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退休交社保後是社保和單位各發一份工資嗎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專均繳 費工資屬)÷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B. 下各位:買社保那個基數一定要與應發工資一樣嗎
社保繳納一般抄以上一年度本人襲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C. 我母親是事業單位退休,她發養老金是分兩部分社會,國家各一部分最近養老金並軌社保局說發多了是什麼情況
你單復位納入社保支付退休金,是根制據國家政策規定發給的,單位發給的,是根據本單位或者本系統的規定發給的,社保是不承認也不予支付的,也就是統籌內,和統籌外的問題,對於統籌外的退休金,應該取消,但是不能減少職工的收入,單位採取從增加的退休金裡面沖抵,也是合乎情理的
D. 現在社保卡發退休金,各大銀行社保卡要收年費嗎
今年年底之前,很多地區都已經具備了完全通過社保卡,來發放養老金的待遇。可能有很多退休人員比較不解為什麼,因為他們在退休之後都是完全由社保卡來發放退休金的,所以並不存在這樣的一個疑問,其實這是在2015年之後退休的人群,那個時候基本上全國統一性的全面煥發了第2代的社保卡,所以說大多數他們拿到新的社保卡以後,才辦理退休的,肯定可以通過社保卡來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將養老金的待遇,發放到我們社保卡當中去,那麼你的醫保卡和社保卡是不是就能夠合二為一,所以相對來說是非常的方便,因為你無論是看病就醫也好還是自己支取養老金,待遇也好,僅僅只需要攜帶這一張卡片就足夠了,所以說對自己而言,也能夠起到一定的便利性的作用,這是毫無疑問的。那麼最終將來比方說你的這個醫保的相關待遇,通過手工報銷的待遇,包括我們養老金的待遇,還有就是工傷保險的待遇,生育保險的待遇,都能夠通過社保卡的金融賬戶來發放,對於自身來說也是一種高效便捷的方式,那麼對於社保部門來說,它在發放的過程中實際上也能夠快速的批量處理相關的賬戶,實際上這是一種進步,是值得提倡的。
E. 人社保,財政部發2015年28號文件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
省人社廳錯誤理解人社部(2015)28號文件,制訂「新」辦法出現了巨大偏差
國家人社部(2015)28號文件中第四條原文如下:
(四)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上面的國家人社部文件非常明確,非常清楚,(1)全國統一(不是某局部地區)執行人社部(2015)28號文件,一個標准。(2)把2014年10月至2024年退休的列為「中人」。「中人」的「過渡期」為10年。(3)這10年過渡期計發退休金的最根本的思想是「保底限高」。(4)明確了對「老」「新」辦法的計增率(2015年10%,2016年20%……2024年100%),這個增長率的基數是「新」辦法比「老」辦法「超出的部分」,既不是「老」辦法算出的退休金,也不是「新」辦法算出的退休金,而是「新」「老」辦法之間「超出部分」。
例如:
2015年按「老」辦法算出的退休金為5000元,按「新」辦法算出的是6000元,超出部分是1000元,1000x10%即為100元,2015年「中人」的退休金即為5100元;又如,2016年退休按「新」辦法算出是7000元,超出部分即為1900元,再乘以增長率20%,為380元,2016年退休金即為5480元;再如,2017年以「新」辦法算出的是8000元,超出部分(8000一5480=2580),再以此作基數乘以30%=774元,2017年的退休金即為5480十774=6254元……以此類推至2024年。這才比較符合國家人社部「平穩過度」「保底限高」的真實意圖。而省人社廳理解上出現了偏差,是把上一年的退休金當作遞增的基數來乘以增長率,所以才出現每年退休金上千元的巨大差距。
我國今年對外公布的經濟增長率為6.5%,而據說內部掌握的實際增長率要低很多,如按省人社局的「新」辦法,最後一年的「中人」退休金輕松地達到一萬五六至兩萬多,因為每年的基數在飛漲,2024年退的將是2015年退的三四倍。我國經濟在這幾年中不可能放衛星,估計國家也拿不出那麼多錢來解決飛快增長的巨額在職人員工資和退休養老金的,要同企業退休人員「並軌」更是不可能,後退「中人」的基數每年在上漲,增長率10%實際都會在千元以上,企業退休人員坐上火箭都追趕不上。所以,省人社廳錯誤理解國家人社部(2015)28號文件精神,制訂出的新辦法與國家經濟發展速度相悖,制訂和實施都出現了嚴重偏差,希望省人社廳盡快糾正。
F. 社保退休金計算怎麼算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其實個人賬戶就是你個人上班的時候每個月扣的部分的本金及利息之和,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或者是個體工商戶的話,那麼就是個人繳費的40%。
計發月數為:50退休的話是195,55退休是170,60退休是139。
(6)退休教師財政和社保各發一部分工資擴展閱讀
主要分類
按退休金籌措方式
在實務中,企業制訂的退休金的籌措方式可分為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提取退休基金,交給獨立的信託機構,如銀行或保險公司,由其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由信託機構從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業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給付義務,否則不得將退休基金收回。
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託機構保管運用,或者企業雖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運用,而未交付給信託機構保管使用,在職工退休時,企業自行籌措資金支付退休金。這種辦法與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相比,職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約定提存金辦法是企業按照退休辦法的規定,每年提取一定數額的退休基金,交給信託機構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將屬於該職工的退休基金支付給已退休職工。
通常每年提取定額的基金,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如工資的5%)提取的,職工退休時所能領取的退休金取決於提存的金額及其所孳生的利息,企業並不保證退休金給付的數額。
企業在每期提取的退休金數額,即為當期應確認的退休金成本。約定提存金金辦法的會計處理較為簡單,只須在提取時借記退休金成本,貸記現金,此外別無其他分錄。
G. 請教各位,社保個人部分扣了兩個月的,但發工資時只扣了一個月的,計提和發放怎麼做帳啊糾結了好久
正常入賬
為什麼要多扣人家兩個月的社保呢
本來單位就是代扣代繳的
如果是多扣員工內,下月不扣,容那麼通過科目 其他應付款 掛往來賬
如果是新員工,上月未代扣,那麼這月應該正好補上啊
如果上月未計提,這月補計提
如果應扣兩月而只扣了一個月,下月補扣,這月正常計提
H. 公司從計提到發放工資以及代扣代繳社保、公積金、個稅的會計分錄應如何做,麻煩各位老師指教,要詳細些。
公司從計提到發放工資以及代扣代繳社保、公積金、個稅的會計分錄是:
1、計專提時工資時:
借:管理屬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其他應收款-個人公積金
3、扣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銷售費用-社保費等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
4、扣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5、扣住房公積金時:
借:管理費用-公積金
銷售費用-公積金
其他應收款-個人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I. 社保公司把公司該交的保險部分算到工資里,然後發工資時連同各人應交部分一起扣除
首先,個人的工資必須達到最低工資標准。
第二,個人應自繳的保險費用包含在最低工內資標准,即可能的情況容是你領最低工資標准,但實際領到的錢要減去保險金。
第三,公司負擔的保險費用以個人年度平均月工資或至少社平60%為基數繳交,與個人每月應領工資無關,即除了最少支付最低工資標准外,公司應負擔的用工成本。
如上所述,公司做法違法,請向所屬勞動監察或社保局咨詢和投訴。
J. 各位:買社保那個基數一定要與應發工資一樣嗎
一般來說是需要和實際工資一樣的,但目前大多數公司為了節省成本、勞動者也為了可以取得更完全的工資,一般沒有按照實際工資數進行繳納,會選擇比實際工資低一點的繳費基數來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