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繳費基數和實際工資必須一致嗎
社保繳費基數余應發工資是一致的
Ⅱ 社保一定要與工資保持一致嗎
不是的,兩者的口徑不一致,社保的工資總額是按統計口徑計算的,包括所有發放給職工的貨幣及實物,而不管企業如何入賬。而會計的工資總額是按會計口徑計算的,兩者本來就補一致。
Ⅲ 個稅申報工資與社保申報基數不一致,會給公司帶來什麼後果
社保的計費工資一般一年一變動,確定一個基數,一年之內都不改變,但一年的總額應該和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計稅工資一致。但實際工作中往往不一致,這是社保這一塊的工資基數管理監督還不到位,很多單位總是以最低基數繳納社保,而勞動部門大多也不查
計算社保費用的工資基數與用人單位申報的職工工資數額在實踐中往往不一致,其也是為了少繳納社保費用與企業所得稅。但社會保險法從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後,這種現象應當有所改變,至少在重慶會有改變的。因為幾個行政部門會聯合執法了,若發現有問題可能會對企業年檢造成影響的。
Ⅳ 工資與社保不一致
相同的是兩者都是一個最低的標准,每年都有更新,各個地方也各不相同。不同的是最低內工資標准容是政府公布的統計數據,與各個地區上一年度的發展程度相關,同時這個標準是底線,是保障最低的生活標準的一個體現值。社保最低繳納基數是社保中心繳納保險的最低值,是為了保障職工的利益,社保繳納基數的調整是為了防止職工的保險權益受到侵害。
Ⅳ 工資總額和社保繳費基數不一致可以嗎
一般情況不會的,因為企業只要達到最低基數就行。
當然如果有什麼情況需要社保索賠時,可以讓公司補賠未依工資基數交的那部分。
Ⅵ 個人所得稅和繳納社保的金額是否必須得一致
如果當地勞動局和稅務聯網,或者說社保費用通過地稅征繳,那就必須一致,否則過不了關的
無論福利費或者補貼、津貼等,都必須計入個稅征繳,嚴格點,還必須計入社保交費基數
Ⅶ 社保的繳費基數和實際發放工資必須一致嗎
社保的繳費基數和員工實際發放工資不同,社保的繳納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專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屬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
(7)工資和社保繳納額必須保持一致么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Ⅷ 個稅申報的工資與社保申報的繳費基數必須一致嗎股東不在公司辦公,社保在公司交,但是不發工資,怎麼辦
個稅申報不同,可以有工資外收入,比如,股票,勞務費等等。工資在公司繳納社保後為零。只有個人扣繳額。
Ⅸ 請問社保的繳費基數是不是需要和個稅申報的工資保持一致
社保的計費工資一般一年一變動,確定一個基數,一年之內都不改變,但一年專的總額應該和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計屬稅工資一致。但實際工作中往往不一致,這是社保這一塊的工資基數管理監督還不到位,很多單位總是以最低基數繳納社保,而勞動部門大多也不查
計算社保費用的工資基數與用人單位申報的職工工資數額在實踐中往往不一致,其也是為了少繳納社保費用與企業所得稅。但社會保險法從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後,這種現象應當有所改變,至少在重慶會有改變的。因為幾個行政部門會聯合執法了,若發現有問題可能會對企業年檢造成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