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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社保少扣了會計分錄

發布時間:2021-01-14 10:26:40

❶ 工資、社保、個稅的會計分錄怎麼處理如下處理正確嗎

1、計提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單位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研發支出

製造費用

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生育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❷ 關於社保如何從工資裡面扣除如何寫會計分錄

單位繳納社保的賬務處理是:
1、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按部門來劃分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3、繳納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單位社保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

❸ 單位為員工交社保,在發放工資時將社保個人承擔部分扣除,會計分錄怎麼做

我來回答此問題。單位在確認員工的勞動報酬時,按照崗位不同計提職工薪酬時: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在建工程,開發間接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下的工資明細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同樣,按照崗位不同計提職工社會保險費時: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在建工程,開發間接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下的社會保險費明細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具體按五個險種設置三級明細科目);職工個人為自已承擔的部分,若工資為預付性質的,通過「其他應收款」,若工資為後付性質的,通過「其他應付款」;確認應付職工住房公積金時,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在建工程,開發間接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下的住房公積金明細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住房公積金;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貸: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個人社會保險費,貸: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貸:銀行存款;繳納本期的社會保險費為: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具體按五個險種設置三級明細科目)、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個人社會保險費,貸:銀行存款;繳納本期的住房公積金: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住房公積金、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銀行存款。

❹ 發放工資時未扣個人社保,個稅怎麼賬務處理呢

如果銀行已經扣款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如果銀行沒有扣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或者下月一並處理,本月不處理。

(4)工資社保少扣了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採用售後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

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❺ 發工資和扣社保的會計分錄

分兩種情況.決定採用其他應付款還是其他應收款

一、發放工資在前,銀行代扣社保在後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管理人員的)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的)

生產成本(生產人員直接公司)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計提社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單位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單位部分)

發放時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部分的社保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實際支付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公積金(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現金

二、銀行扣款在前,發放工資在後

交納社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實際支付的工資)

(5)工資社保少扣了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一)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二)計提比例:

醫療保險費:10% (注意:各地的繳納比率是有差別的,如上海是:12%)

養老保險費:12% (注意:各地的繳納比率是有差別的,如上海是:22%)

失業費:2% (注意:各地的繳納比率是有差別的,如上海是:2%)

工傷保險:1% (注意:各地的繳納比率是有差別的,如上海是:0.5%)

生育保險:見工傷保險即可。

住房公積金:10.5% (注意:各地的繳納比率是有差別的,如上海是:7%)

工會經費:2%

職工教育經費:2.5%

❻ 單位代繳個人社保,發工資時扣除個人社保,會計分錄

1、單位代繳個人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金 (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扣除個人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金 (個人承擔的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6)工資社保少扣了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五條 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用工類型、聯系地址、代扣代繳明細等。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❼ 扣社保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個人: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

公司:

借:管理費用/製造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其他應付款--扣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扣個人社保

(7)工資社保少扣了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採用售後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❽ 單位扣社保會計分錄

社保交費有單位與個人兩部分交納,每月交完社保,銀行代扣款後版,帳務處理如下:權
一、方法一:不計提
個人部分由個人承擔,支付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基金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行
2.如果個人交的社保由公司全部負擔的,就不用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了。

借:管理費用-社保基金
貸:銀行存款-**行
方法二:計提
(一)個人負擔部分
每月發放工資時扣除(按個人交納比例,從中扣除)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金(代扣職工應交納的部分)
貸:現金(實際發放的金額)
(二)企業負擔部分
每月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金(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三)交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金 (單位 + 代扣個人應繳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總交納的金額)

❾ 公司只交社保,應發工資扣除個人代扣部分的後,實發工資為零,會計分錄怎麼做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計提社保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
其他應收款-養老
其他應收款-醫療
其他應收款-失業
貸:銀行存款
支付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養老
其他應收款-醫療
其他應收款-失業

❿ 當月發工資社保當月扣,會計分錄要怎麼做

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
其他應付款(個人部分回)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答
1、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2、發放工資扣個人繳納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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