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您好,社保繳納基數必須按照上一年月工資平均數繳納嗎低於這個數繳納會有什麼後果
社保繳納基數必須按照上一年月工資平均數繳納的,不得低於這個數繳納的,因為這個平均數是在社保系統里申報的,系統會自動調入這個平均數,如果平均數低於當年的社保最低基數的,就會按這個最低基數交納社保。
⑵ 2019年社保和醫保核定工資基數,要上年平均工資。請問上年平均工資是按所屬期還是按實際發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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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參保申報表上的上一年度平均工資不是社保繳費基數,而是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60%-300%。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工作人員讓你填寫的3000元,就是他核準的數據(或者是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而你實際的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你當月的工資。如果你的工資低於3000的60%,則按1800來作為你的繳費基數;如果高於3000的300%,則按9000來作為你的繳費基數;如果在1800-9000之間,則按當月實際工資為你的繳費基數。
希望這個回答能夠幫到你。
⑶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按上年平均工資,還是按當月應付工資,還是按上月應付工資計算呢
不行,不論工資是本月發回是下月發,必須要走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目的是方便查詢。還有在月末報表裡面能體現現金流
⑷ 社保繳費基數是等於上一年度的實際月平均工資嗎上一年11月份才進公司,實際平均工資該怎麼算呢
一、去年11月進公司,11、12月的平均工資作為去年月平均工資。社保基數<月實際工資,是正常的。可查一下,社保基數應與合同工資一致。
二、該基數作為2017年交費基礎。如果簽字確認,那有責任。可對照確認的基數是否與去年11、12月的平均工資是否相同,若不同,可要求單位調整。單位說自願的而不補是不妥當的,關鍵是去年的交費工資與實際是否一致。不一致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改正。
(4)社保按上年工資平均數買嗎擴展閱讀: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⑸ 社保繳納基數是用上一年的平均月收入還是按每月的工資總額繳納
實際上應該按照實際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來計算。
用人單位應根據參保職工內的上年度月容平均工資,如實向地稅部門申報本單位參保職工下一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一年一定,年度內不能變更。員工繳費基數的計算口徑應嚴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出差補貼、誤餐補貼、獨生子女補貼除外)、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個部分組成。用人單位應如實申報員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新參保(在本單位新參保,而不是從未參保的員工)員工,以合同約定的起薪當月的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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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第一年按照本人實際工資繳費,第二年開始按照上一年度本人平均工資繳費
大多數單位的社保繳納基數都是按照所在地城市的最低基數來交的
社保很少有按本人工資基數繳納的
⑺ 2019年社保上年度工資收入申報中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是填什麼數字的是填實際工資還是社保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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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每月向市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申報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工資總額平均數,除以其每月參保職工的平均數確定。其中,用人單位上年度生育保險的繳費月數不超過6個月的,計算生育津貼基數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