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定2021年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有變動
保定2021年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有變動,中專學歷考生注意了。關於執業葯師考試,很多考生都想了解2021執業葯師需要注意的四點報考要求!為了幫助廣大執業葯師考生及時了解,頓學在線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如下內容:
1、2021年後,中專學歷再無法報考執業葯師考試
根據最新《制度》規定,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034號,以下簡稱原規定)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葯學徒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這意味著,2021年後中專學歷考生將無法參加執業葯師考試了。
2、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大專學歷報考根據最新《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第九條,最低報考學歷為大專,葯學和中葯學專業考生在工作年限上的要求和以往一樣:大專需要有5年工作年限,本科3年,碩士1年,博士無工作年限要求。
最新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3、葯學或中葯學相關專業的考生,則在相應的工作年限上再增加1年
從以上規定可知,葯學或中葯學相關專業的考生報考要求提高,工作年限在各類條件基礎上再增加一年。也就是說,“相關專業”考生,大專需要有6年工作年限,本科4年,碩士2年,博士1年工作年限要求。
注意:目前本辦法中的“相關專業”由國家葯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另行確定。
4、免試2科報考人員不要求工作年限,但需取得葯學高級職稱並在崗工作
根據最新《執業葯師資格考試辦法》第四條,執業葯師免試2科條件由此前的“擁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符合相應的工作年限可報考”改為“取得葯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報考”,不要求相關工作年限。
符合《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葯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葯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㈡ 2020年度醫保、社保繳費時間分別是那月開始
如果是身份證號和姓名輸入錯誤,拿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戶籍口出示的身份戶籍證明到醫保窗口變更即可,如果是繳納基數不對,醫保每年都有一次版基數調整,可在當年基數調整時調整過權來即可。
2020年農村合作醫療的繳費時間大約會從2019年9月10日開始,將會持續到2019年12月中下旬,但是各地的繳費時間通常都在這段時間內,但是開始時間和截止時間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差別。
2020年的醫保已經開始繳納了,如果沒有繳納的情況下應該及時繳納,一般情況在每年的十月初到十一月底為居民醫保繳費期,包括農村合作醫療繳費,根據地區不同,時間也有所調整,基本在這個范圍之內。
(2)保定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2021擴展閱讀:
失業期間可參加職工醫保,保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
失業保險異地轉移,醫保可隨同轉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1年7月下發通知,對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做了詳細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在失業期間可參加職工醫保,保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個人不繳費。
失業保險在異地轉移時,其職工醫保也隨同轉移。
按照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出台了失業人員參加醫保的具體規定。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期間,按規定在失業地參加職工醫保,保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用繳費。
通知明確,繳費率原則上按照統籌地區的繳費率確定。
繳費基數可參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最低比例不低於60%。
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其繳費年限與失業前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參加職工醫保後,失業人員當月起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住院和門診醫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緣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補助金待遇。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繳納醫保費的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
經辦機構應將繳費金額、時間等信息及時告知社保經辦機構和本人。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跨省、區、市轉入戶籍所在地的,其職工醫保關系隨同轉移,執行轉入地職工醫保政策。
應繳納的醫保費按轉出地標准一次性劃入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
轉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當地有關規定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繳費手續。
繳納醫保費時,不足部分由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予以補足,超出部分並入當地失業保險基金。
失業人員停止領取保險金後,經辦機構也將停止為其繳納醫保費用。
此時,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可按規定相應參加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農合。
㈢ 請問:2021年個人醫保費什麼時候繳納
2021年個人醫保費從2020年9月開始繳納。
居民醫保個人按自然年度繳費,採用以集中征繳為主,零星繳費為補充的參保方式。參保人員應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征繳期內繳納次年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費用。
因此2020年度的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征繳期原則上為2019年9月至12月底,各統籌地區可結合工作實際延長至2020年2月底。而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征繳按征繳期規定執行,也就是從2020年9月1日開始征繳。
(3)保定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2021擴展閱讀
集中征繳期內繳納次年城鄉居民醫保費的參保人員,按次年個人繳費標准繳費,從次年1月1日起開始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未在集中征繳期繳費的城鄉居民,可以通過零星繳費方式參保,按當年個人繳費標准和政府補助標准之和繳納參保費用,從繳費之日起60日後開始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新生兒實行動態參保,監護人應當在其出生後90日內為其辦理參保登記並繳費,按當年個人繳費標准繳納,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超過90日繳費的,從繳費之日起60日後開始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