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漢黃陂區李家集鎮2代身份證是哪個公安分局辦的詳細點
在黃陂公安分局李家集鎮派出所辦理
地址: 李家集鎮交通路168號
電話:61602110
2. 漢陽王家灣地鐵站去黃坡區公安分局坐幾號地鐵
公交線路:軌道交通3號線 → 248路 → 292路,全程約45.8公里
1、從王家灣乘坐軌道交通版3號線,經過14站權, 到達市民之家站
2、步行約350米,到達金橋大道武漢市民之家站
3、乘坐248路,經過1站, 到達漢口北大道劉店站(也可乘坐228路)
4、步行約70米,到達漢口北大道劉店站
5、乘坐292路,經過1站, 到達岱黃高速彭家田站
6、步行約420米,到達武漢公安局黃陂區分局
公交線路:575路 → 292路,全程約49.2公里
1、從王家灣步行約250米,到達漢陽大道好美家站
2、乘坐575路,經過27站, 到達金橋大道綠色新都站
3、乘坐292路,經過2站, 到達岱黃高速彭家田站
4、步行約420米,到達武漢公安局黃陂區分局
3. 武漢黃陂公安分局下面有多少個派出所
武漢黃陂公安分分局下設:
前川街前川派出所
前川街賣薯環城派出所
祁家灣街派出所
橫店街派出所
羅漢寺街派出所
灄口街派出所
天河街派出所
姚家集鎮派出所
蔡家榨鎮派出所
王家河鎮派出所
李家集鎮派出所
長軒嶺鎮派出所
三里鎮派出所
蔡店鄉派出所
木蘭敗念鄉派出所
武湖派出所
盤龍中枯者城經濟開發區派出所
木蘭山風景區派出所
團山派出所
4. 黃陂郵政發投分局的地址
雙鳳大道轉盤處
5. 2020年黃陂公安分局招治超輔警的體能測試結果幾時出來
體能測評由自治區公安廳在銀川集中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在體能測評前通過自治區公安廳網站發布公告詳細說明。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
6. 請問武漢護照去哪辦理
武漢市辦理護照可以到以下地點辦理:
1、武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江岸區金橋大道117號市民之家C區)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六9:00—16:00。
2、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江漢、武昌、青山、蔡甸、東西湖、洪山、黃陂、化工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3、江岸、硚口、江夏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沌口)、漢陽、新洲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5、長航、民航、鐵路公安機關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6、武漢市常住戶口居民和非武漢市常住戶口的內地居民可在上述辦證窗口就近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長航、民航、鐵路的員工須到各自系統的公安分局辦理。
提交材料(所有復印件均用A4規格紙張)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如手寫請用黑色墨水筆填寫)。
2、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及湖北省出入境證件數碼相片檢測回執(一年內再次申辦出入境證件無需提交電子制證照片)。
3、武漢市常住戶口居民交驗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發、補發期間,可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監護證明(如能夠證明其監護關系成立的同一戶口簿、出生證、獨生子女證或市級公證書等)、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一方監護人陪同並出具意見。如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意見、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非本市戶籍人員(湖北省外戶籍的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需交驗下列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1)非武漢市戶籍的省內戶籍居民:本人戶口簿(戶口簿應復印首頁、本人資料頁及變更頁,身份證應復印正面)、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省內戶籍人員的二代證照片已上傳到戶政網上的,亦可不提交身份證)、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暫住證明或已居住滿6個月(含)以上的居住證。
(2)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本市戶籍的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省內戶籍人員的二代證照片已上傳到戶政網上的,亦可不提交身份證),本市戶籍人員的戶口簿及身份證以及雙方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一方監護人陪同並出具意見。如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意見、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非本市戶籍的就業和就學人員及其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省內戶籍人員的二代證照片已上傳到戶政網上的,亦可不提交身份證)。就業人員還需提交社保部門出具的在就業地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就學人員還需提交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和學生證;非本市戶籍的就業或就學人員的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除提交非本市戶籍就業或就學關系人的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暫住證明或已居住滿6個月(含)以上的居住證、親屬關系證明(如能夠證明關系成立的同一戶口簿、結婚證、獨生子女證等)。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一方監護人陪同並出具意見。如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意見、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60周歲(含)以上的非本市戶籍的老人: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暫住證明或已居住滿6個月(含)以上的居住證。
5、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提交所屬單位出具的「關於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非武漢市戶口的湖北省內常住戶口的國家工作人員,還需由備案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在居住地工作滿1年(含)以上的證明。
6、駐地部隊現役軍人及屬部隊管理的離退休軍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關於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外,還需交驗軍官(離退休)證和居民身份證並留存復印件。
7、以勞務為由申請護照需提交已加蓋意見的外派勞務人員招收申請備案表。
8、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9、必須由申請人親自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