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政局可以報醫保嗎
醫療保險的報銷不是抄在民政局辦理,而是在社保局辦理,只是符合補助條件的,可以在民政局申請醫療補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1)社保和民政局工資沖突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㈡ 我們在當地社保局辦理的報銷,民政局還給報
答:您們在當地社保局辦理的報銷,民政局事實應該還給報。
㈢ 社保局和民政局的關系
社保局,全稱抄社會保襲險基金管理局,部分城市地區稱為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另外,還有許多地區已將人事局與社保中心合並,統稱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市級和區級進行劃分,主要從事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房屋公積金)等業務辦理,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事業單位。民政,是主管民間社會事務的行政部門,一般包括婚姻登記、擁政愛民、區劃地名、低保、福利、慈善、殯葬、救助等。機構設置:國家級設民政部,省(自治區)級設民政廳,市縣級設民政局,鄉鎮設社會事務辦公室。
㈣ 社保局和民政局哪個好
當然是社保局好了。
兩個單位都不累,但說起待遇方面肯定是社保局高。不用看別的只看兩個局下設的處室就明白,社保局都是實質性的科室,民政局有些功能與社保相同,如低保、扶貧,與國際接軌後這些恐怕也要屬社保管理。
㈤ 我在工廠上班交社保了,但工資是拿現金的,民政局要銀行的工資卡證明,怎麼辦
工資拿現金,那財務做賬也會有支出證明!你的工資是那幾部分構成的都可以做為證明的!
㈥ 民政局一次性繳納的養老保險與現在交的社保有沖突嗎
民政局一次性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咱回事呢?
現在交的社保又是在哪裡交版的呢?要支付多錢呢權?
我們平常說的社保,是指在政府部門的社保局中購買的,社保局中的社保呢,是包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這五大(有的地方已是四險,醫療跟生育合並了的)險種的
你所說的民政局一次性繳交的養老保險是指這五險中的一險嗎
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民政局 哪個好
朋友你好!
你所說的兩個單位都很好,年輕人在裡面都能受到鍛煉。如非要把比個高下,那還要看在兩個單位里具體的職位,具體分工。 如果就一把手而言,我個人有以下幾點看法:
單單比較兩個單位的局長,民政局的權利稍大一點點。。
民政局管的范圍較廣,且「腿兒」多,即下設單位較多。而且每年申請的錢數額較大(這個我們都明白,民政局多以「報空餉」的方法弄錢)。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經和「人事局」合並了(可能一些地方還沒有實行),合並了的新局,肯定比民政局強,甚至有可能是地方政府部門最大的局。。。
個人見解,謝謝。。。
㈧ 社保局和民政局的關系
勞動局是專門負責有關勞動法解釋和執行情況檢查的。勞動保障部門是跟勞動法有關的部門,如勞動局、監察局、民政局、社保局等部門。
勞動法由勞動局負責,他們有執法大隊專門負責違反勞動法行為的查處。
㈨ 民政局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哪個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民政局都是我國的政府部門,但是在職能上有著很大的區別,它們的區別為:
1、職能不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人事,工資,就業等和勞動有關的事項;而民政局則低保,五保戶,殘疾軍人,救濟,救災,結婚登記等和民事行為有關的事項。
2、管理工作不同。民政局承擔依法對本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區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就業援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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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制定不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以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而民政局則要按照國家相關的民政法規來執行,也可以擬訂本市城鄉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准;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農村五保供養工作。
㈩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民政局有什麼區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民政局都是我國的政府部門,但是在職能上內有著很大的區別,它容們的區別為:
1、職能不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人事,工資,就業等和勞動有關的事項;而民政局則低保,五保戶,殘疾軍人,救濟,救災,結婚登記等和民事行為有關的事項。
2、管理工作不同。民政局承擔依法對本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區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就業援助制度。
3、政策制定不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以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而民政局則要按照國家相關的民政法規來執行,也可以擬訂本市城鄉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准;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農村五保供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