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基數與工資薪金基數不一致,賬務處理該怎麼做
工資基數大於社保基數部分走其他應付款時,大於部分不能入成本費用賬,如果專偶爾超屬過這么走還行,如果時間長,數額又大的話,將來也是個事。公司注銷時,地稅局負責查社保部分,查賬時就看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部分同繳社保部分是否吻和,如果是的話,就不需補交。如果被查出來,即使虧損,資不抵債也得補交,他才不管那些呢,而且還有滯納金呢,否則就不會讓你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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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社保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不符具體指什麼
社保基數是每年核定一次,一般按照上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核定,而個稅是當月上報,最多延遲一個月上報上個月的,因此兩者不同是有可能的。
社保基數的變動,可以申請改回來,都按最低工資標准顯然是不合法的。但情況比較復雜,主要是企業為了減輕負擔,社保部分個人繳納一部分,企業繳納更高的比例。所以,比例問題不要和企業較真,因此要與企業部門做好溝通,達成一致意見。
如果次年,社保基數應該變動,都按最低工資標准顯然是不合法的。但情況比較復雜,主要是企業為了減輕負擔,社保部分個人繳納一部分,企業需要承擔更高的比例,
如養老金,個人8%,企業20%;所以如果要較真,那麼也許你就沒有30k了,企業會把企業負擔社保部分與你算一算,也許你只有25k或者更少,在繳納個稅後,到手的更少;所以你和企業要取得一致意見才好。
基本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
①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
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2)社保繳費基數與工資不符會怎樣擴展閱讀:
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3. 社保繳費基數與實際工資不符是違規的嗎
應該是違規。按規定,只要受聘於單位,社保繳費就是以職工個人收入為社保繳費基數繳費的。
4. 公司交的五險一金基數與實際工資不符是否違法
違法。可以向社會保險征繳部門投訴和反映。
五險一金,按規定,要按實際工資額作為繳費基數進行繳納的。
《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4)社保繳費基數與工資不符會怎樣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
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醫療保險
以北京市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公積金
以北京市為例,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5. 工資總額和社保繳費基數不一致可以嗎
一般情況不會的,因為企業只要達到最低基數就行。
當然如果有什麼情況需要社保索賠時,可以讓公司補賠未依工資基數交的那部分。
6. 公司社保繳費基數與員工實際工資不一致 社保局會查嗎
不會,第一,社保繳費基數是你上一年的平均工資,如果你沒有上一年的記錄,可以有版單位權與社保商定一個繳費基數,第二,由於疫情期間社保對單位有照顧政策,單位可以與社保協商,用比較低的基數繳納社保,減輕單位負擔。
7. 公司社保繳費基數與員工實際工資不一致 社保局會查嗎
會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7)社保繳費基數與工資不符會怎樣擴展閱讀:
公司社保繳納的相關要求規定:
1、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2、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