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從內地轉移到香港的戶籍,那在內地的社保還起作用嗎
可以用,仍然享受相應作用,社會保障卡全國通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四條社會保障卡按照「一卡多用,全國通用」的原則進行建設。各地發行社會保障卡必須遵循安全性、完整性和公益性的要求,採用全國統一的標准規范,保證在全國范圍內使用。
本辦法所稱社會保障卡,是指面向社會公眾發行,社會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權益的電子憑證,具有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基本功能。
(1)香港身份能在國內買社保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條社會保障卡採用密鑰安全技術,實行全國統一的密鑰管理體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生成和管理全國通讀通寫文件的控制密鑰、及其他需要在全國范圍內使用的密鑰,並按照統一規則逐級分散給省、地市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形成子密鑰。
第二十四條 發卡地區須建立嚴格的社會保障卡密鑰管理制度,嚴格規范密鑰及加密機、主控密鑰卡、密鑰母卡、傳輸密鑰卡等密鑰載體的保管、使用程序。
在確需將密鑰載體移交給第三方使用時,須做好交接記錄,簽署保密協議,審核其安全管理方案,並對第三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2. 香港人可以在國內買養老保險嗎怎麼個買法 謝謝
可以。
根據《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用人單位與聘僱的台、港、澳人員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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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六條: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3. 在大陸買25年社保拿到香港身份證大陸還能繼保嗎
嗯,在大陸和香港應該是兩種社會制度,所以說你如果在大陸買的社保嗯,拿到了香港身份證,既然你已經交了社保,應該還是能用的
4. 香港居民在大陸辦理居民身份證後,可以買社保嗎
可以呀
5. 香港人可以買社保嗎
您好,香港人在大陸可以買社保,以下為相關政策。
一、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符合參保條件的在內地就業的香港人可以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
二、鑒於香港與內地的社會保障體制不同,結合內地目前採用的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原則同意你省提出的採用香港、澳門政府頒發的居民身份證號碼作為上述兩地居民的社會保障碼在廣東參加社會保險的意見,同時建議在首位前加香港、澳門地區的行政區劃代碼作為標識,以區分香港、澳門居民。
三、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通過簽訂協議形式實現雙方人員社會保險費的互免,但該問題涉及全國多個省區市,不宜由個別省份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社會保險協議。條件成熟時,中央政府將統籌考慮。
6. 如果有香港身份證,大陸交的社保能享受嗎
香港和大陸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各自獨立的,如果你在內地就業,和用人單位簽合同的時專候,單位應屬該為你繳納相應費用,
參加社會保險
(一)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參加企業所在地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
(二)香港、澳門人員在內地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為所僱傭的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
(三)與境外或台、港、澳地區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派遣到內地就業,並未與內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台、港、澳人員,可不參加所在地的社會保險
六、若干具體問題
如果將來你在香港了,
帶香港身份證,社保卡,和消戶口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去你交社保的區可以退
7. 拿了香港身份證是否可以取回在大陸買的社保
拿到了香港身份證,如果不願意在大陸繼續繳納社保,可以申請停止繳納社保,然後在退休年齡,把繳納的社保退回給本人,如果願意繼續繳納,可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
8. 親,請問香港居民能在大陸買社保嗎
一、香港居民在內地工作的,可以參加社保。
二、為進一步明確和規范台港澳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有關工作,保障在內地居住、就業和就學的台港澳居民社會保險權益,人社部正在研究制定《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
三、在內地未就業、未就讀的台、港、澳居民在內地比照大陸居民參加社會保險的訴求日益強烈,為減輕其在大陸居住的後顧之憂,促進生活便利化,《暫行辦法》考慮將上述人員納入適用范圍,允許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補助由各級財政承擔。
《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
第七條用人單位為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申請辦理就業證,應當向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就業申請表》和下列有效文件:
(一)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明;
(二)擬聘僱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員的個人有效旅行證件;
(三)擬聘僱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四)聘僱意向書或者任職證明;
(五)擬聘僱人員從事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術工種)的,提供擬聘僱人員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第八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用人單位提交的《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就業申請表》和有關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就業許可決定。對符合本規定第六條規定條件的,准予就業許可,頒發就業證;對不符合本規定第六條規定條件不予就業許可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用人單位並說明理由。
第九條用人單位應當持就業證到頒發該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聘僱台、港、澳人員登記備案手續。
第十條香港、澳門人員在內地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由本人持個體經營執照、健康證明和個人有效旅行證件向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就業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香港、澳門人員提交的文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與聘僱的台、港、澳人員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9. 以前是內地身份證買的社保、現在是香港戶口、可以到社保局改資料嗎
你現在已經是香港戶口了,在內地買的社會養老保險,肯定需要到社保局改資料的,應該在社保局做一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