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承擔的那部分社保屬於企業的工資薪金支出嗎
不屬於企業的工資薪金支出。
屬於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
屬於為員工支付的工資以及福利。
企業承擔的那部分社保費用,通過「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和 「應付職工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科目進行核算,屬於工資薪金類支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單位負擔的應由職工個人承擔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不屬於單位應承擔的正常費用支出,不符合稅收政策規定,不允許稅前扣除。
(1)那部分工資需要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工資支付的項目,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 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Ⅱ 個人應繳部分的社保費用全部由單位繳納,請問如何做賬全部步驟
不可以直接入管理費用。單位繳納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實際上是給員工再次支付薪酬。因此這部分支出應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歸集反映,最後通過結轉或提取列入成本費用。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貨: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Ⅲ 社保是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個人交的社保部分肯定是從工資中扣繳。那單位要交的那部分也從個人的工資中代
社保是你自己交一小部分,公司交一大部分,自己交代那部分是從你的工資里扣除的,公司內那部分不容用你承擔,是公司自己出錢,所以不用擔心。自己交的養老保險和公司交的養老保險會計入你的養老賬戶里,到退休時候會和退休工資掛鉤的。醫療保險每個月會往你的銀行卡里打入一定的錢,多少和你交的多少有關系。
Ⅳ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的部分所承擔的稅費是否應該從工資中扣除
不應該扣除。
養老保險單位繳基數的20%,個人繳基數的8%,醫保單位交基數的10%,個人繳基數的2%加大病統籌3元。個人所得稅是扣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後還超過3500才繳稅。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四條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征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第十二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4)那部分工資需要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為職工承擔個人應負擔部分的法定保險金,如果已並入員工的工資薪金所得,在計算工資薪金所得時允許扣除;如果沒有並入工資、薪金所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也不再扣除。
Ⅳ 所謂稅前工資包括自己繳納的社保那部分嗎
個人所得稅月稅前工資不包含公司繳納的社保及住房公積金,社保和住房公積金是...就是應得工資減去個人繳納的社保及住房公積金部分後,余額再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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