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不交社保的工資怎麼做賬
不交社保的人員只要是企業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事實合同),就可以作版為應付職工薪酬入賬權。
繳納社保和會計處理是兩個概念,一個是社保法,一個是會計法,之間沒有連帶關系。不交社保屬於違反國家社保法,但會計核算是按實際發生額進行的,只要是支付了,就應在會計賬和報表上顯示。
B. 公司員工沒有工資但是交了社保可以嗎,怎麼做賬呢
如沒停薪留職的文件,這種情況基本上是存在法律風險的,員工事後可以有權進行權益追訴的。所以在工薪、工作內容上的約定是關鍵。至於帳面也是基於這些約定按實做嗎。
C. 如果公司未幫員工買社保,能把該員工的工資記入工資表內作為成本嗎
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企業所得稅稅款;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沒有幫員工買社保的工資怎麼記賬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要求規定:
1、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企業使用或者銷售存貨,按照規定計算的存貨成本,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企業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凈值,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
3、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准予向以後年度結轉,用以後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D. 沒有交社保,員工工資可以做賬嗎
不違法,社保是按基數繳費的,這個基數是當地按平均工資算出來的
你的繳費基數是1500元,也許你們當地繳費基數才1000元呢??
多出來的300也許是加班費、補貼、效績獎。
社保繳費基數是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當地職工上一年度的平均月工資計算出來的當年本地職工社保繳費基數的幅度,也叫核定繳費基數,這個通常是說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因為有些城市有些險種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另外設置繳費基數,比一定以社平工資為標准,養老就一定是以社平工資算的。
最低繳費基數是社保繳費基數的60%,最高繳費基數是社保繳費基數的300%,各單位企業按照自身與員工的經濟情況,在規定的社保基數范圍內(60%-300%)選定為員工購買社保的繳費基數,然後按照各險種的比例購買。只要不超過最低基數與最高基數,社保就沒問題。
E. 上月沒有計提和繳納社保,本月發工資怎麼做賬
補交社保(養老)交納的利息、滯納金可以做賬,可以稅前扣除,計入營業外支出。利息計入財務費用-利息。應付職工薪酬或其他應付款(員工差旅費等)未支付前原始憑證是計提的員工工資表和差旅費實際發生的支持票據。實際支付的時候,不用再貼原始憑證。
F. 公司沒有給工人買社保,會計記賬的時候,工人工資能不能算成本
能計入成本。不給工人買社保是違反勞動法,不交養老等社保不影響成本費用的歸集。
G. 對於非全日制的員工沒有繳納社保,怎麼入賬它的工資能入工資表做費用可以直接入勞務費么
只能進勞務費進行做賬,企業同時每月申報稅款時按僱工的勞務費總額減去800元後按20%代扣個稅。做賬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貸:其他應付款或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沒有繳納五險的臨時僱工,屬於支付勞動報酬,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
1、每次勞務報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800元的費用;
2、每次勞務報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 , 稅率為20% 。
例如:A銷售人員當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個稅; 當月提成5000元,則要交5000*(1-20%)*20% = 800 元個稅。
3、單次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萬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4、單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的,不超過5萬元的:應納稅所得額*30%-2000。
5、單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萬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40%-7000。
(7)沒有幫員工買社保的工資怎麼記賬擴展閱讀:
根據會計制度、稅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企業支付的勞務費支出,不構成工資總額,應當計入「管理費用——勞務費」科目,並不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不交納各項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
在計算應交企業所得稅時,勞務費應當在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勞務費扣除標准(注意,不是工資標准,如計稅工資標准等)內,據實扣除。
H. 沒有交社保全日制工人可以造工資表入賬嗎
不可以的,是違法的。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內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容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I. 沒有交社保的人員需要報個稅嗎工資怎麼入賬
沒有交社保的人員需要報個稅,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沒有工資按實際金額入賬,但是個稅也按照法律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9)沒有幫員工買社保的工資怎麼記賬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