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重慶農轉非社保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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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轉非政策
要登記為重慶市主城九區的城鎮居民,具備3個條件之一即可:購買商品住房;務工經商五年以上,具有合法穩定住所;投資興辦實業,三年累計納稅10萬元或一年納稅5萬元以上的,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重慶市農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三投靠」人員,自願登記為城鎮居民的,不受其他條件限制。
重慶市農村籍成年子女自願投靠城鎮身邊無子女的父母,登記為城鎮居民的,不受其他條件限制。
重慶市高等學校、中等學校學生可遷入學校集體戶或就地轉為城鎮居民。
重慶市籍優秀農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自願轉戶的,可登記為城鎮居民(優秀農民工證明指的是區縣級以上政府頒發的優秀農民工證書或者表彰文件;或者年產值在500萬元以上的規模以上企業年度的表彰文件)。
重慶市農村籍「五保」對象自願轉戶的,可登記為城鎮居民。
重慶市農村籍義務兵和服役期未滿10周年的士兵退役時自願轉戶,可登記為城鎮居民。
重慶市主城入戶政策這些年來呈現愈發寬松的趨勢:以購房入戶為例,2003年的政策要求具有大專及其以上學歷、人均建築面積30平方米以上等;2009年的政策中,凡一次性在主城區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購房人及家人遷入購房地入戶時,取消了學歷限制;而今,已沒有學歷和面積的要求。
轉戶農民退地可獲補償
重慶允許「農轉城」居民最長3年內繼續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權及收益權。在3年過渡期內,轉戶居民可錯位錯時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既可以全部退出,也可以部分退出;既可以保留收益權和經營權,也可以保留收益權、流轉經營權;既可以個人轉戶,也可以整戶轉戶,以避免進入無地、無房、無業的「三無」行列。
對轉戶居民自願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及農房的,參照同時期區縣征地政策對農村住房及其附著物給予一次性補償,並參照地票價款政策一次性給予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及購房補助,今後征地時不再享有補償權利。對自願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輪土地承包期內剩餘年限和同類土地的平均流轉收益給予補償。
轉戶農民還將獲得「三項保留」:一是保留林地使用權,不要求退出,轉戶居民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流轉或自主經營。二是保留計劃生育政策,農轉非人員在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後5年內,繼續執行原戶籍地生育政策,享受農村計生獎勵扶助及特別扶助政策。三是保留農村各項補貼,農民目前享受的農村種糧直補、農機具補貼等與土地相結合的惠農政策,在農民自願退出承包地經營權之前繼續保留。
一、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方式和標准(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別計算補償。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按被徵收土地面積計算,一類地區(3個街道辦事處轄區)的土地補償費標准為每畝14000元,二類地區(27個鎮轄區)的土地補償費標准為每畝13000元。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27000元。土地補償費為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獲得的補償,被征地土地補償費總額的80%首先統籌用於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區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代為劃撥到區勞動保障部門;其餘20%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發展集體經濟和安排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生產、生活。安置補助費的支付按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不同年齡段確定,對未年滿16周歲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其安置補助費全額支付給個人;對年滿16周歲及以上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其個人按照有關規定應繳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總額的50%,由區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從其安置補助費中代為劃撥到區勞動保障部門,專項用於該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安置補助費的其餘部分支付給個人,用於安排其生產、生活。土地補償費80%部分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之和尚不能滿足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資金需要的,其差額部分由征地單位補足,直至滿足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資金需要。
(二)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被征地農村居民依法登記為城鎮居民後,按有關規定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體系。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8〕26號)的規定執行。2008年1月1日後征地的,不再實行儲蓄式養老保險辦法。(三)建立生活困難救助制度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活困難救助制度。對生活困難、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家庭,由區民政部門按照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規定辦理。五、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我區的戶籍制度改革做了哪些工作,有何成效?
自7月29日喬明佳區長組織召開全區戶籍制度改革工作動員會議後,在區委常委葉華的親自牽頭組織下,區發改委會同區公安局、區國土房管局、區人力社保局、區農委等相關部門,認真開展了戶籍制度改革的調研、籌備、政策制定和啟動工作。目前的成效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制定了政策框架。8月16日,合川區統籌城鄉戶籍制度改革的「1+3」系列文件經區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目前已提交區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後即可全面展開實施。二是全面啟動了「農轉城」辦理工作。8月15日,我區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啟動,當天全區30個鎮街都設置了「農轉城」辦理窗口。截止8月29日,我區已辦理「農轉城」45戶,330人。
我區的轉戶農民具體能得到哪些實惠?
主要包括經濟補償、住房、養老、低保、醫療、入學、就業七個方面的好處:
一是轉戶居民退出承包地、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房的,我們根據合川實際情況擬定了補償標准,7個辦事處范圍內可獲得補償大約11.5萬元/戶、23個鎮范圍內可獲得補償大約10萬元/戶(按戶均3.08人計算,具體補償金額視農戶房屋、土地面積而定)。
⑵ 征地農轉非養老保險
通過你說的情況,你應該是重慶的吧。
你說情況,是可以解決的。
造成農轉內非養老保容險欠費的原因,是因為你之前去街道或社保局申請了參加農轉非養老保險,但並未按街道或社保局通知去按時足額繳費,造成社會保險信息系統里,你有應繳信息。
上述這種情況,確實會影響你在工作單位正常參加養老保險。
解決辦法:
1.到原申請參加農轉非的街道或社保局去完清農轉非一次性繳費金額;
2.到原申請參加農轉非的街道或社保局,申請放棄原農轉非繳費申請,也就是放棄享受原農轉非養老保險。
但考慮到農轉非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的政策是相當優惠的,如果你要選擇第二種方式放棄,建議你要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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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成都已征地農轉非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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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項根據當地的被征地農民補償政策出台時,當事人的年齡不同而存在差異,具體可以參照如下:
(1)第四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依法批准之日男滿50周歲不滿60周歲和女滿40周歲不滿50周歲的人員,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征地部門一次性為其繳納一定年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同時按每人6000元標准發給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二)這類人員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後與用人單位(包括城鎮個體工商戶)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和本人應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費由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的比例繳納,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享受有關社會保險待遇。沒有用人單位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社會保險費由本人繳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期間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三)這類人員男滿60周歲或女滿50周歲的次月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為其計發基本養老金,今後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本人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包括征地部門為其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年限的,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第五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依法批准之日男滿40周歲不滿50周歲和女滿30周歲不滿40周歲的人員,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征地部門一次性為其繳納一定年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同時按每人8000元標准發給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二)這類人員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後與用人單位(包括城鎮個體工商戶)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和本人應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費由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的比例繳納。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享受有關社會保險待遇。沒有用人單位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社會保險費由本人繳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期間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三)這類人員男滿60周歲或女滿50周歲且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的年限(包括征地部門為其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均滿15年及其以上年限的,從滿齡的次月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為其計發基本養老金,今後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同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第六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依法批准之日男滿18周歲不滿40周歲的和女滿18周歲不滿30周歲的人員,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征地部門按每人20000元標准發給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二)這類人員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後以各種形式實現就業的,應當按照我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4)第七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依法批准之日不滿18周歲的人員,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征地部門按每人10000元標准一次性向其法定監護人發給生活補助費。
(二)這類人員就業後應當按照我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2、以上參考資料來源: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險辦法》和《成都市已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險辦法》的通知(成府發[2004]19號)。
⑷ 我老婆現48歲了在單位買了社保12年,現老家又被征地,請問農轉非社保可不可以合城鎮社保合並
你老婆已經交了社保12年了還有三年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了女的職工社保50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的,農轉非社保是可以辦理的你去社保中心辦理手續。
⑸ 征地農轉非以買十五社保還能自己買滿六十歲嗎
定性: 失地農民
戶口: 非農
政策:
2選一
1、現推出 失地農民的社保 具體請到所在鄉鎮詢問內zd(各地標准容不版一),到法定退休年齡可領取
2、失地前已購買社保 可以繼續交滿15年 享受相關待遇 。到法定退休年齡可領取,如不參加可申請退保。
建議55歲以上且以權前沒買過社保的可以考慮前者
⑹ 多交征地農轉非社保政府補貼部分退嗎
征地補償安置必來須以源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為原則。《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中說「確保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關於印發<四川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也說「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前我們自己就買了社保。德陽政府將土地徵收走後,又將征地繳納的社保清退,讓我們老百姓生活水平比征地前還低。
⑺ 2008征地農轉非社保一直是自己全額交款今年49歲到企業上班,50歲能退休嗎
不能。因為即使你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你的社保繳費年限沒有滿足社保要求的最低繳費回年限十五年。50歲到了答法定退休年齡,你的勞動合同就自然終止了,單位再也給你繳費不上了,此時你只有走上社會個人繼續繳納社保,直到滿足15年才允許辦理退休手續。
⑻ 征地農轉非社保
按照城鎮居民醫保待遇執行。
⑼ 成都市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險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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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府發〔2004〕38號
各鎮鄉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
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險辦法〉和〈成都市已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險辦法〉的通知》(成府發〔2004〕19號)精神,結合實際,我區制定了《溫江區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險辦法》和《溫江區已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險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認真解決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的重要內容,也是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各鎮鄉和區政府各部門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採取措施,加大力度,妥善安置失地農民,切實保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解決好因征地而失地無業農民的生產、生活問題,為全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OO四年三月二十日
溫江區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險辦法
第一條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城市化進程,建立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2004年1月1日以後,溫江區行政區域內因土地被依法徵用,並進行非農人口登記的人員,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依法批准之日男滿60周歲和女滿50周歲及其以上年齡的人員,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征地部門一次性為其繳納一定年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征地部門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下式計算:
基本養老保險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依法批準的當年成都市城鎮企業退休人員最低基本養老金標准×70%×120個月。
基本醫療保險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依法批準的上一年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成都市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繳費比例×10年。
(二)從征地部門繳費的次月起,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按當年成都市城鎮企業退休人員最低基本養老金標準的70%發給基本養老金,今後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同時享受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待遇。
第四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依法批准之日男滿50周歲不滿60周歲和女滿40周歲不滿50周歲的人員,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征地部門一次性為其繳納一定年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同時按每人6000元標准發給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征地部門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下式計算:
基本養老保險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依法批準的上一年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60%×成都市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15年。
基本醫療保險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依法批準的上一年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成都市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繳費比例×10年。
(二)此類人員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後與用人單位(包括城鎮個體工商戶)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和本人應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費由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的比例繳納,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享受有關社會保險待遇。沒有用人單位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社會保險費由本人繳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期間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三)此類人員男滿60周歲或女滿50周歲的次月起,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按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為其計發基本養老金,今後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本人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包括征地部門為其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年限的,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五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依法批准之日男滿40周歲不滿50周歲和女滿30周歲不滿40周歲的人員,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征地部門一次性為其繳納一定年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同時按每人8000元標准發給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征地部門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下式計算:
基本養老保險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依法批準的上一年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60%×成都市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10年。
基本醫療保險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依法批準的上一年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成都市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繳費比例×5年。
(二)此類人員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後與用人單位(包括城鎮個體工商戶)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和本人應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費由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的比例繳納。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享受有關社會保險待遇。沒有用人單位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社會保險費由本人繳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期間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三)此類人員男滿60周歲或女滿50周歲且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包括征地部門為其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均滿15年及其以上年限的,從滿齡的次月起,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按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為其計發基本養老金,今後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同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六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依法批准之日男滿18周歲不滿40周歲的和女滿18周歲不滿30周歲的人員,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征地部門按每人20000元標准發給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二)此類人員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後以各種形式實現就業的,應當按照成都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七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依法批准之日不滿18周歲的人員,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征地部門按每人10000元標准一次性向其法定監護人發給生活補助費。
(二)此類人員就業後應當按照成都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八條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和第七條規定的人員,不再按《成都市溫江區征地補償安置辦法》的規定領取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或生活補助費。
第九條征地農轉非人員在本辦法施行以前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原有的繳費年限和個人帳戶與本辦法施行以後的繳費年限和個人帳戶累計計算;已經參加成都市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綜合社會保險的,按規定轉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原有的繳費年限和個人帳戶與本辦法施行以後的繳費年限和個人帳戶累計計算。
第十條征地部門按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規定為征地農轉非人員一次性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分別劃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十一條全區應建立征地調劑資金,為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區財政、國土資源、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制定,報區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條本辦法施行以前,本區行政區域內因國家建設需要,土地已被依法徵用並進行非農人口登記,但由於征地部門或征地單位的原因尚未按《成都市溫江區征地補償安置辦法》的規定領取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或生活補助費的人員,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辦法規定之外的涉及征地農轉非人員的社會保險問題,按照成都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現行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施行中的問題,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過去本區制定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溫江區已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險辦法
第一條為妥善解決已征地農轉非人員的社會保險問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1991年至2003年期間我區行政區域內土地被依法徵用後,已按照征地政策進行了非農人口登記的人員,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施行之日,男滿60周歲及其以上年齡和女滿50周歲及其以上年齡的已征地農轉非人員,本人可自願在2004年9月30日之前按以下規定辦理社會保險:
(一)本人按以下標准一次性向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繳納社會保險費:1991年1月至1993年12月期間征地安置的人員每人4900元;1994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間征地安置的人員每人7000元;1999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間征地安置的人員每人9100元。
(二)此類人員在繳納社會保險費時,政府給予每人一定金額的社會保險補貼。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資金,由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實行專戶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出現缺口時,由區財政解決。
(三)從2004年10月起,由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向此類人員按每人每月210元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今後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同時享受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待遇。
第四條本辦法施行之日,男滿50周歲不滿60周歲和女滿40周歲不滿50周歲的已征地農轉非人員,本人可自願在2004年9月30日之前按以下規定辦理社會保險:
(一)本人按以下標准一次性向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繳納社會保險費:1991年1月至1993年12月期間征地安置的人員每人3697元;1994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間征地安置的人員每人5282元;1999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間征地安置的人員每人6866元。
(二)此類人員在繳納社會保險費時,政府給予每人一定金額的社會保險補貼。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規定,將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資金納入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管理。
(三)此類人員一次性繳納社會保險費後,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按照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規定為其計算10年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四)此類人員一次性繳納社會保險費後,應當按照成都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規定,由本人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在各類用人單位就業的,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規定共同繳納社會保險費。
(五)此類人員男滿60周歲和女滿50周歲,且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年限(含一次性繳費年限)的,按成都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五條本辦法施行前,用人單位已經為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人員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且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不再按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一次性繳費。但本辦法施行時,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可以由本人補繳至繳費年限滿10年。
第六條本辦法施行之日,男滿40周歲不滿50周歲和女滿30周歲不滿40周歲的已征地農轉非人員,本人可自願在2004年9月30日之前按以下規定辦理社會保險:
(一)本人按以下標准一次性向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繳納社會保險費:1991年1月至1993年12月期間征地安置的人員每人1848元;1994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間征地安置的人員每人2641元;1999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間征地安置的人員每人3433元。
(二)此類人員在繳納社會保險費時,政府給予每人一定金額的社會保險補貼。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應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規定,將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資金納入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管理。
(三)此類人員一次性繳納社會保險費後,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按照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規定為其計算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四)此類人員一次性繳納社會保險費後,應當按照成都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規定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在各類用人單位就業的,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規定共同繳納社會保險費。
(五)此類人員男滿60周歲和女滿50周歲,且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年限(含一次性繳費年限)的,按成都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七條本辦法施行前,用人單位已經為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人員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且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共同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不再按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一次性繳費。但本辦法施行時,繳費年限不足5年的,可以由本人補繳至繳費年限滿5年。
第八條本辦法施行之日,男不滿40周歲和女不滿30周歲的已征地農轉非人員,符合參加社會保險條件時,應當按照成都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九條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和第六條規定的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向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申請建立本人的社會保險關系,並按照本辦法規定的金額一次性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不予受理。
第十條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應當依據區國土資源局提供的已征地農轉非人員安置名單及其相關資料,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為已征地農轉非人員辦理參保手續並建立社會保險關系。
第十一條政府給予社會保險基金補貼資金的具體辦法,由區國土資源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研究制定,報區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條本辦法規定之外的涉及已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險關系問題,按照成都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現行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辦法施行中的問題,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國土資源局、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⑽ 我是征地農轉非,政府給買了社保。現在單位又給買了保險,請問可以合
不沖突,現在的社保養老金檔次分三檔了,60%、100%、300%,我估計題主所說的不論是內哪裡給買容的社保都不會是100%這檔,頂多就是60%的這檔,養老金是鼓勵多繳多得的,所以將來合並了就行,至於將來哪方面停止繳費了也不會影響你將來再續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