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交了社保一定要交個稅 工資是按個稅做的嗎
工資不是按照個稅做的。交了社保的人說明屬於公司的職工,需要申報個稅,但是申報並不一定代表實際繳納。實際繳納的個稅金額應該根據工資薪金,比照個稅稅率計算。
② 職工交社保必須要公司打卡發工資嗎
不一定要打卡啊,發現金也一樣!你是說社保基數要跟工資對上是吧?購買社保,基數只要在最低限額和最高限額之間,基本上不會有什麼問題的。
③ 社會保險繳納必須按職工實際工資繳納嗎
社保不是按實際工資繳納的。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3)有交社保一定要做工資嗎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比例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社保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由於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等社保5大險種的繳費基數與待遇補償基數均與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掛鉤,因此,平均工資水平的提高,會帶來各社保險種的調整。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此外,也可以通過第三方軟體查詢全國的社保基數。
④ 沒有交社保的人員需要報個稅嗎工資怎麼入賬
沒有交社保的人員需要報個稅,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沒有工資按實際金額入賬,但是個稅也按照法律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有交社保一定要做工資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⑤ 交社保是不是一定要做進去工資表裡面
是的,工資不是拿到手上的才叫工資哈,五險一金這些都包含的
⑥ 員工沒有工資只交社保,怎麼個稅申報
沒有工資只交社保,個稅申報應把個稅做0申報處理。
社保的繳納是以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為基數的,也就是說社保的基礎是工資。目前你們公司在社保登記了給員工發了多少多少工資,在稅務這邊卻做0申報。
雖然現在稅務和社保尚未實現信息共享,但若有一天共享了,對你們公司就是大麻煩。稅務會說,為什麼發了工資,你們卻做0申報,有逃稅嫌疑。
工資,社保,個稅,合同,公積金等是員工所在單位的法律關系。必須一一對應,這樣公司才好管理,才能應付勞動監察,應付有關部門的隨時稽核。
申報時所需資料:
根據一個納稅年度內的所得、應納稅額、已繳(扣)稅額、抵免(扣)稅額、應補(退)稅額等情況,如實填寫並報送《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
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有效身份證件,包括納稅人的身份證、護照、回鄉證、軍人身份證件等。
納稅申報時需要填報的信息:一般只需填寫個人的相關基礎信息、各項所得的年所得額、應納稅額、已繳(扣)稅額、抵免稅額、應補(退)稅額。
個人的相關基礎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照類型及號碼、職業、任職受雇單位、經常居住地、中國境內有效聯系地址及郵編、聯系電話,如果是外籍人員,除上述內容外,還需填報國籍、抵華日期等信息。
納稅申報表的領取:納稅申報表可以從稅務局網站上免費下載,也可以直接到各地方稅務機關的辦稅大廳免費領取。
通過兼職取得高收入者的申報: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選擇並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稅機關申報。
個稅如何申報:
年所得12萬元以上,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11項所得合計達到12萬元。這11項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如果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所得超過12萬元,無論其平常取得各項所得時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或者是否已向稅務機關進行了自行納稅申報,年度終了後,均應當按《辦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另:年所得12萬元以上,不包括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
⑦ 公司給員工交社保一定要按工資來交嗎
不違法,社保是按基數繳費的,這個基數是當地按平均工資算出來的
你的繳費基專數是屬1500元,也許你們當地繳費基數才1000元呢??
多出來的300也許是加班費、補貼、效績獎。
社保繳費基數是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當地職工上一年度的平均月工資計算出來的當年本地職工社保繳費基數的幅度,也叫核定繳費基數,這個通常是說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因為有些城市有些險種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另外設置繳費基數,比一定以社平工資為標准,養老就一定是以社平工資算的。
最低繳費基數是社保繳費基數的60%,最高繳費基數是社保繳費基數的300%,各單位企業按照自身與員工的經濟情況,在規定的社保基數范圍內(60%-300%)選定為員工購買社保的繳費基數,然後按照各險種的比例購買。只要不超過最低基數與最高基數,社保就沒問題。
⑧ 社保和公積金繳納一定要按照工資全額繳嗎
不是一定要按照全額繳納的。
社保繳納的規定:
1、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3、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4、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公積金繳納規定: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
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8)有交社保一定要做工資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⑨ 公司做賬工資做多了為什麼要交社保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版照、登記證書或權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