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應付工資里包括公司承擔的社保+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個人所得稅嗎,還是只包括個人承擔的社保及個人所得稅
應付工資里包括公司承擔的社保+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個人所得稅嗎,還是只包括回個人承擔的社保及答個人所得稅?----應付工資里只應包括公司承擔的社保,而不包括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個人所得稅。具體分錄為: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收)款--社保 (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等----社保(單位承擔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承擔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收)款--社保 (個人承擔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2. 社保是從應發工資中代扣代繳,那為什麼應發工資能夠包括社保
應發工資,員工應收收入。因為員工個人也要承擔費用,並且規定單位在發放工資時代扣代交,那麼只能從員工的應收收入中扣除個人承擔的費用。
3. 應發工資裡麵包括了社保嗎
包括社保、公積金等,實發工資是拿到手的。
4. 公司承擔的社保算到個人工資裡面嗎
不正常,單位違法。公司繳納的社保與你的工資沒有任何關系,不能算到你的應發工資中。如果算到你的應發工資中,那麼你的應納稅所得額就高了,你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就高了,相當於降低了你的工資。
5. 工資表的應發工資包含個人承擔的社保么
工資表的應發工資欄目,當然包含個人承擔的社保金額了啊!
6. 確定社保繳費基數是按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算
社保繳費基數是按應發工資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釋義十一》規定,繳費基數是本人工資。在實際操作中,本人工資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對繳費基數的規定:
1、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2、新招職工(包括研究生、大學生、大中專畢業生等)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3、單位派出的長期脫產學習人員、經批准請長假的職工,保留工資關系的,以脫產或請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4、單位派到境外、國外工作的職工,按本人出境(國)上年在本單位領取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次年的繳費工資基數按上年本單位平均工資增長率進行調整。
5、失業後再就業的職工,以再就業起薪當月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6、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7. 社保是從個人應發工資中代扣代繳,那為什麼應發工資可以包括社保社保和工資是一回事嗎
社保當然在工資里扣除了,單位每月給你繳納的企業部分和個人部分,都是由企業一次性給社保機構繳納上去,到發工資的時候企業從你的工資中把墊付的個人部分扣回來。
8. 社保繳納是按照實發工資嗎
按照應發工資計算的,繳納社保應在稅前。
實發工資是扣除社保和個人所得稅之後的工資,所以是根據應發工資做基數的。
應發工資=工資總額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社保-公積金-個稅
社保繳納基數的計算: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綜上所述,社保繳費基數計算應該按應發工資計算。
一、按照法規規定,應該是應發工資減去可以扣除的項目,比如減去獨生子女費,防暑降溫費等後的工資總額。
這個數是包括個人扣繳的基本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關於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工資總額的計算口徑依據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組成。
勞動報酬總額包括:
(1)在崗職工工資總額;
(2)不在崗職工生活費;
(3)聘用、留用的離退休人員的勞動報酬;
(4)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員勞動報酬以及聘用其他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
國家統計局「關於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1號)中對工資總額的計算做了明確解釋:
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以及其他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的工資,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按國家規定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還是未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二、個人繳納社保政策規定
1、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2、醫療保險方面,自由職業者,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職工參加醫療保險是單位承擔6%,個人承擔2%;
3、在辦理結束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已辦理的養老保險手續,以及相關證件,到當地的醫保中心辦理繳納醫療保險;
4、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5年,醫療保險最少需要交納25年。並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就可以申請辦理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優惠。
三、社保的繳納方式可分為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兩種。
通常情況下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基金時只能是社保中的養老金和醫療保險兩部分,而通過單位繳納社會時則可得到更多利益,單位可幫助個人繳納養老金、醫療保險、住房基金、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生育保險等好幾項費用。
個人繳納社保,只能繳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這兩部分。具體流程如下:
1、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個人繳納社保兩種形式:
1、由單位代交。
【說明】單位與個人按比例共同繳費,個人部分將按照個人的上年月平工資8%交納養老保險,2%交納醫療保險,0.5-1%交納失業保險;
2、個人以靈活就業人員交納社會保險。
【說明】按照規定的繳費基數及比例繳納,各地規定不同,一般養老保險在18--28%的比例繳費,醫療保險一般按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6--10%繳費。
9. 社保基數是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社保基數是應發工資減去一些不納入社保的項目後的余額來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