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南充失地農民生活費怎麼沒有打到社保卡上,不是說從7月1號開始打到社保卡上,怎麼現在都沒有錢呢
這種情況有可能社保局還沒有統籌好,之後會應該會給大家補上的
② 無錫醫保卡,一年打幾次錢,一般是幾月發放
無錫醫保卡如果去葯店,每家葯店每天只能刷一次;如果去醫院回,可以刷多次,好答像根據無錫醫院看病的狀況及效率,刷兩次也不可能。按規定將直接更換社會保障卡,具體流程:
(一)若換卡前後為同一銀行,本人憑有效證件到職工醫療保險卡服務銀行辦理掛失手續,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憑銀行的《掛失通知單》及本人有效證件,受理社會保障卡的申領,時間為45個工作日。領到社會保障卡並注資後,原醫療保險卡內金額自動轉到社保卡,無需辦理清戶。
(二)若換卡前後非同一銀行,領取社保卡的流程也是一樣。但原醫療保險卡內的金額不會自動轉到社保卡,需要憑有效證件到所參保區的社保分中心,開具《職工醫療保險卡清戶通知單》。憑通知單及本人有效證件到原職工醫療保險卡服務銀行,辦理醫療保險卡的清戶。
1、定點零售葯店購葯費用,門診、急診醫療費用;
2、用於本人購買商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
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
4、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按照比例承擔個人應付費用;
5、個人賬戶不足支付部分時由本人支付。
③ 單位從7月1日起開始交上海城鎮社保。請問我的醫保卡是不是明年4月1日才能一次性進賬一共包含多少個月的
1、社保卡是證明、記載你本人養老保險繳費情況、本人參保信息以及你繳費接續、年限的一張IC記錄卡,反映的是你本人社會養老保險關系情況。醫保卡則是證明、記載你本人參加醫療保險情況的基本信息、參保信息、繳費情況、可用金額等醫療保險情況。兩張卡分別記載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種保險關系的參保、接轉、繳費等信息,兩張卡是有本質區別的。
2、公司給你們辦理的社保卡,一般情況下是由你公司的經辦社保的人員統一在社保機構去領取,再分發到每個員工,一般情況下從參保到領取社保卡要2-3個月的時間,這主要看社保經辦機構的業務量的大小而決定你領卡時間的長短。
3、醫保卡是記載你醫保信息的記錄卡。一般情況下醫保的繳費年限必須是累計繳費男滿30年、女滿25年。由單位統一繳費的醫保一般是當月參保次月就可以享受醫保待遇(及生病住院可享受80%以上的報銷比列),另卡里有5%的可用金額,可用於門診消費或劃卡購葯等。如果你的醫療保險連續3個月沒有繳費,也沒有在第四個月內去補繳的話,你的醫保待遇就會從弟四個月起停止享受醫保待遇。
4、外地戶口在你本人工作地繳費年滿15年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可以在參保地退休,享受當地的退休待遇。而且從明年1月國家出台全國社會養老保險關系接轉辦法後,養老保險關系在全國范圍內都可以轉移,即你在上海參保你既可以在上海居住享受社保待遇,你也可以回你戶籍地居住再把你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你居住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2011年
④ 年9月30日後的退休人員7月1日起用社保卡領取養老金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回基本養老保險,答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⑤ 深圳三檔社保的門診費用是每年7月1號前會清零嗎
記賬前就是原先的賬戶余額,記賬後就是你本次就診經過結算後的余額啊。 你能不能把發票照片發上來。 深圳醫保發票我經手的多了,每天就要審核幾百張。
⑥ 社保卡7月1號能用嗎
你好,社保卡的最基本功能就是一張普通的銀行卡,然後增加了其他的功能就可以叫做社保卡了,如果你存錢取錢的話,社保卡可以隨時使用,沒有任何時間限制。
⑦ 7月15號辦的社保卡可以8月1號去拿嗎
7月15號辦的社保卡,可以8月1號去拿嗎?這個不可以的。辦好以後有關部門會通知你,你再去。
⑧ 7月1日上海實行了新的社保政策,那以前的綜合保險卡要換成新的社保卡嗎
換卡的,醫保中心會統一辦理好卡,送到單位的。叫醫療保險卡,沒有社保卡。門診病歷本今年綜保轉城保是沒有的,據說明年1月份開始會發。
⑨ 新社保卡可以取現金嗎
現階段不可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社會保障卡載入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83號)》:
「社會保障卡載入金融功能主要通過在社會保障卡上載入銀行業務應用實現。載入金融功能後的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為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作為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權益的電子憑證,具有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社會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時,可作為銀行卡使用,具有現金存取、轉賬、消費等金融功能。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的金融應用為人民幣借記應用,暫不支持貸記功能,其使用范圍限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卡片介質為接觸式晶元卡,可以用晶元加隱蔽磁條復合卡的形式暫時過渡,晶元中應同時包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應用(以下簡稱社保應用)和金融應用。」
所以我們可知,目前社保卡的金融功能處於測試階段,未來幾年有望實現現金存取、轉賬、消費等金融功能。
(9)2018年7月1日無錫社保卡6擴展閱讀
社保卡主要用途:
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
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葯店買葯;
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
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