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當月的社保,當月扣款,當月發放工資是上月的工資。怎麼做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金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社保金是按月份上交,與當月發上月工資沒有什麼關系的,因為每個月都得發一次工資,不管發什麼時候的。
先扣社保再發工資做分錄
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或者類似的成本費用類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負擔-職工名單(如員工較多,也可以不明細核算)
下個月,月初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銀行存款(或者現金)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或者其他成本類科目)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負擔-職工名單
貸:銀行存款
代扣繳納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2、計提保險公積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保險-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3、繳納保險
借:其他應付款-保險-管理費用-保險
貸:銀行存款
4、繳納住房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5、下月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銀行存款
Ⅱ 社保是當月交當月的,計提上月工資,繳納本月社保,發放本月工資,每一步的分錄都怎麼做
繳社保時作借:管理費用 其他應付款 (個人承擔部分)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發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承擔部分) 現金
Ⅲ 當月工資下月發 社保當月扣除 下月怎麼做會計分錄
當月發放工資的時候: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
計提工資時:借: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等)-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當月繳納社保時候: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現金(銀行存款);
計提社保的時候:借: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等)-社保;
借:其他應收款(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Ⅳ 繳納社保、發放工資、計提工資分錄怎麼寫
某公司是本月繳納本月社保,本月發放上月工資:假如公司應發工資總額為1000元,社回保總額900元(其中個人答社保部分200元),實發工資800元
3月做2月的賬
但是2月發的工資是1月的工資
計提下月的工資其實已經是已知數
Ⅳ 各位請問:結轉本月工資分錄怎麼做
第一步:發放工來資
借:自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第二步,月底結轉:
借: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製造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所謂"結轉",是會計工作中重要的具體業務,通常它是把一個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和余額轉移到該科目或另一個會計科目的做法,這個做法叫結轉。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5)本月發上月工資交本月社保怎麼做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
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Ⅵ 補交上個月的社保,這個月會計分錄如何做
如果貴公司上來月沒有計提、發放源工資、以及上交社保費的話,應當進行賬務處理
(按照老會計科目)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工資
2、發放工資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交款-社保費(個人負擔部分)
貸:現金
註:原會計制度規定,個人負擔社保費應當在「其他應交款」核算。不過你在「其他應付款」問題不大。
3、上交社保費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公司負擔部分)
借:其他上交款-社保費(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按照你的表述,如果您上月做了計提工資,本月這個分錄就不用做了,只做發放、上交2筆分錄,如果你上月做了計提、發放2筆分錄,那麼你就做上交社保費這筆分錄了。如果上月都沒有做,你本月就全做。
計提按照應發工資,發放時扣除上交款項等外的實發工資計算
Ⅶ 本月計提工資下月發,本月社保已經交了。本月分錄怎麼寫啊
本月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下月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支付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
Ⅷ 社保怎麼做會計分錄
主要分以下三種情況:
1、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2、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社保主要有以下幾項
1、養老保險
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從政府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 社會保險制度。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10%,個人繳費費率為8%。
2、醫療保險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
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賬戶構成。其中:單位按8%比例繳納,個人繳納2%。
3、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也稱職業傷害保險。勞動者由於工作原因並在工作過程中受意外傷害,或因接觸粉塵、放射線、有毒害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引起職業病後,由國家和社會給負傷、致殘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養親屬提供必要物質幫助。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
4、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國家機關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職工都應辦理失業保險,一般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5、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針對生育行為的生理特點,根據法律規定,在職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者暫時中斷工作、失去正常收入來源時,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物質幫助。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服務兩項內容。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統一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0.7%繳納。
Ⅸ 老師,計提並發放本月工資和社保分錄怎麼做
一、計提五險、公積金(公司部分)、工資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人工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險-醫療險-失業險-生育險-工傷險、住房公積金、工資
二、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總額)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險(個人)
其他應付款-醫療險(個人)
其他應付款-失業險(個人)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
應交稅費-個稅
銀行存款/現金(實發工資)
三、交社保、公積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險(企業部分)-醫療險(企業部分)-失業險(企業部分)-生育險(企業部分)-工傷險(企業部分)、公積金(企業部分)
其他應付款- 養老險(個人)-醫療險(個人)-失業險(個人)、公積金(個人)
貸:銀行存款
四、交個稅
借:應交稅費-個稅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