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扣完社保後工資未達最低工資標准違法嗎
扣完社保之後,工資沒有達到最低工資標準的,是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有此可見,用人單位是要在提出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以後,所支付的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社保是屬於國家規定勞動者的福利待遇,所以,在扣完社保之後,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是違法的。
2. 扣除社保後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了,該怎麼辦
地方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社保的,並沒有把社保排除在外。
最低工資標準是針對稅前工資的,扣除保險以後所得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也是合法的,當然最低工資也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五險一金勞動者自己可以多繳納,也可以少繳納;
所以最低工資是包含五險一金的。
最低工資標准:
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是政府強制的一個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必須高於這個標准,至少不能低於這個標准。
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下列各項不算在最低工資標准內:
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加班和加點工資);
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3. 扣了社保拿到手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合法嗎
各地的最低工資都是扣除各類社會保險後到手的凈工資,如果少於這個標准就是違法的。另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
4. 扣除社保後低於最低工資了,該怎麼辦
據我所知法律規定的最低工資保護,指的是勞動者應得工資,不是依法扣除應當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其他費用後的工資。因此,勞動者工資扣除應當由個人承擔社保後的工資可以低於最低工資。
5. 扣五險一金後低於最低工資怎麼辦
最低工資也包括五險一金,扣五險一金後低於最低工資也是合理的。
依據《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5)扣除社保後低於最低工資擴展閱讀:
最低工資基本標准規則:
1、獲得最低工資的前提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最低工資標準是由政府通過立法確定的;只要勞動者提供了法定工作時間的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
2、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的生活資料的費用。勞動者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准和專業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3、最低工資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制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最低工資
6. 如果扣除所有開支後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在扣除法律規定的相關款項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 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 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並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7. 扣除社保後低於最低工資了,該怎麼辦
根據勞動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職工最低拿到的可支配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其中可支配工資中不包括勞動保障費用(社保)。也就是說你單位發到你手中的實際工資不夠當年度最低工資標准,你可以去單位所屬的勞動機構投訴。當然,你工作很有可能就不保。
8. 員工每個月扣除各種社會保險以後實得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怎麼辦.
最低工資標準是針對稅前工資的,扣除保險以後所得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也是合法的,當然最低工資也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五險一金勞動者自己可以多繳納,也可以少繳納;所以最低工資是包含五險一金的。
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是政府強制的一個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必須高於這個標准,至少不能低於這個標准。
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下列各項不算在最低工資標准內: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加班和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9.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是扣除社保後的工資
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的內容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後,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10. 扣除扣款實際工資可以低於最低工資么
稅前工資必須高抄於最低保襲障工資,實際到手的工資按照稅前工資來計算,也應該高於最低保障工資。企業發放的工資必須高於最低保障工資,該部分工資在交了社保個人應繳部分後,實際到手可以低於最低保障工資的金額。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