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發放工資,社保由勞務派遣公司代繳,工資可以稅前列支嗎
可以稅前列支
2. 通過勞務派遣公司給員工發工資,員工必須上社會保險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根據《勞務派遣合同》約定,企業按月管理和考內核派遣員工容情況,確定派遣員工應發工資總額、社保經費、加班費、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等,每月底劃撥到派遣機構財務帳上,派遣機構代發全部派遣員工的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代扣社會保險金。
具體辦理派遣手續程序如下:
1、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在雙方遵守國家《勞動法》的前提下,按《合同法》明確勞務派遣合同雙方的責任義務;
2、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註明所要派遣到的企業名稱及崗位;
3、實際用人單位與派遣員工簽訂《上崗協議》,明確雙方的勞務關系及所從事工作崗位職責的具體要求。
3. 通過勞務派遣公司給員工發工資,員工必須上社會保險嗎 、
首先要說的是,你沒學《勞動法》。勞動法規定:非企業原因的勞動者離職,不享受失內業金和經濟補償容金待遇。你選擇個人辭職的方法,什麼補償也得不到。其次,電子郵件也是證據,屬無紙化辦公,只要你沒刪除就行。第三,社保金的繳納基數是個人的月基本工資或當地上年社平工資的300%---60%,其中個人負擔11%左右。目前大多數勞務派遣公司都選擇國內社保金繳納比例最低的地方注冊投保,可能個人的負擔比例很低。不知你所了解的情況是否這樣。最後,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對個人來說是好事,除了繳納部分管理費以外,可以減少很多無謂的麻煩。至於合同是否備案,關鍵在於是否給你繳納了社保金。(手機網路『網路現金貸』,隨時滿足您的消費需求!)
4. 勞務派遣工資怎麼做賬
1、收到勞務費,開具發票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計提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企業承擔專的社保、住房公積屬金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 (企業交納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企業交納部分)
3、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社保 等 (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可以扣減3500和個人社保)
4、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等
貸:銀行存款
5、計提營業稅和附加稅費(按差額計提,即勞務收入減去支付的勞務成本和社保)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 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營業稅計稅基數為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款項減除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社保後的余額.
6、支付本企業人員工資和費用
借:管理費用-工資/ 辦公費 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或 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7、期末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p
5. 合同,社保,還有工資都是勞務派遣公司
如果是勞務派遣用工,那麼是派遣單位承擔工傷責任,用工單位合並沒有多大的關系。
6. 為什麼企業要選擇勞務派遣工資社保一樣出,還要給勞務公司管理費。。。
主要是四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為了規避新勞動法中對於干滿十年要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很多用工單位,解除了員工的合同,然後要求這些員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約,最後在由勞務派遣公司將這些員工派遣到原用工單位工作。用工單位搖身一變成了和這些員工沒有勞動關系的一方。
第二,是出於經濟利益。國企朝著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從上世紀90年代就開始了,其中有很重要的個措施就是「減員增效」,國資委對於國有企業的員工數和工資總額是有限制的,增加正式員工就意味著和國企的改革方向相悖,而且也意味著正式員工的工資總額就要有更多人來分攤。最好的辦法就是使用勞務派遣,因為使用勞務派遣員工不算企業的正式員工,而且人工費用在財務上可以列入「代辦費」「工程費」等其他各種名目里,根本不會佔用正式員工的工資總額。
第三,就是為了規避法律責任。因為用工單位如果使用了勞務派遣,那麼其僱主身份是很模糊的,只要身份一模糊,責任就模糊。如果出現事故或者是糾紛,就可以和勞務派遣公司兩邊相互推諉。(現在你明白為什麼只要哪一出什麼事就是「臨時工」出來頂罪了吧,這真不是騙人的,而是勞務派遣的問題。)
第四,是利於管理。因為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員工沒有勞動合關系,隨時可以將派遣員工退回。派遣員工由於隨時面臨失業的壓力,自然工作努力。
新的勞動法規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上實施,可實際上根本不是那麼回事。現在的勞務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單位招工後再把工人掛靠到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已經完全變味了」。在勞務派遣現象集中的全國公有制企業、事業、機關單位,長期在一線崗位從事主體工作的工人是勞務派遣的主體。勞務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單位「用人不招人」,導致用工單位並不和員工簽訂合同,而是與勞動派遣公司簽訂。被派遣人員處於「兩不管」的境地,深受其害的絕大多數是農民工、下崗工人、城鎮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由於沒有與員工直接簽訂合同,許多用人單位都藉此規避《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隨意剋扣其正常工資與福利待遇,一些用人單位甚至隨時「裁員」和「甩包袱」;另一方面,勞務派遣職工對企業的貢獻完全被抹殺,他們的工齡永遠都是從零開始,周而復始。
新勞動法規定了勞務派遣員工享有與用工單位正式員工同工同酬的權力,實際上也不是那麼回事。現在的用工單位都是集中大量的使用勞務派遣員工,只要把他們集中安排在一些崗位上,不要與正式員工出現混崗,就完全避免了同工不同酬的問題,他們得到的工資水平都要比正式員工少得很多。
除了以上這些主要方面以外,勞務派遣員工還在很多方面得不到公平的對待。比如:不列入升職的范圍,不能加入黨團工會組織,等等。你到網路的勞務派遣吧去看看吧,這里有很多勞務派遣員工網友在傾訴他們受到的「二等公民」待遇。
總之,勞務派遣是對用工單位極大的有利,而對勞動者極大的不利。現在的勞務派遣與建設和諧社會的方向是背道而馳的。
我關注這個問題已經很久了,這是我研究了很多資料以後得出的結論,打了那麼多字,給分啊~~
7. 代理社保,代發工資屬於勞務派遣嗎
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社保都是派遣公司交的,但是也有公司專門將社保和代發工資代理出去。這就要看是那些情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