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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保基數為由不寫合同工資

發布時間:2021-01-19 13:19:47

『壹』 社保基數是按合同簽訂的工資額度還是按應發工資

社保基數應按應發工資而不是合同工資來核定。
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其中: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貳』 勞動合同上的工資可以低於社保基數嗎

員工的工資可以低於社保基數,但是不可以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基數是按上年1-12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進行確定(職工的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是指,職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個日歷年度內所取得的全部貨幣收入,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其中新進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基數。
社會保險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旦確定,中途不作變更。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社會保險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社會保險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社會保險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社會保險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社會保險基數。

『叄』 社保是按最低基數繳費的,勞動合同里工資怎麼寫

社保繳納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回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答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肆』 工資是按合同上的工資做的嗎,還是按社保上的基數做

工資復按合同約定的做,但不制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如合同是工資800且不低於最低工資就按800做。繳費基數是當地政府為了保證今後退休工資不會出現差距太大而設定的。
每個人的社保演算法:1、如果工資高於繳費基數,單位可以確定是按實際工資繳費還是按最低繳費基數交。2、如果工資低於繳費基數,按當地最低繳費基數交。

『伍』 勞動合同上寫的工資和實際工資不一要,公司說那隻是社保的數據,這以後會有什麼關系么

要緊。個人認為不要簽定這個合同。除非你認可這個低工資。
職工上班就簽定合同,這回是正常的。但答建議一切以事實為准。
如果開資的時候企業也按這個低標准給你開資,你怎麼辦。辭職的話,企業會說你違反勞動合同,而且你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的,那麼,至少這2個月內你是按低工資幹活的。
況且你該掙多少工資就應該按比例繳費社會保險費,否則以後發生任何情況的時候吃虧的都是你自己,包括你的養老金都會比別人少。

『陸』 勞動合同上的工資是實際工資還是社保基數的工資

勞動合同上的工資是實際發放的工資。

一、一般勞動合同上註明的工資是內底薪,外容加各種補助以及加班費等。

二、一般合同上的工資你們可以約定是稅前的,也可以是稅後的,只要用人單位支付給你的時候是按合同就行,另外發給你的實際工資水平不應低於你所在地規定的最低工資。

『柒』 公司未按實際工資和合同工資此基數繳納保險,是否違法

違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7)以社保基數為由不寫合同工資擴展閱讀:

相關案例:

王某的單位就是按照最低工資標准給他繳納社會保險,王先生首先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單位只按照最低工資保准給他繳納醫社保,屬於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意想不到的是,仲裁委員會駁回了申請。在仲裁申請被駁回後,又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也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同時也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單位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可以得到經濟補償。

像王先生這種情況,單位按照最低工資標准繳納社會保險的,只是用人單位不足額繳納社會保險,並不是員工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所以王先生只能要求公司補繳社會保險。

而根據法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足額繳納社會保險,應該向勞動行政部門或者社保經辦機構投訴舉報維護自己的社保權益。所以仲裁委和法院的做法是正確的,並沒有偏袒用人單位。

『捌』 實際工資6500,公司為了少繳納社保,合同簽2200,怎麼辦

實際工資6500,公司為了少繳納社保,合同簽2200,可對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相關專法律法規如下:

《中華人民共屬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二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8)以社保基數為由不寫合同工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玖』 社保是按最低基數繳費的,勞動合同里工資怎麼寫

社保是按最低基數繳費的,不會明確寫在勞動合同里。
工資應寫明。

『拾』 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上的工資就是社保繳費基數嗎

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上的工資不是社保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回60%--300%為繳納基數答。

保繳費基數計算方法

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一、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二、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三、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10)以社保基數為由不寫合同工資擴展閱讀:

繳費基數政策進行調整:

一、明確將城鎮非私營單位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作為核定職工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指標。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可在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范圍內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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