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備案沒解除怎麼辦理嗎
解除抄勞動合同證明書是有備案的,原單位有一份備案,還有兩份在社保局。
解除勞動合同書不僅要加蓋公司公章,還要到社保局辦理減員,並在解除勞動合同書上加蓋勞動就業服務局、社保局的備案章。這樣才算履行完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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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勞動關系解除備案手續應該是單位還是個人辦理
勞動關系解除備案手續是由單位辦理。
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7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勞動用工備案的對象: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的企業、民辦非企業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等使用的各類勞動者(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以及納入人事部門管理的人員除外),均應按本辦法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勞動用工備案的內容:
勞動用工備案內容包括: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情況;勞動者的增減變化情況等。
拓展資料:
1.解聘備案規定:
與就業備案相對應,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用人單位應於15日內持相關材料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備案手續,移交職工檔案,核定失業保險待遇,簡稱「解聘備案」。解聘備案是用人單位的應盡義務,因用人單位辦理不及時等原因造成職工損失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2.受理范圍:
各級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解聘備案手續時應遵循失業保險關系屬地原則。即: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受理在市內四區繳納失業保險用人單位的解聘備案手續;五市三區就業服務中心受理在本區(市)繳納失業保險用人單位的解聘備案手續;省就業辦受理在省社保局繳納失業保險用人單位的解聘備案手續。
3.所需資料:
(1)《失業人員登記表》;
(2)《職工檔案》;
(3)《勞動合同書》;
(4)《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
(5)《招用人員登記表》 。
註:職工屬農業戶口的,還需填寫《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金審批表》。
勞動關系終止:指勞動關系主體雙方權利義務的消滅,它是勞動關系運行的終結。
3. 辭職後,取消社保會不會連勞動備案也取消
辭職不會取消社保的,只是暫時封存。
4. 單位不買社保,我想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怎麼操作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補償。工作未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 。可以向工會或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幫助。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4)勞動備案不解除沒法買社保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5. 公司不買社保可以不提前申請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么
可以的,這個在《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有明確規定: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專一屬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你說的是上述第6款,參考第2款來看,未參保時與提前30天申請離職是一個道理,即直接解除合同、立馬走人。
你還可以以未參保未有要求其支付經濟補償金、補繳社會保險。
6. 公司停止交社保,不給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
解除合同後,沒有新單位接收的嗎?
如果有新單位,那麼新單位應該續交的。
沒有單位,那您可以到社保去調整一下繳費基數,
沒有必要繳那麼多現金進去的。
問一下,您現在年齡多大了?
如果年紀不大,就按上述辦法,
如果距退休5年之內,
您可以選擇多繳納些的,
那樣退休可以多拿些。
7. 社保備案沒解除怎麼辦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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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是有備案的,原單位有一份備內案,還有容兩份在社保局。
解除勞動合同書不僅要加蓋公司公章,還要到社保局辦理減員,並在解除勞動合同書上加蓋勞動就業服務局、社保局的備案章。這樣才算履行完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8. 2019原單位的社保的備案沒有解除,現在單位不能辦社保。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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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單位把社保關系轉出,開出回你的離職證明就行了答。一般來說原單位是不會給已離職的員工繼續交社保的,因為單位是要付出許多的。應該跟備案系統沒有關系的,單位負責人事工作的人會去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