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入社保後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合法嗎
按照規定,個人應該繳納的社保金額包括在最低工資里,也就是說如果扣除社保前達到了最低工資標準的話就是合法的。
㈡ 扣除社保後低於最低工資了,該怎麼辦
最低工資標準是針對稅前工資的,扣除保險以後所得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也是合法的。
當然最低工資也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五險一金勞動者自己可以多繳納,也可以少繳納;所以最低工資是包含五險一金的。
最低工資標準是政策指導性的勞動報酬底線。合理確定最低工資標准,既是在維護和保障低收入者的正當權益,又是降低收入分配「馬太效應」的重要途徑。雖然各地在上調最低工資標准時,常會面臨來自企業的「訴苦」,但管理者應當保持清醒頭腦,實事求是地分析企業經營狀況與勞動者報酬之間的關系。企業也要明白,處於收入分配鏈末端的最低工資標准,本來就不是「高不可攀」的。
(2)員工扣除社保後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擴展閱讀:
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是政府強制的一個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必須高於這個標准,至少不能低於這個標准。
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21號 )]已於2003年12月30日頒布。
一、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將最低工資作為正常的工資支付標准。
二、用人單位需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工資的,應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並事先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勞動保障部門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要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加強跟蹤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基本勞動報酬權益。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後,應及時恢復或提高工資標准。
三、勞動者在試用、見習、熟練或學徒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勞動關系事實已經成立,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四、勞動者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和產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應視為提供正常勞動,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五、國家、省對相關勞動定額標准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勞動定額標准計算勞動者工資。暫時沒有相關勞動定額標準的,用人單位必須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並據此確定基本計件單價和超額計件單價。基本計件單價應根據法定工作時間內絕大多數勞動者能夠完成的正常勞動量確定。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按基本計件單價計算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㈢ 員工每個月扣除各種社會保險以後實得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怎麼辦.
最低工資標準是針對稅前工資的,扣除保險以後所得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也是合法的,當然最低工資也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五險一金勞動者自己可以多繳納,也可以少繳納;所以最低工資是包含五險一金的。
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是政府強制的一個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必須高於這個標准,至少不能低於這個標准。
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下列各項不算在最低工資標准內: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加班和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㈣ 低收入的員工,在扣繳個人社保部分後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是否合法
根據1993年《企業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中不包括"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勞動者應繳納的保險費用是否應包括在最低工資中,沒有明確。
㈤ 員工工資交完保險費後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嗎
如果一位員工工資是850元,交完三險後工資只剩下600、700元,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請內問這違反政策嗎?這容是政策不允許的,社保詞典裡面有詳細的說明哦!用人單位在扣除哪些項目之後,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1、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主要是指: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對職工進行培訓的費用;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規定而發給職工的費用和用品,以及企業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企業為了樹立自身形象而發給職工的工作著裝);發給職工的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費、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金、探親路費、洗理衛生費、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等;用人單位支付伙食補貼、大額住房補助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等。
㈥ 扣除社保後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了,該怎麼辦
地方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社保的,並沒有把社保排除在外。
最低工資標準是針對稅前工資的,扣除保險以後所得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也是合法的,當然最低工資也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五險一金勞動者自己可以多繳納,也可以少繳納;
所以最低工資是包含五險一金的。
最低工資標准:
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是政府強制的一個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必須高於這個標准,至少不能低於這個標准。
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下列各項不算在最低工資標准內:
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加班和加點工資);
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㈦ 扣了社保拿到手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合法嗎
各地的最低工資都是扣除各類社會保險後到手的凈工資,如果少於這個標准就是違法的。另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
㈧ 扣除社保後低於最低工資了,該怎麼辦
根據勞動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職工最低拿到的可支配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其中可支配工資中不包括勞動保障費用(社保)。也就是說你單位發到你手中的實際工資不夠當年度最低工資標准,你可以去單位所屬的勞動機構投訴。當然,你工作很有可能就不保。
㈨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是扣除社保後的工資
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的內容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後,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㈩ 扣完社保後工資未達最低工資標准違法嗎
扣完社保之後,工資沒有達到最低工資標準的,是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有此可見,用人單位是要在提出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以後,所支付的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社保是屬於國家規定勞動者的福利待遇,所以,在扣完社保之後,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