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建局有哪些下設單位進城建局哪個部門比較好而且還是財政開支。
城建局和建設局是一個單位 城建局是行政單位 下屬有城建局質量監督管理站但只是個普通的事業單位
城建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城市和村鎮規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建築業、勘察設計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以及城建監察管理業的政策法規及相關的中長期規劃,並結合本縣實際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縣城市和村鎮建設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執行「一書兩證』』制度,負責規劃的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依法監督和管理全縣的建築市場和工程質量。負責建築活動中的資質管理、工程發包和承包的管理、監理單位的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對從事活動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勘察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進行監督;負責建設工程的報建、施工許可以及招標投標活動,指導和規范建築市場;負責建築業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工作和建築市場強制性標準的實施監督和管理工程質量。
(四)負責全縣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計劃的制定和實施工作;主管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開工報告審批、施工組織及竣工驗收;參與全縣主要建設項目的論證、可行性研究和選址等前期工作。
(五)負責勘察設計市場的管理工作,對勘察設計單位資質和注冊人員進行動態管理,對勘察設計文件實行審查制度、質量監督制度和事故報告處理制度,監督管理勘察設計活動,依法查處勘察設計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六)負責城市和村鎮規劃區內各類用地的規劃和管理工作;管理全縣房地產業,指導和管理住宅建設、房屋拆遷、房地產開發經營以及房屋商品化工作,規范房地產市場,指導住房制度改革。
(七)監督管理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規劃,加強對環境監測的管理;負責污染防治、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環境保護;負責大氣環境、水環境、土地環境、聲環境以及自然生態環境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指導和管理城市供水、燃氣熱力、公共客運交通、市政設施、園林和城市綠化、雕塑工作;確立城建監察的工作目標,負責城建監察的業務指導;綜合管理城市計劃用水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九)主管全縣村莊和集鎮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擬定小城鎮發展計劃,負責村鎮土地開發和利用;指導村鎮統一開發、綜合建設,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試點、示範工作;推廣應用村鎮建設的新標准、新技術、新產品,推進小城鎮建設的健康發展。
(十)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全縣城市建設檔案工作;負責城建系統隊伍建設和業務建設。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區城建局主要職責
區城建局是區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定轄區城市建設管理規劃和有關規定。
(二)依法對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和佔道經營方面實施管理與行政處罰,對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林政等所屬專業部門工作實施指導。
(三)負責建築物、構築物容貌管理,對佔道商亭、門頭牌匾、廣告燈箱設置審核與管理。
(四)負責轄區施工工地現場管理、轄區光環境建設、燈飾小品設置及城市雕塑管理,組織防颱防汛抗震救災、山林防火及病蟲害防治工作。
(五)負責綠地臨時佔用、樹木砍伐(移植)審核於收費,負責全民義務植樹發動組織與收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民防空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全區人民防坑地道技術檔案,做好人防工作檢查維護管理工作。
(七)負責對大型建築物倒塌事故級地震災害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等工作。
(八)負責管理下屬事業單位。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⑵ 住建局,建設局和城建局一樣嗎
1、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回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答行政部門;
2、城建局--主管城鎮建設(主要指城管大隊負責的市容市貌);
3、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4、幾年前只有建委後來改為城建局,現在細化為城鎮建設局與城市住宅建設局。
⑶ 建設局是做什麼的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
一、主要職能
1、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3、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4、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5、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6、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7、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8、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9、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10、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11、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12、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13、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稽查執法
1、工作性質
住房城鄉建設稽查執法是指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住房城鄉建設活動各方主體行為依法監管,以及對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監督過程中,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稽核調查、檢查處理的活動,是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和行政監督的重要內容。
2、主要任務
①、組織對城鄉規劃、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住房公積金、建築市場、標準定額、工程質量安全、建築節能、城市建設、村鎮建設、歷史文化名城、風景名勝區、城鎮減排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實施稽查。組織城鄉規劃督察員對城市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及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②、完善稽查執法制度,形成分級負責、層級指導、協作配合的稽查執法工作體系,建立健全發現及時、查處有力、指導順暢的工作機制。完善稽查執法信息系統,受理、處理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投訴舉報。
(3)建設局強城建科擴展閱讀
(一)、建設局職責調整
①、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②、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③、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④、將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
⑤、將城市管理的具體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市政公用事業、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城市客運、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衛和建設檔案等方面的管理體制。
⑥、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⑦、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二)、稽查執法重要意義。
加強稽查執法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推行依法行政、創新體制機制、整頓規范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是轉變政府職能,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工作機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有效手段。
近年來,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深化執法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推動開展稽查執法工作,對遏制違法違規行為發揮了明顯作用。形成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但必須看到,我國正處於經濟社會和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關鍵時期,違反城鄉規劃、違法違規開發建設、破壞風景名勝區資源等問題仍呈多發態勢,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規范市場秩序的任務還很重。
加大稽查執法工作力度,有利於強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能,政管理體制,確保各項政策制度落到實處;有利於實現監管關口前移,有效預防、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減少違法違規行為帶來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有利於及時解決影響人民群眾生活的熱點難點問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有利於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促進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科學發展。
⑷ 城建局是干什麼的 懂得來
·城建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
(二)組織編制城市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對我區重點建設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和協調,對全區城市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三)負責城市建設資金的籌措與使用;收取城市基礎設施綜合配套費,監管與協調其他各項城建專項費用的徵收工作。
(四)參與編制城市規劃、專項規劃、重大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工作。
(五)負責房地產開發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房地產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配套建設工作;對全區房地產開發情況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六)統一管理工程建設市場,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七)統一管理工程建設工作;負責發放工程施工許可證;負責建設工程的工程監理、質量監督及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全區工程建設情況的綜合與統計分析工作。
(八)負責對全區各建設(開發)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依法監督和管理;負責對全區各建築施工、裝飾裝修、設備安裝和建築構配件等施工生產企業實行資質初審,並對其安全生產活動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九)負責全區建築業的管理工作;負責3000平方米以下建築安裝工程的招投標及承發包的審定和監督工作;負責市政、公用、環境施工企業、建築施工及安裝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機構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工作。
(十)管理全區建材產品應用、節能、住宅產業化工作;研究制定新材料發展、應用和建築節能、住宅產業化計劃,推廣新型建築材料、產品及節能技術。
(十一)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建設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二)城建科
(三)綜合配套科
(四)建工科
⑸ 去建設局做什麼工作比較好
建設局辦公室主任吧。平時主要做以下工作:
一、主持並領導辦公室全部日常工作,及時與有關領導及各部門協調工作,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事宜,當好領導參謀;
二、綜合各單位和部門情況,及時轉達給有關領導,以便領導決策與管理;
三、擬制機關的環境建設計劃,推動精神文明建設;
四、檢查後勤水、暖、電和門衛車輛管理,衛生清掃等雜務;
五、調解處理機關工作人員發生的矛盾,維護機關的安定團結;
六、抓好文件的起草、印發、歸檔的審核工作,搞好來文,發文登記;
七、主抓公司的福利事務,辦公用品的審批工作,對外接待工作;
八、主抓人事、勞資、檔案、保密、調資獎勵、考勤等項工作;抓好公司的有關會議籌備,會議所需的材料、用品等項工作。
九、做好公司的有關會議及會議所需的材料、用品等准備工作。
⑹ 去建設局做什麼工作
暈 二樓回答的太強悍了!
市建設局總共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與之合署辦公、黨的建設啊什麼的等等)
(二)計劃財務審計科
(三)城鄉規劃管理科
(四)城市建設科
(五)建築管理科
(六)住宅與房地產業科 監察室。為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每個科室的工作內容和重點是不一樣的 建設局的總體方針就是:擬定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這里一般都是建工類的學生,如北京的建工學院啊什麼的!
哈~最吃香的科目是(三)城鄉規劃管理科、(四)城市建設科
樓主好運!~
問題補充:
比如要整理資料,到底整理什麼資料要不要看圖紙什麼的幫忙說下謝謝!
整理資料真不用看圖紙 依照您說的 我覺得您是做辦公室助理那種工作,恩,我是做跟地產有關的職業的 也算是跟建設局打過交道了吧 不用你會看圖紙,只要您能分辨出來那種是什麼圖紙就行了!這個一般人都會,您大可以放心,整理資料沒那麼難的,大不了,把圖紙分分類,編編號,領導要哪個的時候你能准備好,大不了的寫個會議紀要什麼的!慢慢來,踏實干!好多領導都是這么一點一點往上走的!別太浮躁!
祝樓主好運!
⑺ 請問城建局和建設局給是一個單位
不一樣,城建局全稱是XX市城市建設管理局;而建設局全稱是XX市建設局。 ·城建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 (二)組織編制城市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對我區重點建設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和協調,對全區城市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三)負責城市建設資金的籌措與使用;收取城市基礎設施綜合配套費,監管與協調其他各項城建專項費用的徵收工作。 (四)參與編制城市規劃、專項規劃、重大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工作。 (五)負責房地產開發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房地產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配套建設工作;對全區房地產開發情況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六)統一管理工程建設市場,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七)統一管理工程建設工作;負責發放工程施工許可證;負責建設工程的工程監理、質量監督及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全區工程建設情況的綜合與統計分析工作。 (八)負責對全區各建設(開發)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依法監督和管理;負責對全區各建築施工、裝飾裝修、設備安裝和建築構配件等施工生產企業實行資質初審,並對其安全生產活動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九)負責全區建築業的管理工作;負責3000平方米以下建築安裝工程的招投標及承發包的審定和監督工作;負責市政、公用、環境施工企業、建築施工及安裝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機構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工作。 (十)管理全區建材產品應用、節能、住宅產業化工作;研究制定新材料發展、應用和建築節能、住宅產業化計劃,推廣新型建築材料、產品及節能技術。 (十一)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建設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二)城建科 (三)綜合配套科 (四)建工科 建設局:職責:(一)貫徹國家和雲南省建設的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全州城市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抗震防震及震後恢復建設、建築裝飾裝修業、住宅與房地產業、住房制度改革、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建築市場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進行行業管理;編制、管理州級城鎮建設資金項目投資計劃。 (二)負責全州工程建設標准、定額工作,組織貫徹國家、省的工程建設行業標准,定期收集制定全州建設定額信息及建築材料地方基價並發布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建築產品質量的認證工作;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負責貫徹及制定建設項目評價方法、經濟參數、投資估算指標、概算定額、建設工程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建設預算定額等計價依據;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州建設工程造價工作;管理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及執(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負責限額內建築工程初步設計概算、招標標底、承包合同價、工程結算價等的審查;對造價糾紛進行行政調解和技術鑒定。 (三)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州建築活動;管理建築市場和工程設計、施工、建設及裝飾裝修企業資質審查報批工作;規范建設市場,負責管理建築市場和建築裝修市場准入、建築業企業的資質、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及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和施工安全;貫徹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指導;組織協調建設企業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四)管理全州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指導和規范工程勘察設計市場,負責管理全州工程勘察設計市場准入。組織全州工程建設標准設計的審查報批和推廣應用;參與州內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和指導協調工程實施階段的有關工作;負責審批州管建設項目的場址,組織限額以上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的審查及施工圖設計審查;負責勘察設計行業注冊師等執業資格的管理;指導全州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五)指導全州城市和村鎮建設管理,指導管理全州城市供水、燃氣熱力、城市公共客運、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指導城鄉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指導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城建監察和城市垃圾、污水處理工作;指導全州城鎮規劃、建設,負責小城鎮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以及試點鎮的報批。 (六)負責全州住宅和房地產行業管理;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指導和規范房地產市場;主管全州房屋產權產籍工作;指導全州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辦理審批駐楚中央、省、州屬機關、企、事業單位房改工作業務,指導各縣(市)房改工作。 (七)貫徹和制定行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新技術開發利用;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開拓省內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八)負責管理全州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及施工、審查報批建設場地抗震性能評價成果(或報告);組織編制和指導實施抗震防災規劃;負責對原有房屋抗震性能鑒定及抗震加固工作。參與震災經濟損失評估;指導和組織震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州抗震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州有關建設工程招投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分級管理限額內的建設工程報建、具體指導、監督管理限額內的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負責州級評標專家資格審查和專家庫的管理;負責監督指導各縣(市)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 (十)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省關於建築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負責全州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定地方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政策;負責全州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負責安全生產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的建設和建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監督管理全州施工企業認真遵守國家頒布實施的各種強制性標准及施工作業規范,保證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負責對全州建安施工企業申報《安全資格證書》的初步審查;負責全州建築安全生產用品准用的審核發放;組織全州建築施工企業安全技術培訓教育工作;組織全州建築施工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活動;參與重特大建築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⑻ 城建局裡都有什麼職位
如果是在地級市,這是一個正處級單位,局長是正處,副局長是副處,辦公室主任是正科。
如果是副團職轉業幹部,按目前的安置情況,只可能得到一個副處級調研員的非領導職務,相當於副處,但不是實職。下設市政公用局和園林綠化局或其它局,都是正科級單位。
城建局下屬單位有人事教育科、辦公室、計劃財務科、公用事業科、市政工程科、政策法規科、節約用水科、七大主管部門。
城建局的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城鄉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以及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結合本縣實際,研究制定建設工作的實施方案與措施,負責監督落實,並進行行業管理。
2.依據國家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文件,編制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報上級部門審查批准後,負責規劃的實施和監督管理。
3.組織指導全縣鄉鎮和村莊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4.全面負責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管理工作,監督工程建設程序的執行,抓好施工許可、開工報告、質量監督、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工程造價管理和合同檔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訂發布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指標等。
5.統一管理全縣建築市場。負責建築市場主體的資質管理、監督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維護建築市場秩序,取締不平等競爭,掌握全縣工程建設任務情況;負責建築隊伍行業管理,建築工程質量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⑼ 建設局和城建局是一家么
建設局和城建局不是一家。
建設局,又叫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是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城建局,全稱為城市建設管理局,主要職責是擬定和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等,內設辦公室等機構,屬城市建設類型。
(9)建設局強城建科擴展閱讀:
城市建設管理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市政設施、風景園林綠化、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愛國衛生、公用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相關的政策、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
2、擬定和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公用設施、風景園林綠化和市容市貌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負責市政工程、園林工程、環境工程、公用事業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理、質量、竣工驗收、安全等建設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資金的使用,會同財政、物價等部門研究制定城市建設資金的收費政策和標准;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工作。
4、負責城市道路、橋梁、路燈、綠化、排水、排澇、污水處理等市政設施、風景園林、環境衛生和公用事業中的燃氣、城市公共客運的維修和管護。
5、負責管理市政建設、公用事業建設、園林綠化
建設市場,對全市市政建設和園林綠化設計、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負責指導城建檔案的管理工作。
6、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和國家、省級風景名勝區定級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等相關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議書和公共、公用設施建設、城市市政工程的設計方案,並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
8、研究擬定城市建設與管理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9、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直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本系統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設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市建設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