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按社保最低基數交社保年度工資申報怎麼計算
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
①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版年全市職工工資的權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錢。
Ⅱ 試用期的社保按照什麼工資交
原則上自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就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費用。
國家勞動法規定,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並且試用期計算在整個合同期內。此外,各地有地方性規定,一般都是細化,但是大的原則都是與國家法律相符的。
你可以申請單位調整,但是這樣的話,你領到的錢應該就不如現在多了,因為如果按正常工資繳納,你肯定繳納的多,但是你在世試用期,工資肯定不如試用期完了以後多。
Ⅲ 2019年1月份加工資了,2019年1月份社保繳費基數可以按2019年實發工資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可以按實發工資調整基數啊,但是你社保就會自動升高啊,你交最低的社保就要把社保基數調低才可以呢。如果你是按照工資調整社保的當然就要填加了工資以後的實發數。
Ⅳ 社保可以按實際工資的60%交嗎
不可以,必須按照本人工資100%繳費,這個是社會保險部門有明確規定的,如果職工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60%的,可以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繳納,高於300%的,可以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300%繳納,除此之外,必須按照本人工資全額繳納。
社保繳納的兩大新變化:
一、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2019年1月1日起,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將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通俗來說就是,目前有的企業不給員工上社保,更為常見的是不給員工全額上社保。而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這種情況有望得到改變。
二、取消領取社保待遇資格集中認證
2018年7月5日,人社部要求,全面取消領取社保待遇資格集中認證,構建以信息比對為主,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與遠程認證服務相結合的認證服務模式,不再要求參保人在規定時段到指定地點進行集中認證。
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1%,你自己繳納8%;
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9%,你自己繳納2%外加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
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
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住房公積金: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8%,你自己繳納8%。
(4)明年1月1日起按工資交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
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醫療保險
以北京市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Ⅳ 2019年1月份達到退休,但是社保交費是在2000年,最終按哪年的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養老金。
領取的時候按退休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比如2019年領取的時候按專照2018社平工屬資,2020年領取的時候按照2019年的社平工資,這里的年份不一定是一個自然年的,要按社保年度的,比如2018年7月1號到2019年6月30號是一個社保年度
Ⅵ 2019年1月1日起賬上有應付職工薪酬就要交社保嗎
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計提時:
借:管理費專用、營屬業費用、製造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社保(公司部分)、公積金(公司部分)
2、發放工資、代扣個人部分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公積金(個人部分)。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3、繳納社保公積金、個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公積金(個人部分)、社保(公司部分)、公積金(公司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Ⅶ 為什麼發1月份工資交的確實2月份社保呢
2月份社保為2月初繳納,一月份工資發放日為次月發放。
Ⅷ 新入職員工按實際工資繳納會保險費,以後按上一年度本人平均工資繳納社保費,這一具體規定是出自哪裡
呃呃11的我婆婆SOHO熱和
Ⅸ 2019年1月起社保繳費基數是每月都按實發工資征繳嗎
沒有明確規定。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條繳回費單位必答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
(9)明年1月1日起按工資交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相關法條:
第二十五條 征繳的社會保險費分別納入相關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下簡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第二十六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社會保險事務。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