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按深圳市最低工資標准激交社保摺合是激費基數的多少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需要依法給勞動者辦理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員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來給員工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實踐中,用人單位通常會考慮到成本的問題,用人單位會根據勞動者的崗位、工作年限等情況確定不同標準的繳費基數。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單位須如實申報職工個人的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② 深戶住房公積金公司一直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資交社保合法不
目前,廣東省公積金統一管理,單位繳存比例均為最低5%,最高20%。個人繳存比例不得低於單位,最高20%。其中雙方12%之內的免繳個稅。
繳存基數是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新入職的為當月工資總額。
你們單位是按照1500來交的,雙方各5%。基數是違法的。
1.哪些單位應當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
答:住房公積金由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繳存。
2.目前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比例是多少?
答: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繳存基數的5%,均不得高於繳存基數的20%。同一單位只能選定一個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應當相同。
3.單位每年可調整一次繳存比例,每年如何界定?
答:《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的執行年度為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在一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執行年度內,僅能調整一次繳存比例。
4.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有沒有戶籍限制?
答:戶籍和非戶籍在職職工均應當繳存住房公積金。
5.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歸誰?
答: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6.哪些情況下職工可以不繳存住房公積金?
答:職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領取工資的,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當按照規定繳存,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免繳。
7.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基數的上下限如何確定?
答: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即上年度工資總額除以12。上一年度指的是自然年度,即上年1月至12月。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
8.單位新錄用的職工如何繳存住房公積金?
答: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9.《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請問這個工資如何界定?
答:按統計部門規定的職工工資范圍確定,企業工資主要有以下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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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現在深圳市的最低工資標准和交社保的最低標準是的少,這些要在給社保局的工資表上體現出來嗎
按照深圳市養老保險規定,參保人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按照本人月工資總額確定,且基數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和不高於本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倍。目前,深圳市的最低工資標准為2130元,因此深圳市養老保險繳費工資最低為2130元,企業按照繳費基數的13%(深戶為14%)、個人按照繳費基數的8%繳費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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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現在深圳社保是按最低工資來繳還是按工資
實際上應該按照實際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來計算。
用人單位應根據參保職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回工資,如實向地稅答部門申報本單位參保職工下一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一年一定,年度內不能變更。員工繳費基數的計算口徑應嚴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出差補貼、誤餐補貼、獨生子女補貼除外)、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個部分組成。用人單位應如實申報員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新參保(在本單位新參保,而不是從未參保的員工)員工,以合同約定的起薪當月的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⑤ 深圳市社保是按最低工資標准,還是實際工資交嗎
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條的規定 職工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其上月工資總額;新參加工作、重新就業和新成立用人單位的職工首月繳費基數為其首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不得低於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
所以應該是按照實際工資交的,但是現在很多公司為了節省成本都是按照最低工資2030為基數交的。
⑥ 我的社保繳費是按深圳市最低工資標准繳的,公司違法嗎
如果工資不低於該省社平工資的60%,應該按照實際工資為基數核定社保繳費,如沒有,公司涉嫌逃避社保繳費,違反社會保險法的。
⑦ 深圳社保按最低工資標准還是按照實際工資標准
深圳社保不是按最低工資標准繳納,也不是按照實際工資標准繳納,而是根據社保基數為標准繳納的,繳納費用=社保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社保基數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
(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
(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後,其餘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
(7)深圳市最低工資交社保合法嗎擴展閱讀:
《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⑧ 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括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最低工資標準是用來衡量用人單位應該付給你的工資多少的指標,如果扣除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後,實際支付給你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也屬於正常。也就是說,你實際拿到的工資加上用人單位從你工資中代扣的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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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括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最低工資是包括個人繳納的社保費的。
因為我們一般每月拿到手的錢是已經扣過社保等內費用的,如果扣完社容保費用拿到手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也不等於你的收入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因為還要加上你已扣掉的社保等費用才是你真正的收入。
⑩ 深圳社保按最低工資買是否合法
企業是根據自己的承受能力和自身的經營體制來決定企業行為的,國家在政策法規上予以指導監督和制約,但不能把企業的所有行為管控的過死,要求的過嚴。既然社保設定了幾個檔次,就是允許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來選擇的,否則國家就不會讓保險公司設立檔次,都像交強險一樣,強制執行了。企業選擇最低檔沒有什麼不合法的,企業和員工都有雙向選擇的權力,如果員工認為企業在這方面不合法或者太低,待遇不好,員工可以選擇退出企業到高的地方去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