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資花名冊和工資表有什麼不同
工資花名冊主要是記錄發工資人員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別,年齡,入職時間,崗位,銀行賬號等信息
而工資表,則是實際計算發工資的時候,具體列示每個人的工資組成及相應金額
B. 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中帶流水號的員工花名冊怎麼找到
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中帶流水號都不員工花名冊,這種情況下標注就可以。
C. 如何根據工資表製作員工花名冊
用word表格或excel來做
D. 新公司辦理社保需要的工資發放花名冊是什麼
花名冊也就一個出勤的點名冊,你們公司里有幾個人就寫上幾個人的名字就叫花名冊,你給你公司里頭幾個人投保險,就要把職工的名字和個人的檔案都寫在這個花名冊上交到社保局,社保局會留檔案的。
E. 錄用登記參保花名冊中的月工資是和合同一樣嗎
錄用登記參保花名冊中的月工資是和合同是不一樣的
月工資是按照花名冊來的。
F. 如何用excel人員花名冊直接套改信息做excel工資表
可以考慮用VLOOKUP()從人員花名冊中把員工的工資信息提出到工資計算表中,然後用IF()函數公式自動判斷工資等級
G. 辦理社保,需要提供應參保員工花名冊,請問在哪裡拿,自己做的話需要寫上哪些內容
員工名冊是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員自己做的,主要寫明公司人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以及工資即可。其他項各地社保局要求不同,可以去社保局進行咨詢。
自己做的話員工花名冊應寫入員工的個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政治面貌、學歷、職稱,及員工在公司的工號、供職部門、職務、月薪、入職日期、勞動合同期限等信息,用excel製成表格就行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九章 社會保險經辦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7)社保花名冊與工資表如何匹配擴展閱讀:
案例:
深圳市社保局發出提示,企業在試用期期間也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市社保局提醒,員工在參加社保時,需警惕下列幾種套路:員工入職後,一般都有試用期,但有些用人單位以試用期為由,不為員工繳納社保。
市社保局稱,《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除了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個人不需繳費外,其他三個險種,單位和個人按相關比例共同繳費。企業在試用期期間也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H. 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花名冊中的社保繳費基數應該怎麼填呢 上面是說以上年度的工資總額為單位繳費基數
每個人的繳費基數應該是該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至於繳費總額是所有繳費人員版基數的和:具體申報時就要注權意,是否有下崗內退、退休人員等,這部分人員的工資要去除,否則,你公司的整個繳費基數就要上漲,這部分人員的工資就要分攤到每個人的基數上,或者以工資總額為基數交給國家。(所有這部分的工資,你要有證據證明不需要統計在繳費基數內)。
I. 社保年檢花名冊月工資
1、社會保險復繳費基數申報表和社會制保險登記證年審表很好填寫的,按照單位的基本情況照實填寫,參保幾人寫幾人,有些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先空著,年檢的時候把材料帶齊,直接向工作人員問清楚,把數據填上去就行了。
2、社會保險登記編碼在社保要組織機構代碼看你們組織機構代碼證編號和法人代表。
經辦人就寫自己單位地址這些你應該都可以填寫
單位類型及行業不清楚可以問社保工作人員
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工傷生育扣除農民工後參保人數繳費基數為職工月工資或者當地社平繳費比例咨詢一下當地社保或者查上月報送社保的申報表或者明細表)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J. 為什麼單位要向社保局提供勞動合同、工資單還有花名冊
公司要給員工辦理五險,勞動合同是要去勞動局備案的。
一、轄區內企業以及專外地的外商投資企屬業駐轄區內分支機構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
二、勞動合同備案時申報所需要的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單位,應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是法人單位的,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不是法人單位的,同時提供其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授權委託書;
2、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一式四份)及勞動合同文本;
3、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十日內被新用人單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應在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勞動合同備案手續;
5、用人單位合並、分立、兼並、合資、合作及改制等過程中職工集體轉移工作單位的,持相關文件或證明;
6、變更勞動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勞動合同變更(續訂)花名冊(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文本;
7、續訂勞動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勞動合同變更(續訂)花名冊(一式兩份)和續訂的勞動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