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資分攤中,扣回社保費用什麼工資項目
社會保險的來五大特徵:
社會保險的客自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準是勞動者的人身;
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
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有些公司計算五險一金並不是按照員工實際工資,而是另外設置基數計算繳納的)。
⑵ 社保從工資中扣除,如何做會計分錄如何操作
一、假設工資為5000,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5000
管理費用--社保費 900
貸:應付內職工薪酬容--工資 5000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900
二、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900
其他應付款--扣個人社保 300
貸:銀行存款 1200
三、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000
貸:銀行存款 4700
其他應付款--扣個人社保 300
賬務處理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⑶ 社保是怎麼從工資里扣的
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月工資×個人應承擔的繳費比例。
例如:你本回人工資為3000元,養老保險個答人承擔部分繳費比例為8%,那麼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為:240元。以此類推,如果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為2%,那麼個人承擔部分為60元。
所以你這72元,可能是只繳納了醫療保險,而未給你繳納養老保險,具體情況,可以攜帶身份證去當地社保中心查詢一下。
⑷ 工資里社會保險怎麼扣
只要勞來動關系存在,請自假期間單位繳單位應繳的,個人繳個人應繳的。
關於基數確定:以前一個月社保繳納基數為准。
如果請了全個月的事假,個人繳納部分可以在下月一起扣除。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⑸ 社會保險員工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扣除怎麼記賬
1、發工資的時候來
借:管理費用——自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代扣社保
ps:個人代扣那部分可以在工資表每個人名下體現,即應發工資、代扣社保、實發工資幾項體現。記賬憑證不用體現每個人具體扣了多少,有個總數就行。
2、交給社保局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社保
管理費用——職工社保
貸:銀行存款
⑹ 應付工資里代扣社保的分錄怎麼做
應付工資里代扣社保的一套完整的分錄:
通常在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等--工資
貸:應付工資通常在發放時:
借:應付工資
貸:銀行存款/現金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通常在繳納保險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通常在繳納住房公積金時: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公司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6)工資中扣回社保怎麼做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亦稱「記帳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帳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帳戶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在登記帳戶前,通過記帳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帳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
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帳符號,有關帳戶名稱、摘要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是指以一個帳戶的借方和另一個帳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一個帳戶的借方與幾個帳戶的貸方,或者以一個帳戶的貸方與幾個帳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
為了保證帳戶對應關系的正確、清晰、便於了解經濟業務的內容,會計分錄必須嚴格掌握一借多貸或一貸多借的基本原則,不允許多借多貸。
會計分錄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方法
初學者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⑺ 社保是從工資里扣嗎
個人交社保的費用,是由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扣除,由單位每月按時交付給社保部門。
⑻ 單位代繳個人社保,發工資時扣除個人社保,會計分錄
1、單位代繳個人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金 (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扣除個人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金 (個人承擔的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8)工資中扣回社保怎麼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五條 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用工類型、聯系地址、代扣代繳明細等。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⑼ 扣回離職員工的社保費用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交納時,借其他應收款,貸銀行存款,扣回時,借庫存現金,貸其他應收款。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僱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也可以認為是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家)為了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雇員和僱主)收繳的費用。
社保費用用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歸集核算,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企業負擔,一部分為個人負擔。
正常情況下,企業負擔部分與工資一樣計提,借記成本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社保科目。,個人負擔部分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由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轉入應付職工薪酬-社保科目。
離職員工,其繳納的社保費如果確定由員工自行負擔,當其仍有工資未發放時,則全額從應付職工薪酬-工資中扣除轉入應付職工薪酬-社保科目即可。當其工資已經發放完畢,需要該員工另外交款時,則應轉為其他應收款科目,收回該離職員工交款,貸記其他應收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