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應付職工薪酬中的社保到底該怎麼做會計分錄呢
1、計提社保時,企業承擔的部分根據受益性原則計入相關成本費用;代扣的可專在員工工屬資中扣除
借:相關成本費用(企業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代扣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應付社保
2、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應付社保
貸:銀行存款
3、應付社保款一般應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而且,也極少有可能會出現借方余額,如果出現借方余額的話,可以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將該借方余額填列到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應收款項目;但無需做賬務調整,即賬務上仍可以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
2.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科目發生了貸方余額應該怎麼處理
發抄生了貸方余額,表示已經計提襲和代扣了社保費還未繳納。如果已經繳納,則檢查繳納時是否入錯科目,再檢查繳納的金額是否與計提和代扣金額一致。然後根據檢查結果分別處理。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科目是歸集核算社保計提、代扣和繳納情況。
當發生由企業負擔的社保費時,應予以計提,借記各成本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員工個人負擔的,需從員工工資中扣除,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記本科目。繳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實際工作中,發生貸方余額,常會有兩種錯誤:
1、計提代扣沒有按照實際繳納的金額處理,產生差額,這部分差額屬於少提少扣或者多提多扣,用憑證沖紅法或補充憑證法予以處理。
2、用了其他科目歸集,常見的有從工資中代扣時用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歸集,但繳納時卻用應付職工薪酬-社保科目,導致兩個科目都存在對應的余額。這種情況可做調整憑證對沖處理。
3. 社會保險費年度結算申報表中的結算屬期工資總額怎麼填就是總賬當中應付工資的金額么
我也在問這個問題。我聽到的是這樣的:原則來講應付工資借方累計金額應該和基數是一樣的,但一般情況都會有差額,那麼 結算屬期工資總額應該是 工資累計 和結算屬期已申報繳稅基數 中大的那個。要補交了~~
4. 社保局要求提供的應付工資科目是什麼東西
社保局要求提供的應付工資科目是指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及其二級科目的數據,總體是指公司的職工工資及相關稅金。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5.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科目怎麼核算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科目核算方法是:
1、計提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2、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貸:銀行存款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僱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也可以認為是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家)為了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雇員和僱主)收繳的費用。
6. 社保費申報時是按本月應付工資借方實際發放還是按計提的應付工資貸方
社保不是福利費,而是應付職工的薪酬的一部分。福利費支出有嚴格的限定,如專單位屬主辦的幼兒園費用。
社保費支付的時候,區分單位部分、個人部分,單位部分需要做一筆計提費用,貸方記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個人部分則直接掛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借方,待支付工資時從工資內代扣,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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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包括哪些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哪些內容----------新會計准則下,應付職工薪酬包括: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
(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其中,養老保險費,包括根據國家規定的標准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根據企業年金計劃向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管理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
以購買商業保險形式提供給職工的各種保險待遇,也屬於職工薪酬。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以自產產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企業擁有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等。
(7)社保申報應付工資科目擴展閱讀:
確認應付職工薪酬的處理: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確認的職工薪酬(包括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記入「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等科目。
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記入「管理費用」科目,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記入「銷售費用」科目,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
記入「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記入「利潤分配——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
計量應付職工薪酬時,國家規定了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計提。國家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
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於預計金額的,應當沖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
8. 應付職工薪酬這個科目可以包括社保,那管理費用--工資是不是也可以包括社保
勞動保險費應當計入管理費用裡面,但若是職工的社保、醫保內容內,需要先計提,借記管理容費用,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在支付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勞動保險費最終計入管理費用。
勞動保險費是指企業按規定支付給離休人員的各項經費。屬於企業的管理費用。
9. 新會計准則下的應付職工薪酬和社保、公積金的會計科目具體怎麼做啊謝謝...
一、例如:A公司本月共交納社保60000元,其中單位負擔40000元,個人負擔20000元,交納住房公積金40000元,其中單位負擔20000元,個人負擔20000元,本月工資總額300000元,職工應交納個人所得稅為20000元,實發工資為240000元。
1、繳納保險、公積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40000
-公積金 20000
其他應收款-社保 20000
-公積金 2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
借:管理費用、製造費用、生產成本 6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40000
-公積金 20000
2、計提工資時:
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 30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300000
代扣社保、公積金、個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60000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 20000
-公積金 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0000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40000
貸:銀行存款 240000
二、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9)社保申報應付工資科目擴展閱讀:
一、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二、計提比例:
醫療保險費:10% (注意:各地的繳納比率是有差別的,如上海是:12%)
養老保險費:12% (注意:各地的繳納比率是有差別的,如上海是:22%)
失業費:2% (注意:各地的繳納比率是有差別的,如上海是:2%)
工傷保險:1% (注意:各地的繳納比率是有差別的,如上海是:0.5%)
生育保險:見工傷保險即可。
住房公積金:10.5% (注意:各地的繳納比率是有差別的,如上海是:7%)
工會經費:2%
職工教育經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