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黃陂辦的結婚證、要離婚可以在武漢市內辦離婚嗎
可以的,去民政局
㈡ 我和老婆都是黃陂區戶口請問能在武漢市任何民政局拿結婚證嗎
不可以!不能出現第三方地區,必須是夫妻二人其中一人該才能地區辦理,也就專是說你們只能在黃陂區管理的民屬政局辦理。
結婚證的材料(全國統一):雙方戶口本,身份證,三張兩寸彩色合影(民政局有快照,不過最好自己去攝影樓拍攝,畢竟是一輩子的東西,拍好看一點),工本費20元。
㈢ 黃陂蔡店離婚證在什麼地方辦
黃陂區屬於武漢市轄區,在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如果本鄉鎮設有婚姻登記處,可以就專近辦理屬。辦理離婚手續的兩種基本情形如下:
一【辦理離婚手續的兩種情形】
(1)如果雙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為同一個區、縣、縣級市,可以共同到該區、縣、縣級市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如果鄉鎮轄區內有婚姻登記處,可以就近辦理。
(2)如果雙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個區、縣、縣級市,也可以到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縣級市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二【《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的離婚事宜行政管轄地】
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㈣ 黃陂區能在江漢區拿結婚證嗎
當然可以啊!拿上你們的身份證戶口本就可以拿回結婚證了。恭喜恭喜
㈤ 我和老婆都是黃陂區戶口請問能在武漢市任何民政局拿結婚證嗎
只能是夫妻雙方其中一方戶籍所在的民政局,一般也就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
㈥ 武漢結婚證辦理流程黃陂女方是外地
1、到一方當事人抄常住戶襲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第二章第四條規定: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需要的相關證件材料如下: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㈦ 有誰知道在武漢市黃陂區民政局領結婚證,結婚證上的照片可以自己自帶嗎,不想在民政局照。比較急。
結婚證上的照片可以自己帶,自帶的合影證件照應為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同一底版、需3張,照片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藝術照等。
一、辦理結婚登記的申請材料除了照片還需要本人的戶口簿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
二、辦理結婚登記的申請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4)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5)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6)雙方自願結婚;
(7)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7)黃陂結婚證的地址擴展閱讀:
辦理結婚登記的注意事項
(一)本人的戶口簿:
1、家庭戶的居民,提交整本戶口簿;集體戶的居民,提交本人頁原件及加蓋保管部門紅印章的首頁復印件。
2、戶口簿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住址准確無誤;婚姻狀況與本人實際相符,不相符的請到公安部門變更。
3、戶口簿首頁套印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戶口專用章,承辦人簽字或蓋章,填寫簽發日期,加蓋戶口登記機關的戶口專用章。常住人口登記卡應當加蓋戶口登記機關的戶口專用章。
4、戶口簿因污損、殘缺不能辨認或丟失的,應當到公安部門更換戶口簿或出具戶籍證明。
(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
1、身份證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當與戶口簿一致。
2、身份證超過有效期或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到公安部門換發新身份證;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臨時身份證代替。
㈧ 黃陂祁家灣戶口在什麼地方辦理結婚證
辦理結婚證需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帶著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等證件。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㈨ 武漢市黃陂區蔡店鄉在那裡領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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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您參考【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