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沒買社保能勞動仲裁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保問題可以直接要求社保部門追繳,否則可以起訴社保部門不作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發生勞動爭議,申請勞動仲裁。
2. 沒簽勞動合同,但是交社保了,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無論同用人單位有沒簽訂合同,都應當繳納社會保險。繳納社保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沒簽合同和交保險其實是兩回事,沒簽合同仍然可以繳納社保。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要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不積極履行的,員工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所以,即使沒簽勞動合同,但至少已經成立正式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當承擔繳納社保的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當然,要是情況較為嚴重的,比如說多數員工都遭到這種待遇的,那麼建議就要注意及時收集相關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社會保險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3. 關於用人單位沒有給我交社保能否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你說的情況 社保方面 沒有補償 國家法律 只會支持 讓用人單位版給你補繳
但是呢 用人單權位 沒有給你繳納社會保險 這是違法行為
因為用人單位違法 所造成的離職 可以索取經濟補償金 你工作四個月 可以要求相當於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還有 單位有沒有跟你簽合同呢 如果你們之間 沒有 正式的勞動合同 那麼你可以要求 單位支付 你三個月的雙倍工資 也就是再給你相當於 三個月工資的錢
算一起 你應該可以得到 三個半月的工資
你的勞動仲裁 先申請這個 把這個錢拿到以後
用裁決書作為證據 跟老闆談 這個社保的錢 你是直接給我 還是幫我補繳 補繳的話 有巨額滯納金
你直接給我 滯納金不好算 我也就不要了
因為 你有裁決書 你可以隨時 到勞動監察大隊 要求勒令單位為你補繳社會保險
這個時候 能不能拿到錢 就看老闆為人了 要是圖便宜 就把錢給你了
要是無恥之極 就不給錢 你也只能去申請讓單位補繳社保 把這錢 交給國家
但是無論如何 不能便宜了 黑心老闆
4. 公司:沒有給員工買社保,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嗎
可以的。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版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權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5. 公司未給我購買社保,我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竟然說不受理,我應該找誰
公司未給購買社保,不屬於勞動仲裁的范圍。這是屬於違反勞動法的范圍,應直接舉報當地的勞動糾察大隊,由勞動糾察大隊進行查處,並給予處罰和賠償。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5)沒買社保能申請勞動仲裁嗎擴展閱讀: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五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有權採取下列調查、檢查措施:
(一)進入用人單位的勞動場所進行檢查;
(二)就調查、檢查事項詢問有關人員;
(三)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與調查、檢查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並作出解釋和說明,必要時可以發出調查詢問書;
(四)採取記錄、錄音、錄像、照相或者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情況和資料;
(五)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審計;
(六)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採取的其他調查、檢查措施。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可以當場處理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當場予以糾正。
6. 沒有簽合同沒有工資條沒有交社保,我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么
沒有簽合同沒有工資條沒有交社保,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要求其賠償。通常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都是可以作為勞動關系的證明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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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7. 單位沒有交社保,申請勞動仲裁能不能得到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版,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權二倍的工資。
2,獲得8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08新《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社會保險問題,對於社保1年前的問題,仲裁庭會不會受理,不知道,法律沒做相關規定,一般的司法實踐證明應該會受理,如果不受理之前的問題,你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強行征繳
8. 公司未按時給交社保能不能申請勞動仲裁
可以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有給勞動者繳納社保的義務,單位沒有按照法律規定按時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