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計提的應發工資裡麵包不包括下個月應該交的個人部分社保
計提的應發工資裡麵包括下個月應交的個人部分社保。實際發放工資時,再作代扣社保分錄。
B. 關於工資與社保計提問題
計提:
借:管理費用-工資 5000
貸:應付工資 5000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 5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個人版所得稅 200
其它應付款--社保權局(個人部分)1100
銀行存款 3700
交納社保時:
借: 其它應付款-社保局(個人部分) 1100
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公司部分) ****
貸:銀行存款 *****
C. 關於社保繳納和計提的問題
計提和繳納社保會計分錄如下:
已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繳納時
借:內應付職工薪酬--社會容保險(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銷售、製造)費用、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部分)
未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借:管理(銷售、製造)費用等科目 (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D. 計提工資時個人及單位社保怎麼做帳,並且不是每月發工資。
計提工資包括社保,以九月份為例
計提九月工資及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內工薪酬--工資
福利費(14%固定的容)
住房公積金(單位承擔的)
社會保險(單位承擔的)
付九月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代扣代繳住房公積金 貸: 應付職工薪酬 --住房公積金--個人
代扣代繳社保 --社會保險--個人
銀行存款
交9月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個人
交9月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單位
交9月社保個人部分 --社會保險--個人
交9月社保單位部分 --單位
貸:銀行存款
E. 計提工資時已經計提了個人部分的社保,計提社保時用減掉嗎
社保個人負擔部分是在工資中代扣的,不能在計提工資時計提,如果已計提了,那在計提社保時應該減掉。
F. 計提工資時。個人承擔的社保也需要計提嗎
1)計提工資時: (應發部分)
借:管理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製造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工資(分產品計入)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放工資時,代扣個人社保、公積金、個稅:
實發工資 =(1)應發工資總額 -(2) 代扣個人社保 -(3) 代扣個人公積金 -
(4)代扣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
其他應付款--個人公積金
銀行存款/現金
3)計提企業應交社保、公積金
借:管理費用-- 社保+公積金
營業費用-- 社保+公積金
製造費用--
社保+公積金
生產成本-- 社保+公積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 社保
-- 公積金
4)交納社保、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 社保
其他應付款--個人公積金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 銀行存款--XX
希望幫到你!
G. 關於計提工資與繳社保問題
我公司也有碰到你這種情況。交納社保是每月十號以前。我公司每月月初交納社保,到發工資時再沖回,比如我當時辭職時是上班到9月5號,但是9月初的社保我還是要照交,從我工資里邊扣除。所以,有交納社保的人工資只要夠扣的話,也沒什麼問題。一般公司對交納社保的人員一般都是管理層,比較容易的了解人員變動。多交從工資里邊扣,少交如果要補交也沒什麼問題,反正社保都是要到年底這樣,才讓我們交分解表,到時再到里邊去調整就行了。
H. 關於計提工資和計提社保
1)你們的老闆真是摳門到家了,2月份的工資還要到三月底才發!!!
2)這里有個你內們最初的一個月的工資容是否是當月計提之後下月伐的呢?如果是的,那麼久應該是你說的:先2月做計提2月工資,3月做發放2月工資。
3)如果不是的,那麼也就是說最初的那個月(如2月份),根本就沒有計提工資,那麼就應該是在3月份計提2月份的工資,然後在發放2月份的工資了,你看到的大概就是這種情況了吧!
4)同樣的,一般的情況,公司成立後會到社保去登記開立社保賬戶,也比如是2月份成立並開戶,那麼社保會在3月份給單位寄送單位繳費通知單,這張通知單的月份表示是3月份,也就是說,社保應該是繳費月實際繳納的是上月份從工資中扣除下來的應繳額,你們這樣做實際繳納的是上個月份的,但是會與社保的以自然月份為繳費月份的形式有一個月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