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辦離職前該公司說需要自己帶錢交社保但離職後工資卻沒有結算反而全扣了怎麼辦
像這種情況可以咨詢當地勞動執法部門。詳細說明情況讓他們協助你解決。
B. 辦離職前該公司說需要自己帶錢交社保但離職後工資卻沒有結算反而全扣了
辦離職前該公司說需要自己帶錢交社保但離職後工資卻沒有結算反而全扣
C. 社保帶扣銀行卡不是本人的銀行卡能行嗎
你好,可以在他人的賬戶上扣款,需要賬戶所有帶身份證銀行卡辦理,
D. 個人繳納社保,交行帶扣,剛才一查兩個月沒繳費,銀行卡錢都被房貸扣了忘記存錢了😅。
馬上去申請補交手續,還要增加滯納金。
E. 辦離職前該公司說需要自己帶錢交社保但離職後工資卻沒有結算反而全扣了
你這種情況不符合勞動法,可以上勞動部門去投訴,要求勞動仲裁。
F. 社保代扣代繳會計分錄如何做
繳納時:
借來:應付職工薪酬自--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6)發工資帶扣不交社保擴展閱讀:
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G. 單位解體了社保個人繳費扣了但單位沒交到社保局該怎麼辦
不知道你是什麼性質的單位,不好肯定的回答你的問題。如果是國有或集體性質的企業,即使你所在的企業解體了,上級主管單位應該還是存在的。這種情況攜帶扣費憑證到主管部門要求將所扣月份的社保補繳。一般來說都是能夠解決的。如果主管部門置之不理可直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問題也能解決。如果是個人的公司,可向法人追討所扣資金。
H. 社保代扣帶什麼意思
工資中社保代扣的意思是,用人單位在發放工資時,直接扣除勞動者應當負回擔的社保費答用,並統一繳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解釋:1、代扣范圍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需要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
2、代扣數額直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用人單位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匯總繳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I. 沒轉正的員工帶扣社保994.42裡面算公積金嗎
我認為不能簡單地總結為試用期內是否應繳納社保費,兩者不直回接關聯。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答內必須辦理社保登記並繳納社保費,不管是否在試用期內,而試用期則視勞動合同期限,最長可達六個月。《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