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社保卡上沒有照片可以補辦身份證嗎 在異地 其他證件都沒有
不可以,異地補辦身份證,需要戶口簿和居住證等。
申請換領的,交驗原有效期滿的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戶口簿、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件)。
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貳』 身份證丟了,用社保卡 能補辦不
不能用社保卡補辦
身份證丟失後,本人應盡快攜帶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大廳,進行丟失補證的申報。如果未滿16周歲的,則由監護人陪同辦理。
所需材料:居民戶口薄
具體流程:
1、本人需攜帶戶口薄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補領身份證。
2、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有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3、窗口受理後,直接列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4、申領人需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並確認,繳納工本費,領取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憑證和收費收據。
5、30個工作日後,本人需攜帶辦理居民身份證時的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居民身份證(申請加急辦理身份證的,10個工作日內由郵政快遞按指定地點投遞)。
(2)異地可以用社保卡補辦身份證嗎擴展閱讀:
身份證丟失後應該做的事情:
第一步,身份證掛失
在發現身份證丟失時首先要做的就是身份證的掛失,身份證中含有我們的大量信息,一旦被人利用後果很嚴重,所以應該立即到當地派出所進行掛失。
第二步,網路或媒體掛失聲明
在當地派出多進行掛失後還需要到網路上進行必要的聲明,以免別人使用你的身份證進行操作。各省都有自己的網站,搜索查詢即可。登錄相應的掛失網站或網路里聲明後在進行補辦。
第三步,身份證補辦
如果你在當地的話就很簡單了,拿著你的戶口本到當地派出所進行補辦即可。補辦分快慢兩種,收費不一樣,根據個人情況選擇。需要到派出所拍照,不能自帶照片。
第四步,異地身份證補辦
第五步,掛失身份證注意事項
1、掛失的身份證同樣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在那個身份證沒有到期之前還可以使用。
2、網上聲明只是盡量防止一些事情的發生,並沒有法律依據。
『叄』 異地補辦二代身份證,那社保卡去可以嗎
印有身份證號的證件都可以,比方護照,駕駛證,結婚證,醫保卡。
『肆』 異地補辦身份證能不能使用社保卡
需要居住證的
自七月一號起可以異地辦理身份證了
異地辦理身份證需要居住證的
工作日到指定的派出所辦理就可以。
『伍』 我有社保卡在異地補辦身份證可以嗎
在異地補辦身份證,必須提供戶口本和居住證,二者缺一不可,向暫住地派出所申請辦理,最快兩個月辦好,憑社保卡不能補辦身份證。
『陸』 在異地用社會保障卡能登記補辦身份證嗎
不能夠,補辦流程: 1、申領人帶上本人的居民戶口薄,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專機關申請,並填屬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2、現場取像照片,並採集指紋信息; 3、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解決時間能夠適當延長,但時間不得超出30日。 所需手續: 居民戶口簿;不到16歲的由看護人代為申請,看護人需出示本人資料及與被看護人的關系證明。
『柒』 異地辦理身份證可以用社保卡嗎
你好
不可以的,現在可以異地辦理身份證了,異地辦理身份證需要居住證的,有居住證就可以辦理的,工作日拿著去辦理就可以。
『捌』 只有社保卡可以去異地補辦二代身份證嗎
戶口本 和居住證 兩者你能出具一個 就可以異地辦理
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版步驟:
第一步,本權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玖』 可以用社保卡補辦身份證嗎
補辦身份證必須到當地派出所先辦身份證掛失,申請作廢後再用戶口本申請補辦新的身份證,不能用社保卡補辦
『拾』 戶口本照片加社保卡能在異地補辦身份證嗎
1.申領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攝居民身份證數碼照片,並現場採集指紋信息。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補領,並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40元。
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3.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4.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
5.如果身份證遺失尚未拿到新補辦的身份證,因急需登機、乘火車、住旅館的人員,機場、火車站和酒店轄區派出所通過查詢全國人口信息系統核准人員身份,可以及時為其開具臨時身份證明,但僅用於當次乘機、乘火車和入住旅館。
法律依據: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
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