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資、社保、個稅的會計分錄怎麼處理如下處理正確嗎
1、計提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單位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研發支出
製造費用
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生育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2. 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會計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分別怎麼入賬
社保應先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的明細科目,賬務處理如下:
單位部分: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單位)
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個人)
銀行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單位)
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個人)
貸:銀行存款
如何計算保費: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 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3. 計提和發放工資,社保,公積金,個稅會計分錄
按照會計分錄准則,製作計提工資、發放工資、繳納個稅和社保的會計分錄,反版映真是的財務收權支情況:具體操作如下:
一、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製造費用、生產成本、研發等相關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二、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或者公積金(公司代扣代繳部分)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公司代扣代繳部分)
三、繳納社保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或者公積金(公司代扣代繳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或者公積金(公司部分)
貸:銀行存款-社保或者公積金賬戶
四、個稅扣款
借: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4. 計提工資、發放工資、繳納個稅和社保的會計分錄怎麼做的
計提工資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工資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
應交稅費-個稅
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繳納個稅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個稅
貸:銀行存款
計提五險(公司部分)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五險
計提公積金(公司部分)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交社保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五險
其他應付款——五險
貸:銀行存款
交公積金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企業部分)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4)發工資和個人社保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應付職工薪酬的賬務處理: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5. 如何做計提工資、發放工資、和交社保會計分錄
計提和繳納社保會計分錄如下:
已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銷售、製造)費用、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部分)
未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借:管理(銷售、製造)費用等科目 (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6. 發工資,代扣代繳個稅和社保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首先計提應付職工薪酬,屬於你公司的負債在貸方,借方根據薪水用途借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製造費用等。實際發當時借應付職工薪酬,貸銀行存款。
代扣代繳個稅屬於負債在貸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