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要推進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整合
終極目標便宜為當今第一大產業鏈脫手,表面大體看試好,其實健康,人們都在追求這保,那保,不治根,腳踏的可能永遠是塌陷地。。。話說回來都是子民城就城,鄉就是鄉,為一時,誰來撿這最後的賬。當今值得深思?在說環
節配套跟不上,如,疏菜水產日常用品等等。農村賣不出,地市吃不起,跨大步,傷的永遠是民
㈡ 為什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第一,原來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城居保)和農村的養老保險(新農保)是各自獨立的回,但是答由於其中的政策基本一致,有合並的必要,
第二,由於有的地方已經取消了農村戶口,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並,也是大勢所趨
第三,有利於城鄉之間的養老保險轉移,
第四,待遇一致,體現公平,縮小城鄉差別,
第五,有利於管理和統一協調資金的運用和統籌。
㈢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社保的醫療保險有什麼區別
1、適用的人群不一樣,社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單位或從事個體經濟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面對有城鎮戶籍的沒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學生兒童及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㈣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作用,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採取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籌資方式,按照繳費標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
不了解社保的用途的可以看看這篇文章:社保的最新解析,到底有什麼用途?
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作用
1、減輕經濟負擔
參保人身體健康時,繳交的保險費可以用來濟助其他參保病人,從而體現出「一人有病萬家幫」的互助共濟精神。
2、解除後顧之憂
為鼓勵城鎮居民參加保險,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按其參保時間劃分,設定不同的醫療待遇起付期。
3、構建和諧社會
目前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已經覆蓋單位職工以及個體就業人員。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初步解決了農民看病難的問題,救助了企業退休人員以及退養家住住院醫療待遇。
4、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增加社會保障的投入積極解決居民就醫問題。讓廣大居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
望採納~
資料來源:奶爸保
㈤ 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何意義
城鎮居民醫保抄和新農合的區別體現在報銷比例不同、起付線不同、保障側重不同等方面。兩項制度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具有相應的合理性與科學性,起到了保障人民健康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戶籍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兩項政策分割所導致的負面作用日漸凸顯。因此,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已是大勢所趨。
㈥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農保有什麼區別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國醫療保險的組成(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一,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遭受經濟損失而建立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與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承受的經濟風險。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區別:
適用人群不同: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適用人群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單位的職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適用人群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范圍以外的城鎮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學階段學生(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學齡前兒童及其他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以上的城鎮居民;以及其他非從業的城鎮成年居民。大學生將來也要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
繳費方式不同: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是根據單位的職工工資總額按一定的繳費比例,由單位統一繳納;
其中單位要承擔職工工資總額7%,個人承擔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2%。今年由於經濟危機對企業的經營造成的一定的影響,從今年4月到12月時間段內,將企業單位的繳費由7%下調至6%,以減輕企業負擔。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個人通過所在居委會或學校(幼兒園)繳費,同時政府在個人和家庭繳費的基礎上給予補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籌集標准每人每年分別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個人繳納分別為40元、280元、150元;政府補助分別為60元、60元、210元。可以看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籌集標准要比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低很多,約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人均籌資額的1/5。
享受待遇不同:
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職工可享受住院費用報銷、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以及用於支付門診醫療費的個人帳戶待遇,其報銷比例較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高一些。在職職工住院的費用,在扣除范圍外費用以後,最低起付線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報銷;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報銷;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報銷,退休人員相應提高10%;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在職職工為80%,退休職工為85%。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費用報銷和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待遇。由於繳費費率較低,因此待遇也相對低一些。參保居民的住院費用報銷,在扣除范圍外費用以後,最低起付線(同城鎮職工醫保)以上的部分,按55%報銷,每個醫療年度最高可累計報銷3萬元。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在起付線(300元)以上的,按50%報銷。
就醫管理要求不同:
參加市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職工,需在煙台市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方可享受報銷待遇。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12周歲(含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轄五區范圍內設有兒科病房的定點醫院就醫,不受醫院級別限制;12周歲以上的居民,首診需在五區范圍內二級以下(含二級)定點醫院就醫,確因技術水平所限診治有困難的,可本著逐級轉診的原則,辦理市內轉診手續後,再轉至高一級別醫院進行診治。
㈦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區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的區別:
一是覆蓋的人群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覆蓋城鎮戶籍的居民,新農合主要覆蓋農村戶籍居民。
二是管理的部門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由人社部門管理,新農合多數地方由衛生部門管理。
三是保障待遇的側重點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保住院和門診大病兼顧普通門診,所以住院及門診大病待遇都要高於新農合。新農合的門診待遇水平要高於城鎮居民醫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002年10月,中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部署,確立新農合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國家衛計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380元。
2017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4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農民個人繳費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原則上全國平均達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
㈧ 整合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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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醫保新政策
國務院近日發布《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將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這份意見中提到了哪些實用信息?小編為你梳理了諸多干貨,趕緊來看看吧!
1、覆蓋哪些人群?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2、將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准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准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3、如何籌資?
堅持多渠道籌資,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4、籌資標准如何確定?
各地要統籌考慮城鄉居民醫保與大病保險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准。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准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5、保障待遇如何均衡?
遵循保障適度、收支平衡的原則,均衡城鄉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范圍和支付標准。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葯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6、住院後,醫保可以支付多少?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葯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7、醫保基金如何管理?
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段臘決算管理制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獨立核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保應支付費用及時足額撥付,合理控制基金當年結余率和累計結余率。建立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8、明確醫保葯品和醫療服務支付范圍。
遵循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則,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進行調整,有增有減、有控有擴,做到種類基本齊全、結構總體合理。同時,完善醫保目錄管理辦法,實行分級管理、動態調整。
9、醫保支付方式有哪些
系統推進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復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及葯品供應商的談判協商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推動形成合理的醫保支付標准,引導定點醫療機構規范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通過支持參保居民與基層醫療機構及全科醫師開展簽約服務、制定差別化的支付政策等措施,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逐步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就醫新秩序。
10、何時開始實施
各省(區、市)要於2017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大輪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7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17省實現全民醫保人社統一管理
《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印發以來,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廣西等8省(自治區、直轄市)先後正式出台文件,對本省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作出規劃部署,如期完成了國務院對整合制度工作提出的上半年任握仿滑務要求。
以上8省從理順體制、整合制度、提升效能「三位一體」整體考慮,對整合制度工作全面推進作出規劃部署。一是明確提出將衛生計生部門承擔的新農合管理職能及人社部門管理的城鎮居民醫保管理職能合並,統一由人社部門管理。二是按照國務院文件「六統一」要求,對通過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出要求。三是對明確整合工作任務分工以及推進時間表、路線圖,同時還對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有序推進提出具體要求。
截至目前,全國32個省區市(含兵團)中,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廣西8省已出台整合方案,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兵團9省在國務院文件發布前已全面實現制度整合,以上17個省均突破醫療保險城鄉分割的體制機制障礙,明確將整合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劃歸人社部門管理,實現了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乃至整個社會保險制度的統一管理,這充分說明地方黨委政府對統一醫保管理體制的高度共識,對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的深刻認識。
從地方實踐看,制度整合成效顯著:一是群眾普遍得實惠,改革獲得感增強。各地在實踐中採取「繳費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錄就寬不就窄」的思路,居民醫保制度的公平性顯著增強,特別是農村居民醫療服務利用水平與保障水平均有普遍提高。二是提升了公共服務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依託社會保險公共服務體系,實現了參保登記、基金征繳、權益記錄、待遇支付等一體化管理服務,避免了重復投入、多頭建設,減少了重復參保、重復補貼。僅山東省整合就剔除重復參保250萬人,當年節約財政重復補助資金8億多元。三是增強了醫保基金的互助共濟能力,有利於發揮醫保對醫改的基礎性作用。各地注重發揮社會醫療保險制度規律,促進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外部激勵制約,為三醫聯動改革提供了堅實基礎。
中國現行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以沒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無業城鎮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國務院解讀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
一、為什麼要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制度建立以來,覆蓋范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制度運行持續平穩,對於健全全民基本醫保體系、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兩項制度城鄉分割的負面作用開始顯現,存在著重復參保、重復投入、待遇不夠等問題。在總結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運行情況以及地方探索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二、目前地方探索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工作進展如何?實施效果如何?
目前,部分省份、市、縣實現了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整合。各地一般按照「先歸口、後整合」的路徑理順行政管理體制,按照「籌資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錄就寬不就窄」的原則統一政策,採取「一制多檔、籌資與待遇相銜接」的方式逐步過渡,建立起統一城鄉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經辦管理資源,實行一體化經辦服務。通過完善醫保信息管理系統,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妥善處理特殊問題,做好制度銜接和實現平穩過渡。
總體來看,地方的探索為全國范圍內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鑒。部分地區的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擴大了基金的抗風險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復參保、重復補貼、重復建設。但由於缺乏頂層設計和系統推動,醫保制度與醫療服務體系協同發展有待進一步加強,醫保制度的籌資公平性有待進一步改進。
三、當前,中央決定全面推進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的重大意義是什麼?
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是推進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對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有利於推動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務更加規范、醫療資源利用更加有效,促進全民醫保體系持續健康發展。
四、全面推進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總體思路是什麼?如何把握基本原則?
總體思路是從政策入手,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統一制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機制、提升服務」。突出整合制度政策,實行「六統一」;突出理順管理體制,整合經辦機構,提供城鄉一體化經辦服務;突出提升服務效能,實現逐步過渡和平穩並軌,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基本原則:一是統籌規劃、協調發展。把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納入全民醫保體系發展和深化醫改全局,突出「醫保、醫療、醫葯」三醫聯動,加強制度銜接。二是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立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鄉居民負擔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慮並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地區差異,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保待遇。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進。加強整合前後的銜接,確保工作順暢接續、有序過渡,確保群眾基本醫保待遇不受影響,確保基金安全和制度運行平穩。四是創新機制、提升效能。堅持管辦分開,完善管理運行機制,深入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經辦服務。
五、在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過程中如何實行「六統一」?
從政策入手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重點是要整合其籌資和待遇保障政策。在研究比對原有兩項制度差異並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六統一」的政策整合要求。
一要統一覆蓋范圍。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除城鎮就業人口以外的其他城鄉居民。允許參加職工醫保有困難的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二要統一籌資政策。堅持多渠道籌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准,完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改善籌資分擔結構。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准差距較大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逐步過渡。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准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
三要統一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范圍和支付標准,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妥善處理整合前後特殊保障政策的銜接,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四要統一醫保目錄。各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遵循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則,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制定統一的醫保葯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
五要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健全考評機制,實行動態准入退出。對社會辦醫採取一視同仁的政策。
六要統一基金管理。執行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強化內控管理、外部監督制度,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合理控制基金結余,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㈨ 什麼是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做了制度安排。
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區別
一是面對人群不同。城鎮職工醫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單位或從事個體經濟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鎮居民醫保主要面對具有城鎮戶籍的沒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學生兒童及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
二是繳費標准及來源不同。城鎮職工醫保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不享受政府補貼。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准總體上低於職工醫保,在個人繳費基礎上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三是待遇標准不同。城鎮居民醫保由於籌資水平較低,醫療待遇標准總體上略低於職工醫保。
四是繳費要求不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設立最低繳費年限,達到繳費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後不再繳費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不設立最低繳費年限,必須每年繳費,不繳費不享受待遇。