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武漢最低工資標准2017
2017年武漢市最低工資標准分為兩檔,一檔為175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8元/小時;第二檔最低工資標准為15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6元/小時。
根據《武漢市人社局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一條 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洪山區、青山區、東西湖區、漢南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武漢化學工業區、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准為175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8元/小時;
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准為15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6元/小時。
(1)黃陂鍾點工兼職擴展閱讀:
《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