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保卡在申請積分入學後丟了咋辦
社保卡抄只是媒介,丟了補辦一襲張就行了,現在新版社保卡都有金融功能,您可以先打962222電話掛失防止醫保賬戶錢流失,如果不想變更銀行可以前往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直接補辦,攜帶好身份證,如果想變更銀行,需到原來的銀行辦理注銷再到新的銀行補辦。
② 社保卡怎樣入學積分
這個應該是沒辦法的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謝謝。
③ 我社保是用娘家身份證買的,但是現在我的戶口遷到我老公那裡了,社保/身份證地址不一樣會影響積分入學嗎
身份證是唯一性的,沒有娘家和婆家之分,購買社保的是你本人而不是你的戶口,現在戶口遷入婆家了,你的社保又沒有遷過去,只是身份證上的戶籍地址變更了,不影響你的社保積分。
④ 孩子上學需要社保積分怎麼查詢
查詢社保的方法有三種: 1. 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回份答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
⑤ 孩子積分入學可以用別人的社保卡辦嗎
絕對的不能
⑥ 積分入學能不能發社保卡不發社保清單
外來勞務工的孩子異地上學,需要外來勞務工夫妻一方在當地工作參保內繳納社保滿一容年以上,其孩子可以在工作地申請公辦學校就近入學,沒有參保繳納社保,其孩子不能入讀公辦學校。
有積分入戶規定的城市,如果當事人沒有在當地參保繳納社保滿一年以上,不能參加積分入戶申請。
⑦ 申請積分入學的社保卡和居住證必須是同一個鎮,才能在所在的鎮上學嗎
只要是本市的社保就可以了。
⑧ 小孩上學了。社保卡斷交了會影響積分上學嗎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內位原因造成的漏繳容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⑨ 廈門醫社保卡積分怎麼算的啊,孩子讀書要多少
這個不叫「廈門醫社保卡積分」,應該叫「廈門積分入學政策」,各區的演算法可能不一樣,不是三兩句話就能回答清楚的,可以網上查詢。這是「廈門本地寶」公布的「2018廈門積分入學政策」:
2018廈門積分入學政策
發布時間:2018-02-07 17:30來源:廈門本地寶
【導語】:2018廈門積分入戶政策出來了,還不速來看看。
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來源:廈門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時間:2018-02-05
各區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義務教育條例》《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的通知》(廈府辦〔2016〕194號),根據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精神,現將《廈門市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並按要求制定本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實施細則,於3月中旬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審核和備案。
廈門市教育局
2018年2月5日
廈門市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義務教育條例》和《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的通知》(廈府辦〔2016〕194號)精神,完善積分入學政策,發揮良好導向作用,根據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量力而行、盡力而為。以區為主,按照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准提供學位。
(二)鼓勵長期務工。在積分體系中,鼓勵隨遷子女父(母)在廈門長期務工。
(三)公開公平。積分入學信息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願,實施電腦派位。
二、明確申請條件
父(母)符合以下條件的適齡隨遷子女可在實際居住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
(一)持有我市有效的居住證;
(二)報名前在申請的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
三、優化積分體系
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穩定居住積分、計劃生育積分三個項目計算積分,總分120分。
(一)務工社保積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積4分,本項滿分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計算積分,本項滿分10分。
(二)穩定居住積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本項滿分24分。
2.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申請參加積分入學所在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並占該住房的房屋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同一區,並在該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積1分,本項滿分9分。
(三)計劃生育積分(5分)
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論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
四、健全工作機制
(一)完善積分派位辦法。各區教育局應制定積分入學派位方案,以公布可提供的學位數,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原則,實施電腦派位,派完學位為止。派位方案應向社會公布,派位過程、派位結果要接受社會監督。
(二)建立學位預警機制。學位供需較為緊張的區教育部門應在積分入學報名工作啟動前30日向社會發布學位預警信息。各區教育部門應在積分入學工作啟動後,動態公布本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人數,在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招生結束後,及時發布可提供學位數、申請人積分位序等信息。
(三)建立積分入學信用制度。將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納入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內容。建立積分公示制度,由各區教育局對申請人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未實際務工以掛靠單位繳交社保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在廈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並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四)進一步簡政便民。加強與人社、公安、國土房產、衛計委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健全工作機制,簡化辦事手續,促進部門信息共享,完善積分入學申請系統,推行「一站式」和網上辦理服務。
(五)加強宣傳引導。要加大政策宣傳,及時通過媒體、進社區進家庭宣傳等途徑,廣泛持續、深入細致地宣傳積分入學政策,並設立咨詢電話,為群眾解疑釋惑,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准確理解政策。對積分較低、未派入學校的應及時引導其回戶籍地報名上學。
五、各區教育局要根據本意見,科學合理地制定本區積分入學政策實施細則,經區政府同意後,報市教育局備案。
六、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以往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准。其他未盡事宜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⑩ 積分入學社保卡是不是要連續交夠5年,期間是不是不能斷
外來勞務工的孩子復異地上學,需要外製來勞務工夫妻一方在當地工作參保繳納社保滿一年以上,其孩子可以在工作地申請公辦學校就近入學,沒有參保繳納社保,其孩子不能入讀公辦學校。
有積分入戶規定的城市,如果當事人沒有在當地參保繳納社保滿一年以上,不能參加積分入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