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社保按最低工資買是否合法
企業是根據自己的承受能力和自身的經營體制來決定企業行為的,國家在政策法規上予以指導監督和制約,但不能把企業的所有行為管控的過死,要求的過嚴。既然社保設定了幾個檔次,就是允許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來選擇的,否則國家就不會讓保險公司設立檔次,都像交強險一樣,強制執行了。企業選擇最低檔沒有什麼不合法的,企業和員工都有雙向選擇的權力,如果員工認為企業在這方面不合法或者太低,待遇不好,員工可以選擇退出企業到高的地方去應聘。
『貳』 公司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是以員工工資為基數還是以最低工資標准來繳納
這個基數問題,少數公司是按照員工工資為基數,但是大部分都是以最低工資標准來繳納的,這樣可以為企業節約一大筆成本。這個不稀奇,很正常。對我們員工來說問題也不是很大。
是以基本工資為繳費基數的,如果是在國家事業單位,這個數字很好確定的,但是如果在其他的所有制公司,基本工資就是指你的獎金或者補助之外的,也就是工資基本固定的那部分收入來計算的,如果是工資數字變動很大的崗位,
一般公司都會給出一個指導性的各崗位的數額,然後一年就按照這個標准來進行核定的,比如,銷售人員的工資裡面,績效佔了很大比例,但是這個在每個月跟業績掛鉤,沒法確定,那就按照公司的平均水平或者公司規定哪個職級就按那個標准來進行執行。

(2)買社保是不是報最低工資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上海市 2004 年的情況為例, 2003 年社會月平均工資是 1847 元。
調整情況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布2008年本市社會保險費繳費標准。與2007年相比,2008年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下限從1478元提高到1735元,增加了257元,上限則提高到8676元,提高1284元。
本次公布的標准運行期從2008年4月1日起到2009年3月31日止,上海市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個體商戶,自由職業者,繳費基數下限為1735元,上限為8676元,工資平均數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過上限的按照上限計算。
與2007年繳費基數從1478元到7392元比,繳費下限提高257元,上限提高1284元。同時,非正規勞動組織從業人員繳費基數比2007年也提升,從960元到8676元。
2008年本市小城鎮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外來從業人員繳納綜合保險費基數均為1735元,比2007年的1478元提高257元。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叄』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是扣除社保後的工資
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的內容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後,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肆』 在上海找工作,如果要求公司交社保,是不是發的工資就必須至少按最低工資來發
這個不一定哦,要看你是在什樣的公司上班,每個公司的規章制度都是不一樣的。
『伍』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最低工資標準是不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即最低工資金額是扣除繳納的個人保險等費用後的金額。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
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5)買社保是不是報最低工資擴展閱讀:
《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陸』 公司給員工買的社保為最低工資,是否合法
公司一般是按照當地社保局當年給出的繳納基數去上社保的,除非個人員工和公司約定基數,要是你做老闆你會給公司增加太多的負擔嗎?
『柒』 最低工資包括社保嗎
最低工資標准包括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的部分。《最低工資規定》第6條明確指出,內確定和調容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據此,最低工資標准里考慮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這一因素。
最低工資標准包含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後,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當然,個別省、市、自治區為了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在地方規定中明確,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確規定。因此,最低工資中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社保費的問題,還要結合地方法規來確定。
『捌』 公司只按最低工資標准買社保,這樣合理嗎
公司只按最低工資標准買社保,這樣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