是不?這也可以算證據。如果工資都是發現金,算他狠,那你找找別的證據吧。
在企業違反勞動法的情況下,你隨時可以走人,並且要求企業補足你的社保並要求賠償金(你這樣剛轉正的估計只有一個月工資好賠)。
正常的話,職工提前一個月向用人單位申請離職即可,而且可以拿到當月工資。你提出辭職申請,保留證據(寄封掛號信什麼的都可以,當然,我說的是極端情況,一般單位都不會留你的)
⑺ 請問轉正後公司沒有買社保也沒有簽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公司復沒簽勞動合同,也沒制有買社保,可以要求簽勞動合同,補繳工作期間的所有社保,離職可要求公司給您經濟補償金。
1.要求簽勞動合同,且從建立勞動關系起已超過一個月,可以主張公司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從工作第二個月到第12個月的雙倍工資,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您可以獲得11個月的雙倍工資賠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求補繳工作期間的所有社保。如不補繳就用現金折算。《最高人民法院解釋(三)》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解決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組織不能補辦導致其不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因,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故可向人民法院提訴訟訟,要求用人單位予以賠償。
3.離職要求公司給您經濟補償金。按每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補償金,不滿6個月賠償 0.5 個月工資,滿6個月也算一個月工資。具體按照_實際工作時間來計算。
⑻ 工作轉正後不交社保這樣還有工齡嗎
交不交社保是個人的事,與工齡沒有關系。從長遠看,為保證今後得到切實的保障,建議從自身出發,繳納社保。
⑼ 公司轉正了 但是沒交社保 怎麼補交
可以補交,憑借錄取員工登記表,錄取人員花名冊,參保人員身份證原件及蓋公章的復印件,還有社保人員增加花名冊,可以把漏交的第一個月的社保補上的。這些東西,公司人力資源的人應該有的。
⑽ 試用期內公司需要為員工買社保嗎有無相關的法律規定
需要買,在入職起30日內買就沒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10)剛轉正沒有買社保嗎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繳納社保要求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