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生育保險休產假社保怎麼發工資
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產後或手術後 18 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申辦時應填報《職工生育待遇申領表》,並提供以下資料:
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核發的生育證明;
生育醫療證明、門診病歷、出院小結、計劃生育手術記錄等原始材料;
嬰兒出生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對用人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完成後將生育保險費用撥付給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並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發給職工。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辦理生育保險參保手續的,職工發生的生育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
報銷需要帶的材料有:
醫療費用申報單;
本人身份證或社會醫療保障卡;
本人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
本人的病歷本;
生產收費原件;
費用明細單;
出院小結。最好准生證也一起帶上。如由他人代領,需帶上代領人的身份證。
B. 產假工資如何計算,發放是在單位還是社保中心
如果員工已參加生育保險由生育保險基金發放,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生育保險版試行辦法》權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應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
生育保險費的繳費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支出情況等確定,最高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1%,職工個人不繳費。參保單位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其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生育醫療費包括女職工生育或流產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葯費由職工個人負擔)以及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員工產假前的工資標准由用人單位發放。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C. 產假期間的工資是社保局發的還是單位發的
參加生育保險的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版,按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權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有明確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D. 產假工資是由工資發放還是到社保局去領
產假工資是由社保局發放的,需要去社保局領取,如果單位未繳納生回育保險,則產假工資由單答位發放。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4)社保職工產假工資擴展閱讀:
《生育保險辦法》第十四條 生育津貼是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計發。
第十五條 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關於產假的規定執行。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E. 休產假期間的工資是由社保局支付,還是公司支付
休產假期間的工資是由社保局的生育保險進行支付的。
根據《生育保險辦法》第十四條 生育津貼是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計發。
第十五條 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關於產假的規定執行。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十六條 按照國家規定由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或者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等支付的生育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再支付。
(5)社保職工產假工資擴展閱讀:
《生育保險辦法》第十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依法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職工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第十一條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十二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生育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其他項目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指職工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結扎及復通手術、實施人工流產術或者引產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第十三條 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在協議醫療服務機構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符合生育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及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需急診、搶救的,可在非協議醫療服務機構就醫。
F. 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1、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2、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3、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
(6)社保職工產假工資擴展閱讀:
關於產假期間工資的法律法規:
根據《上海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八條: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的工資照發。按本規定享受的產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資按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單位增加工資時,女職工按規定享受的產前假、產假、哺乳假,應作出勤對待。
第十四條:
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
1、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七十五天。
2、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3、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三十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四十五天。
G. 社保繳納標准低於實際工資產假工資怎麼算
社保繳納標准低於實際工資,產假工資不是以社保繳納標准來計算的,而是以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來計算的。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7)社保職工產假工資擴展閱讀:
《生育保險辦法》第十四條 生育津貼是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計發。
第十五條 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關於產假的規定執行。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H. 產假工資和生育社保津貼一樣的意思嗎
有聯系,但又不完全一樣。產假工資由企業向生育女工發放,生育社保津貼由社保部門向企業支付(以補償企業因員工休產假而損失的生產力)。當產假工資與社保生育津貼數額不一致時,企業應採取就高不就低的辦法向生育女工發放。
I. 關於產假工資的計算 我們有社保,那 產假工資怎麼算
關於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如果企業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應該由企業支付如果企業參加了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建立的生育保險,並且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根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4]504號)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其標準是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前12個月平均工資來算。相關法律規定:產假期間的待遇同提供了正常勞動一樣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