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去世後,應該是先注銷戶口還是先清算保險
從法律上說,應該是先注銷戶口。因為房產的轉移,涉及都繼承權問題,雖然麻煩一專點,還是應當按屬照規矩來。
身故保險金是商業的人壽保險中的專用名詞,指被保險人在投保人為其購買人壽保險後身故的,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給付的保險金。
憑《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鑒定書》辦理,收繳《居民身份證》。
(1)人去世是先戶口注銷還是社保卡注銷擴展閱讀:
死亡登記和注銷戶口注意事項:
驗核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鑒定書》或《屍體火化證明書》、死者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辦理。
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醫學證明》、《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銷戶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須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證明,提供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由直系親屬申報戶口注銷;
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據公民直系親屬的申報,提供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銷戶口。社區民警應及時掌握情況,督促社區內常住人口為死亡親屬注銷戶口。
Ⅱ 人去世了戶口注銷了,之前辦的銀行卡會自動注銷嗎
您好如果是民生銀行儲蓄卡的話,不會自動銷戶的
持卡人死亡後須注銷其個人卡,該業務由家人代辦,家人辦理此手續應提供死亡證明和已公證的遺產繼承權證明。
Ⅲ 人去世了,是不是馬上就要進行銷戶要不然就領不到撫恤金和安葬費了
人去世在一個月內注銷戶口就可以,撫恤金和喪葬費與注銷戶口不沖突,只需要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就可以領取。
根據《戶籍管理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喪葬費領取流程:
1、企業退休職工
2、在家死亡
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
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
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你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該工作人員會根據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
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註:當月工資正常發放)。
撫恤金領取條件手續所需資料:
醫學死亡證明、公安部門、社區(村委會)出具的死亡時間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火化證或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出具的非火化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繼承人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喪撫費打入死者養老金帳戶的則無需出具);
4.繼承人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1份(死者養老金帳戶遺失或無法使用才提供);
5.繼承人、死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合並復印);
(3)人去世是先戶口注銷還是社保卡注銷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Ⅳ 城市居民去世是先消戶還是先退個人繳納的社保金
不消戶口派出所不出具死亡證明,社保能給你辦理退費嗎?憑嘴一說社保局能辦嗎。
Ⅳ 人死後戶口注銷了,社保卡注銷了,醫保局還能打錢進社保卡嗎
理論上是不能的,但錢可能會打到他未注銷的醫保賬號上。
Ⅵ 去世後辦手續應先去派出所還是社會保險
老人去世後,親屬或者戶主應該及時帶上老人的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戶口簿原件等回資料及時答到戶籍部門辦理戶口注銷手續,並到相關社保部門,銀行部門等辦理死亡注銷等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Ⅶ 人死後多久去注銷醫保卡嗎
分析如下:
1、攜帶社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情況說明經內單位所在區醫保分局審容批後可辦理注銷。
(7)人去世是先戶口注銷還是社保卡注銷擴展閱讀
社會醫療保險卡:同義詞醫保卡一般指社會醫療保險卡。
社會醫療保險卡(簡稱醫療保險卡或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它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
醫保卡一般由當地指定代理銀行承辦,是銀行多功能借計卡的一種。參保單位繳費後,地方醫療保險事業部門在月底將個人帳戶金部分委託銀行撥付到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上。
資料來源:網路:社會醫療保險卡
Ⅷ 注銷戶口會不會同時注銷社保卡
戶口注銷是人不在了或加入其他國藉了,那社保卡也要同時注銷的
Ⅸ 人去世後,注銷戶口需要什麼材料,如何辦
1、開死亡證明死亡證明是指: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專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屬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已經火化的,憑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2、注銷戶口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同時,將各種證件、卡等做銷戶處理。3、要辦好火化手續屍體運到殯儀館後,隨車家屬(接屍車可隨帶家屬二至三人)首先到業務室,交驗死亡證明,選購骨灰盒,領取火葬證,辦好交款等項手續。
Ⅹ 關於人死了以後注銷戶口前要辦些什麼
憑死亡證明直接到當地派出所注銷即可。如果他們的房產及銀行的財產都已轉到你的名下,則無需另外辦理轉移手續。
注銷死亡人員戶口,由親屬到公安派出所辦理。
憑各級醫療機構開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或公安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確認書》或社區衛生服務站、鄉鎮衛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斷書》或村(社)委會證明,在三個月內注銷戶口,收繳死亡居民身份證。
對於工作中發現公民死亡,其戶口未被及時注銷的,公安派出所應當調查核實、履行書面告知和親屬簽字的手續後,憑相關證明材料注銷死亡公民的戶口並收繳其居民身份證。
對於查找不到死亡公民親屬的,經當地村(居)委會核實並蓋章後,公安派出所憑相關證明材料注銷死亡公民的戶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六條的規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監護人、鄰居持如下證明,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1)衛生部門、街道、鄉鎮保健部門開具的死亡證明書
(2)死者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注銷戶口的注意事項
驗核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鑒定書》或《屍體火化證明書》、死者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辦理。
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醫學證明》、《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銷戶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須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證明,提供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由直系親屬申報戶口注銷。
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據公民直系親屬的申報,提供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銷戶口。社區民警應及時掌握情況,督促社區內常住人口為死亡親屬注銷戶口。
公民因被害、自殺、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派出所應根據死者家屬或發現人的申報和《法醫鑒定書》或死亡地公安機關其他有關證明,經過核實,辦理死亡登記手續。
公民在遷移途中死亡,如果是單身遷移的由死亡地戶口登記機關在其遷移證上註明途中死亡情況,將其遷移證寄給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
全戶遷移的應在遷移證上註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日期和地點,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
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和死亡兩項登記,但不在戶口簿和常登表、人口信息計算機上登記,嬰兒出生時已經死亡的,則不進行出生和死亡登記。
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關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決書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現或者確知其沒有死亡,由本人或利害關系人持人民法院撤銷死亡宣告判決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恢復戶口。
上述兩項,應在人民法院判決後30天內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