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社保卡下來了,。請問如何看病才能報銷,流程是如何的
拿單位發的社保卡去醫院看病報銷,具體流程如下:
1、首先參保人去看病時,拿社保卡去掛號處掛號。
2、參保人拿掛號單去就診科室看病,醫生給參保人看完病後,都會開一張葯方繳費。
3、參保人拿葯方到醫院結算窗口計價後,直接刷社保卡支付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即可。
4、如果葯方中有些葯品不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則需要參保人自付現金。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規定,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關於「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的規定,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醫療費用,不能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參保人由於第三人的原因發生人身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用,應當由第三人承擔。
(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按項目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經費標准按單位服務綜合成本核定,所需經費由政府預算安排。
(4)在境外就醫的。境外就醫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B. 社保卡哪些費用不報銷
手術費、住院費、葯費都是可以報的,有些進口葯可能報不了,一般醫保不報銷的葯物醫生是需要經過你同意才能給你用。綜合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是90%,你自己只需要出10%的費用。
社保住院是不會用卡里的錢的,只有門診看病才是直接用卡里的。如果你是住院的話,只要卡里還有一分錢就可以辦理住院了。你自己出10%的那部分,其他90%你不用管,社保局會把錢付給醫院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去社保局報銷需要什麼材料
1、門診類報銷所需材料: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身回份證原件;醫學診斷證明書答原件;普通門診、急診收費的收據原件、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處方的原件(處方按日期粘貼在收據後面)。
2、生育費用類報銷所需材料:《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嬰兒出生證明復印件一份;醫學診斷證明書復印件一份;所有收據、處方(中、西葯費)原件,按日期先後順利整理齊,診療費4元可報銷。
3、工傷類報銷所需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四份,復印無效;《診斷證明書》及門診(住院)病例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勞動合同文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受傷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社保卡報銷費用需要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社保報銷指由社會保險按比例補償職工居民醫療費用、生育費用和工傷治療費用的行為。
社會保障卡作用十分廣泛。持卡人不僅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時結算,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事務;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就業培訓;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網上辦理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等。
網路-社保報銷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
D. 社保卡可以報銷哪些病費用比例是多少
醫療保險報銷: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葯僅限在批准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葯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范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
註:醫保繳夠20年,才能享受退休後的醫保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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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社保卡看病怎麼報銷 需要什麼流程
社會醫療保險報銷是在出院或者轉院之後報銷。
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急診結算程序: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轉診轉院結算:
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核,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後,方可轉院;
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後市外、先省內後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
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或單位先用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後,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轉診轉院審批表、病歷證書、處方及有效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屬於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